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无辜者在黑暗深渊里流血流泪,我看见恶魔站在阳光下嗤笑。
韩国有一部《看见恶魔》,美国有一部《守法公民》,我建议施暴者、杀人者、庇护凶徒者,有时间的时候都抽空看看。
“我年轻的时候,很想改变这个系统,我想抗争,不惜代价,做到最好,但是这里让一步,那里让一步,最后陷入到这个游戏中。然后我意识到我想改变的这个系统,却改变了我。”
最后,我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
“以我的经验来看,尼克,只有血的教训才能持久!”
1
小燕(化名),家住在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的山村里。
出生未满月,便遭母亲抛弃,又身患疾病,为残障人士,其父亲也因小脑萎缩,长期患病,因此,小燕主要由小叔和年近六旬的爷爷奶奶代为抚养照顾。
2020年初,和政县刚刚退出贫困县名单。不过,小燕家仍是精准扶贫户。
5岁时,小燕右手受伤,被截去了4根手指。
叔叔马建强,在青海打工挣钱,抚养侄女。
2021年7月,12岁的小燕正值小学毕业的暑假,她学会了用奶奶的手机登录社交媒体。
在网络上,认识了几个陌生网友。
2021年7月30日,几个网友哄骗小燕去公园玩,小燕想到之前跟奶奶去城里,奶奶没有允许她去公园玩,“于是就跟奶奶赌气,去了”。
当天下午,小燕离家,一夜未归。
奶奶打电话给马建强,说小燕丢了,小叔急疯了,当晚从青海返回宁夏,找了两天,最后通过手机定位,和民警一起在临夏市中心广场,找到了小燕。
小燕很惊慌,小叔细问之下,小燕说自己被三个人强奸了。
“强行与我发生了关系,还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那些人二十七八岁,我想走,他们不让走,我因为羞耻没有回家。”
民警:“那你反抗了没有?”
小燕:“反抗了,我用脚把他踢了,脚指头现在还疼。”
但当时警察并没有对小燕的脚指受伤情况进行鉴定。
当晚,小燕没有洗澡。
第二天,马建强带着侄女去临夏市人民医院做了检查。
医生对侄女进行阴拭,提取到了精斑,还进行了处女膜的检查,医生对他说“处女膜破裂,新伤”。
2
2021年8月6日,临夏市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称,针对小燕报案称被强奸一案,该局经审查后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但燕燕家属对此并不认可,申请了复议。
2021年9月3日,临夏市公安局作出《刑事复议决定书》称,经审查,认为此前该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
随后,小燕家属继续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021年11月17日,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作出《刑事复核决定书》称,经审查,认为此前临夏市公安局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
从临夏市公安局到自治州公安局,上级公安机关,推翻了此前临夏市公安局两次“不予立案”的决定。
叔叔马建强,以为事情,迎来转机。
但之后,在案件移交至临夏市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该案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并办理了取保候审。
临夏市公安局认为“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临夏市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不予逮捕”。
12岁、身体有残疾的未成年少女小燕,被三个人强奸、轮奸。
最终是不予立案、不予逮捕。
小燕饱受精神打击,叔叔马建强也为此愤懑不平。
“事情发生后,燕燕曾有过两次自杀行为,都被及时救了回来,没有发生意外,但因各种问题侄女目前已经无法正常上学。”
自杀了两次后,小燕在学校寄宿时,曾经有几次因为下体无故流血被老师叫了家长...
案件停滞下来,小燕在等待中升上了寄宿制初中。
“孩子这一年过得真是生不如死”,小叔马建强说。
3
补充一个法律知识点: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与不满14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2021年7月,就在小燕遭性侵的同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其中指出:
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危害严重的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
最高检对30起性侵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挂牌督导,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此外,多地积极探索支持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获法院判决支持。
“最近这两年,全国在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性侵的犯罪。”
何以到了甘肃宁夏这边,对性质如此恶劣的性侵未成年少女事件,如此“宽大处理”?
