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随后将同学王某某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蔬菜大棚里。三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杀人埋尸,简直是恶魔附体,真是令人震惊,深感恐惧。
校园霸凌虽各地学校、警方等相关部门一直在整治,但往往还是时不时地出现。往前如安徽望江某中学一女生在校内遭多名同学辱骂殴打,女孩被逼下跪遭多人扇脸,施暴者边打边骂“叫你举报”。 对此,安徽望江县教育局公众号“望江教育”发布情况通报,承认2023年12月9日该县某中学黄某某等6名学生因琐事对胡某某辱骂殴打。再往前如2022年河南鹤壁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发生的校园霸凌事件。据媒体报道,河南鹤壁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一16岁女生遭同班三名女生长期霸凌,2022年11月10日更是让其跪地自扇耳光,脱光其衣服用脚踹,并且施暴者在施暴过程中与他人视频通话进行炫耀分享。
校园霸凌的侵害实施者的行为往往是让人不可思议,也令人震惊、发人深省。难道涉事学生没有接受过法治教育吗?难道他们不懂得公民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中学的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程里有很大一部分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有很多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内容,因此认为涉事学生没有接受过法治教育,认为他们不懂得公民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都是不成立的。那么到底是何原因导致校园霸凌事件(有的已是犯罪甚至是严重犯罪事件)屡屡发生?笔者认为主要是由于涉事学生(社会上也有很大一部分人)头脑中没有真正树立起法治理念,内心缺乏对法律的真正信仰。也正是因为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才作出如下强调: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没有真正树立起法治理念,内心缺乏对法律的真正信仰,这又是何种原因造成的?
从历史角度分析,我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直接跨入社会主义,没有经历成熟的资本主义阶段,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陋习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这不仅对法治教育非常不利,而且也使全社会树立法治理念、形成对法律的真正信仰缺少深厚的历史根基。
从社会文化角度分析,现如今是网络社会和信息化社会,一些影视作品、网络游戏过分渲染暴力、色情的内容,使得青少年不自觉地模仿,学会了用暴力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和冲突。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往往经受不住社会不良文化的冲击。
从学校教育角度分析,中小学虽然开设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但现实生活中应试教育根深蒂固,不少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严重偏离教育方针,至今依然影响着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有效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教学,少数学校仅是作为学生参与考试的一门必要课程来看待的,而不是为了让学生真正树立起法治理念,形成对法律的真正信仰。
从家庭教育角度分析,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一些家长借口工作忙或生意忙,对孩子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更有极少数家庭教子不严,对子女姑息迁就,怂恿子女用武力解决同学间的纠纷,甚至亲自赤臂上阵;并且有些家长自己在社会上遇到矛盾和冲突时,往往也是通过非理性的方式解决的,这些都影响着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效果,不利于孩子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律信仰。
针对上述情况,为防治校园暴力,笔者觉得应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抓好课堂教学,注重明理导行。
课堂教学是进行法治教育的主渠道,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老师应善于采用形象化手段,结合学生年龄特点,进行社会法治的基础知识教育;通过教育,不仅使学生具备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使学生初步形成一定的法治理念。其他学科老师也应把自己所任学科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渗透法治教育内容,使学生明白国家法律、法规与自然科学的法则、定律一样,不遵从就会出问题。
2、开展专门的法治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培养学生良好习惯。
抓好课堂教学的同时,学校应组织大量法治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在实践中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在校内,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教育报告会、举办“模拟法庭”等都是开展法治教育的主要形式。校外,可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等,使校内法治教育得以延伸。
通过专门的法治教育活动,使青少年学生增长法律知识,让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再通报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罚的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的作用,增强广大学生对法律的敬畏意识,以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3、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融合,相辅相成。 法治教育不应是简单的法律知识的传授,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律信仰才是关键。而法治理念的树立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必然需要良好的道德基础作支撑。作为人类的两大社会调控体系,道德与法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共同实现对社会的调控,共同保证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行。道德以法律为底线和保障,法律以道德为基础和价值取向。只有不断地强化社会成员内在的道德良知,使其逐步养成应有的道德责任感和道德评判力,才能为法治教育提供基础和支撑,也才能真正使受教育者树立起法治理念,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4、改变现行法治教育内容中责任与义务教育不够的局面,培育学生“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现代法治理念。 现实生活中,中小学生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尤其需要保护,因而法治教育以权利教育为主要内容才有亲和力,才能成为学生的内在需求,才能最终使法治教育转化为中小学生学法、守法和护法的原动力。但法治教育不能仅仅是权利教育,更应该包含有责任和义务的教育。因为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并且,人的义务意识和责任感是做人的基础,更是成人成才的基础;因而,当前我们应该改变现行法治教育内容中责任与义务教育不够的局面,重视培育学生“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现代法治理念。 为增强学生的义务意识和责任感,学校要在平时的教育中强化规则教育。对于屡屡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则的学生,该批评的批评,该惩戒的惩戒;如果屡教不改,且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则联系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使学生懂得规则不可违背,法律不可触犯,否则就要受到追究或处罚,从而增强他们的义务意识和责任感。
5.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相关部门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6.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广大学校要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努力创建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要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从而为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养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7、净化网络文化,优化网络环境。
网络是一枚双刃剑,既可以成为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的阵地,也有可能成为色情、暴力等传播的载体。因此宣传、文化等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净化网络文化,优化网络环境,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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