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细亚式的共产主义
——給老同学的信(6)
老同学:你好!上封信我探讨了亚细亚所有制的特征,并用知名人士的描述进行了佐证,证明马克思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的。这封信就来探讨马克思的亚细亚式的共产主义。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分析了异化劳动并由此产生了私有财产之后,就给共产主义下了一个定义:“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也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他是人作为社会的人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复归,这种复归是彻底的、自觉的、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丰富成果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和自我确立、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它知道它就是这种解答。”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对共产主义的表述是:“这种新的社会制度首先必须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经营权,而代之以所有这些生产部门由整个社会来经营,就是说,为了共同的利益、按照共同的计划、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这样,这种新的社会制度将消灭竞争,而代之以联合。因为个人经营工业的必然结果是私有制,竞争不过是单个私有者经营工业的一种方式,所以私有制同工业的个体经营和竞争是分不开的。因此私有制也必须废除,而代之以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照共同的协议来分配全部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概括。所以共产主义者完全正确地强调废除私有制是自己的主要要求。”《共产主义原理》
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借用摩尔根的“新制度”来说明共产主义。“ 现代社会所趋向的‘新制度’,将是“古代类型社会在一种高级的形式下的复活,因此,不应该过分地害怕‘古代’一词。” 因此马克思断言:“资本主义正经历着危机,这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随着现代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而告终,”这就是全世界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或者说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但是,马克思分析了东方亚细亚的所有制以后,就认为,“从理论上说,俄国‘农村公社’可以通过发展它的基础即土地公有制和消灭它也包含着的私有制原则来保存自己;它能够成为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制度的直接出发点,不必自杀就可以获得新的生命;它能够不经历资本主义制度(这个制度单纯从它可能延续的时间来看,在社会生活中是微不足道的),而占有资本主义生产使人类丰富起来的那些成果。”
在马克思时代,俄国存在两种力量:一种是挽救俄国公社的力量。与其对立的是“社会新栋梁”的破坏农村公社的力量。
马克思首先分析了挽救公社的情况。
马克思指出:“要使集体劳动在农业本身中能够代替小地块劳动这个私人占有的根源,必须具备两样东西:在经济上有这种改造的需要,在物质上有实现这种改造的条件。
关于经济上的需要,只要把‘农村公社’置于正常条件之下,就是说,只要把压在它肩上的重担除掉,只要它获得正常数量的耕地,那么它本身就立刻会感到有这种必要。俄国农业只要求有土地和用比较原始的工具装备起来的小地块农民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这个时期之所以很快地成为过去,是因为对农民的压迫耗尽了农民的土地的地力,使他的土地贫瘠。现在,农民需要的是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况且,现在他们连种两三俄亩土地都还缺乏各种最必要的农具,难道把他们的耕地增加到10倍,他们的状况就会变得好些吗?
设备、肥料、农艺上的各种方法等等集体劳动所必需的一切资料,到哪里去找呢?俄国‘农村公社’比同一类型的古代公社大大优越的地方正是在这里。在欧洲,只有俄国的‘农村公社’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地保存下来了。因此,它目前处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它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存在为它提供了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适合于利用机器进行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实行合作劳动的农业经营。至于最初的创办费用(包括智力上的和物质的),俄国社会有支付的义务,因为它长久以来靠‘农村公社’维持生存并且也必须从‘农村公社’中去寻找它的‘新生的因素’。
‘农村公社’的这种发展是符合我们时代历史发展的方向的,对这一点的最好证明,是资本主义生产在它最发达的欧美各国中所遭到的致命危机,而这种危机将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随着现代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高级形式,回复到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而告终。”可见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指出“农民需要的是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
同时马克思也分析了破坏公社的情况。
马克思指出:“正是从所谓农民解放的时候起,国家使俄国公社处在不正常的经济条件之下,并且从那时候起,国家借助集中在它手中的各种社会力量来不断地压迫公社。由于国家的财政搜括而被削弱得一筹莫展的公社,成了商业、地产、高利贷随意剥削的任人摆布的对象。这种外来的压迫激发了公社内部原来已经产生的各种利益的冲突,并加速了公社的各种瓦解因素的发展。但是,还不止如此。国家靠牺牲农民培植起来的是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这样一些部门,它们丝毫不发展农业生产能力,却特别有助于不从事生产的中间人更容易、更迅速地窃取它的果实。这样,国家就帮助了那些吮吸‘农村公社’本来已经涸竭的血液的新资本主义寄生虫去发财致富。”“总之,那些最能促进和加速剥削农民(俄国的最巨大的生产力)、并最能使‘社会新栋梁’发财致富的一切技术和经济手段,都在国家的促进下过早地发展起来。
破坏性影响的这种促进作用,只要不被强大的反作用打破,就必然会导致农村公社的灭亡。”
“既然‘农村公社’的现状有利于这么多不同的利害关系者,并且特别有利于在亚历山大二世仁慈的统治下成长起来的‘社会新栋梁’,那么,为什么他们还合谋要使公社灭亡呢?为什么他们的代言人还把公社所受的创伤说成是公社自然衰老的确凿证据呢?为什么他们要杀死下金蛋的母鸡呢?
