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七十多年来,对于发生在从约旦河到地中海之间的巴勒斯坦地区的冲突,已先后经过了三次命名,分别是“阿以冲突”、“以巴冲突”和“以哈冲突”。
应该说,用“阿以冲突”来概括从1948年第一次中东战争到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之间发生的一切,基本是准确的。因为这一时期,冲突主要发生在以色列与一些重要的阿拉伯国家,如埃及、约旦、叙利亚之间。
埃及与以色列在1978年实现和解之后,这些阿拉伯国家就逐渐淡出了,同以色列冲突的主角,变成了巴勒斯坦人民以及巴勒斯坦解放组织,“阿以冲突”也开始被“以巴冲突”所取代。
这一命名的变化有一定合理性,但也隐含着话语陷阱,我等下再讲。
这一次,哈马斯(即“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发起“阿克萨洪水”行动之后,一开始媒体还沿用“以巴冲突”来形容,但随着以色列在加沙地带的种种暴行被披露,开始在舆论上渐渐陷入被动之后,一些主流媒体和公知大V,就悄悄地把“以巴冲突”换成“以哈冲突”了。
一字千钧。
如果说,“以巴冲突”还可以简单地被解读为以色列为一方,巴勒斯坦人民为一方的话,那么“以哈冲突”就把巴勒斯坦地区目前发生的一切,简化为“以色列VS哈马斯”。由于哈马斯是早已被红笔圈出的“恐怖组织”,那么以色列无论怎样狂轰滥炸,袭击医院、学校、教堂,滥杀无辜……就都是“正义的反恐行动”了。
这就是话语的厉害。
只要你接受了(哪怕是无意中接受了)“以哈冲突”这个命名,你就不得不接受隐藏在这个命名背后的全部逻辑。
但事实是,哈马斯并非高来高去的天外来客,他们在加沙的地位是通过选举获得的,他们是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至少是一部分巴勒斯坦人)反抗以色列暴行的具体组织形式,他们是内在于加沙巴勒斯坦人的——怎么能够把他们和巴勒斯坦人截然分开呢?
更关键的问题还在于,用“以哈冲突”来命名,就把巴勒斯坦人民完全排除到了舆论视野之外,置于一个不可见的位置,他们在这里被驱逐、被屠杀,却无人知晓。
02
不过,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即便恢复“以巴冲突”的命名,如前所述,这里仍然存在巨大的话语陷阱。
在今日语境中,对巴勒斯坦地区以外的人来说,“以巴冲突”的命名,会被不假思索地理解成是“以色列国”与“巴勒斯坦国”两个国家之间的冲突。
然而,从政治现实的角度看,在巴勒斯坦地区,根本不存在两个国家,只存在一个国家,就是以色列!
而无论是巴解所在的约旦河西岸,还是哈马斯所在的加沙,都处于以色列的军事管控之下,不仅完全没有主权,治权也支离破碎。
这两块地方不是国家,也不是自治区,如果一定要打个比方,则非常近似于十九世纪美国的“印地安人保留地”,就安全性而言,连保留地也不如。
以色列对这两块地方,进行着实际的统治。
截至2023年,巴解所在的约旦河西岸,有9.3%的面积是犹太人定居点、20%为以色列国防军划定的军事禁区、20%被以色列政府宣布为“国家土地”、9.4%位于隔离墙与1967年的边界间,也就是说,总共有约60%的地区处于以色列实际控制之下,近300万巴勒斯坦人只能生活在A区与B区(仅占约旦河西岸面积的40%)中支离破碎的“岛屿”上,出出进进都要经过以色列国防军的检查站。
事实上,没有以色列哨兵的许可,巴方官员连自己的家都回不去。
哈马斯所在的加沙地带,虽然比较“完整”,内部没有犹太人定居点,但处于以色列的严密封锁之中。
以色列控制着加沙地带的全部海岸线、全部陆地边界和全部领空,230万巴勒斯坦人生活在缺乏水、电、药品的拥挤环境里以及黑洞洞的枪口注视下,把加沙称为“世界最大的露天集中营”,是毫不过分的。
在十九世纪晚期,一位名叫哈姆林·加兰的美国作家在谈到印第安人保留地状况时写道:“这个大陆原来的主人(指印第安人)已被白种人(像圈牲口一样)拘禁起来了。”
这句话,只要稍微改几个字,就可以用来形容巴勒斯坦地区的现状。
哪一个有尊严的人,哪一个有尊严的民族,愿意被人像“圈牲口”一样圈起来?
目前发生在巴勒斯坦地区的一切,不是“以巴冲突”,更不是“以哈冲突”,而是被圈禁起来的巴勒斯坦人民冲出牢笼的大起义!
所以,“巴勒斯坦人民的起义与以色列当局的血腥镇压”——这才是最准确的描述与命名。
所有的讨论,只有在承认这一命名的前提下,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才不会变成用一种委婉的方式去用舌头舔亮法西斯的皮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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