这几天,某城市的“清理事件”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起因是聚富缘公寓日前发生火灾,导致19人罹难,之后某城市政府出台措施对混合住宅、违章建筑等不符合安全保障条件的房屋进行大规模检查并要求住户在数日内搬离。对此有人批评某城市政府借事故驱赶外来“低端人口”,甚至有上百名“公知”联名发表公开信,指责这是一起“违法违宪及严重践踏人权的恶性事件”。某城市官方媒体则坚决否认“清除低端人口”一说,坚称这是为保护民众生命安全而采取的果断措施。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待某城市的“清理事件”呢?我觉得某城市政府清理火灾隐患的本意确实没错,但方法也确实欠妥。
事实证明,集生产、仓储、居住于一体的混合住宅,以及一些不符合消防规范的违章建筑,确实存在着发生火灾的隐患,这类存在火灾隐患的建筑确实应该清理,而且早就应该清理了。如果早一点清理,某城市聚富缘公寓的火灾也就不会发生了,至少不会一下子夺走19条鲜活的生命。
在肯定某城市政府清理火灾隐患本意的同时,我们也要指出,某城市政府这次清理火灾隐患的具体作法也确实欠妥。其不妥之处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没有整体规划。据说常年居住在某城市的外来人口大约有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其中至少有几十万人居住在混合住宅、违章建筑等不符合安全保障条件的房屋里。因此,要让这几十万人从存在火灾隐患的建筑里搬出来,某城市政府就必须综合考虑哪些(人、地区、建筑)先搬,哪些后搬;这些人搬出来后怎样安置,住到哪里;这些人搬家所需的运输、经费,以及涉及到的就业和子女上学等问题如何解决,等等。在此基础上,精心筹划,制定一个既有分批分期实施的步骤计划,又有解决各方面问题的具体方案,周密考虑各有关因素的整体规划。可是,某城市的这次清理既没有事先预告、发“安民告示”,更没有制定周密的整体规划,一上来就要求住户在数日内搬离,否则就断水断电,这就显得很不妥了。
二是没有安置方案。要让几十万人从存在火灾隐患的建筑里搬出来,某城市政府就必须提前考虑这些人搬出来后怎样安置,住到哪里。据说住在有火灾隐患建筑里的大都是外来劳动人口,但这些人也是人呀,总不能像动物一样赶来赶去。因此,对于这几十万人,哪些行业的人某城市还需要,有关部门就要给他们安排新的住处或临时过渡的住处;哪些行业某城市已人满为患,有关部门就要与这些人的原籍地政府联系,给他们以妥善安置。而这次,某城市政府也不管这些外来劳动人口某城市是否还需要,需要的怎样安置,不需要的又怎样安置,就“一刀切”地要求他们在数日内搬离,否则就断水断电,这也是很不妥的。
三是没有救济安排。这几十万居住在有火灾隐患建筑里的大都是外来劳动人口,也就是穷人,在寒冷的冬天要让他们搬家,就必须有救济安排。能够马上离开某城市的,可以给予经费补助;眼下由于种种原因还不能马上离开某城市的,就需要安排临时的住处,解决他们的食宿问题。可是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某城市的有关部门显然是没有这方面的安排的。
综上所述,某城市政府清理火灾隐患的本意应予肯定,但同时我们也要指出,某城市政府这次清理火灾隐患的具体作法也确实欠妥。这反映出某城市的有关领导和部门还没有真正把人民当成“主人”和“父母”,也没有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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