4
事情最终真正的转机,还是靠媒体和舆论。
2022年5月30日,马建强把小燕的遭遇写成《举报信》,公布在社交媒体上,引发舆论关注。
@中国新闻周刊独家采访报道了这起事件,“甘肃12岁女孩被3人强奸却不予立案”的事情,瞬间引发了舆论狂潮。
铺天盖地的网友骂声之下,此前各方沉默不语的集体帮凶者,再也无法沉默了。
2022年5月30日上午11时,天目新闻记者就此事向临夏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勇了解情况,杨建勇局长随后回复称自己在开会。
11时40分许,记者质询临夏市和政县公安局,民警回复称,该案不属于和政县公安局,但和政县妇联将联系女孩家属,对其做后续安抚工作。
2022年5月31日,@临夏发布官方账号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网上反映“临夏12岁残疾女孩自述被三人强奸,报案后未立案”的相关情况,临夏州随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
案子很快有了进展。
5月31日,临夏州临夏市公安局对涉嫌强奸犯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6月3日,临夏州临夏市检察院对他们批准逮捕。
2022年7月31日,小燕被强奸,一星期后,临夏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家属复议,“维持原决定”。
向上级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复核,“撤销此前的决定”。
以为要立案重审了,最后检察院又来个“不构成犯罪、不予逮捕”。
到最后,还是靠着这一份举报信,借助媒体的力量、借助网友的怒火,举报信是2022年5月30日写的,联合调查组是5月31日成立的,3名犯罪嫌疑人当天就被刑事拘留了,3天后,检察院那边立马也就批准逮捕了。
那么,此前“不予立案”的依据是怎么被现在的“刑事拘留”给推翻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据,又是怎么被现在的“批准逮捕”给推翻的?
答:
靠网络和媒体,靠舆情和热议。
有的时候,“有本事你去法院告我去”,还不如一个“你上热搜骂我去”,要来得更加实际有效。
所以,专家代表们,理智派圣人们,谈法治讲文明论道德的各界精英们,你们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多数网友维权申诉寻求公平正义,都更寄希望于“网络曝光”了吧?
但凡是有一点办法,马建强都不会写这一份举报信。
这是“无名之辈”最后的尊严,这是“集体作恶沉默帮凶”最后的遮羞布。
3个恶魔强奸了小燕,更多的恶魔,强奸了法律。
5
2023年4月17日下午,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这起人神共愤的强奸案。
3名强奸犯,被判刑15年、14年、6年,判决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9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4500元,共计94500元。
临夏市人民法院认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周某某的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严惩。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同时,对12名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
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2人,调离公安系统6人。
案发后,很多人关心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犯罪嫌疑人是何职业?
本案审判长、临夏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琰琼:经法庭审理查明,四名被告人均是农民,家庭条件一般,均依靠打工为生。
酌情处分,那是看背景关系,不予立案,那是为官声政绩。
“负面事件越少,社会越和谐,城市越文明,领导的位子帽子越舒坦。”
临夏的强奸幼女不予立案,徐州的8孩生母事件官方数次辟谣翻车,背后的逻辑,都是一样的。
“有背景的,权贵庇护;没背景的,权贵不想趟这一趟浑水。”
“死的不过只是一个护卫而已,何必这么兴师动众的非要找到凶手。”
“死的不是一个护卫,他有名有姓,叫滕子京,他是我兄弟。”
“这世界觉得他无关紧要,我很不喜欢。”
鉴查院门前有座石碑,石碑上的文字,是叶轻眉所写。
石碑上写道:
“我希望庆国之法,为生民而立,不因高贵而容忍,不因贫穷而剥夺,无不白之冤,无强加之罪,尊法如仗剑,破魍魉迷崇,不求神明;我希望庆国之民,有真理可循,知礼仪,守仁心,不以钱财论成败,不因权势而屈从,同情弱小,痛恨不平,危难时坚心志,无人处常自省;我希望这世间,再无压迫束缚,凡生于世,都能有活着的权利,有自由的权利,亦有幸福的权利。愿终有一日,人人生而平等,再无贵贱之分,守护生命,追求光明,此为我心所愿,虽万千曲折,不畏前行,生而平等,人人如龙。”
《少年包青天》里面的片头曲是这样唱的:
头上一片情头,心中一个信念,可以还你公道,我又何乐不为。
从古至今,正义、平等、光明、公道,都是人人向往而追求的东西。
人治时代尚且有人以身殉道求个公道寻个正义,如今法治社会,却有人在沉默帮凶助纣为虐。
道阻且长啊。
愿终有一日,人人生而平等,再无贵贱之分,守护生命,追求光明,此为我心所愿,虽万千曲折,不畏前行,生而平等,人人如龙。
参考文献:
《12岁女孩自诉遭3人轮奸”案为何不断反复?甘肃临夏:将核查并公开》· 天目新闻 · 2022-05-30
《12岁残疾女孩自述遭三人强奸案: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 凤凰网甘肃· 2022-06-06
《甘肃临夏12岁女孩被强奸案将开庭,家人:孩子仍有自残言行》·华商报大风新闻 · 2023-03-23
《临夏12岁女孩被强奸案一审宣判,12名履职不到位干部被问责》· 北京日报·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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