只是因为经济上的事实(我要来分析这些事实,就会离题太远)揭开了这样一个秘密:公社的现状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了,并且纯粹由于事物的必然性,现在的剥削人民群众的方式已经过时了。因此,必须有点新东西,而这种新东西,虽然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但总不外是,消灭公有制,使比较富裕的少数农民形成农村中间阶级,而使绝大多数的农民干脆变为无产者。”
马克思在分析了挽救农村公社和破坏农村公社的情况以后,得出的结论是:“掌握着将近一半土地,而且是优等地的地产,是和公社对立的,更不用说国有领地了。正因为如此,所以通过‘农村公社’的进一步发展来保存它是和俄国社会总的运动一致的,俄国社会的新生只有付出这个代价才能获得。甚至仅仅从经济观点来看,俄国能够通过本国农村公社的发展来摆脱它在农业上所处的绝境;通过英国式的资本主义的租佃来摆脱这种绝境的尝试,将是徒劳无功的,因为这种制度是同俄国的整个社会条件相抵触的。”
马克思告诉俄国的无产阶级:“正当人们吸着公社的血、蹂躏它、耗尽它的地力、使它的土地贫瘠的时候,‘社会新栋梁’的文坛奴仆却以嘲弄的口吻指出,公社所受的创伤正是它自然衰老的征兆;并宣称,公社的灭亡是自然的死亡,缩短它的临终的时间是一件好事。因此,这里涉及的已经不是有待解决的问题,而简直是应给以打击的敌人。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而且,政府和‘社会新栋梁’正在尽一切可能准备把群众推入这一灾祸之中。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新生的因素,变为优于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奴役下的国家的因素。”
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1917年俄国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1949年中国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摆在面前的道路,或者是挽救俄国公社,或者是破坏俄国的公社。以列宁为首的革命者按照马克思的指示采取了挽救农村公社的政策,这就是农业合作化的道路,后来叫做集体农庄。以毛泽东为首的革命者按照马克思的指示也采取了农业合作化的道路也就是人民公社。历史证明,列宁和毛泽东农业集体化的道路既符合这两个国家的实际情况,也符合马克思的亚细亚所有制形式。因此,这是进入亚细亚共产主义的起点。
相反,斯大林杜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俄国公社拖入资本主义的泥坑,把俄国农民变成无产者。导致了革命的失败和共产党的垮台。邓小平解散了人民公社,迫不及待地把资本主义作为特色的社会主义,把中国广大的农民变成无产者。尽管目前看来,农民还有一小块土地,但是农民的灾难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所以斯大林和邓小平是违背俄国和中国的历史发展的正确的道路,变成了历史的罪人!
老同学,历史是无情的!历史总是按照它的条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发展到适合它的条件的地方。俄国和中国地广人稀,农民总是占多数,所以在经历了几千年的亚细亚所有制的俄国和中国的农民,总是要回到那种劳动和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的社会状态,那就是亚细亚式的共产主义。尽管目前的中国的资本主义有可能再存在几十年甚至一百年,但是和人类几十万年的历史相比,和几千年的亚细亚的所有制相比不过是一瞬间,因此,历史将要证明:亚细亚式的共产主义一定会在俄国和中国实现!这里的前提就是消灭资本主义!
劳动者 201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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