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辩证法作品《矛盾论》写于1937年,正式发表是在1952年,《矛盾论》与《实践论》一起作为毛泽东的重要哲学作品而闻名于世。在我们看来,这是一部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品。它联系中国革命说明了矛盾的特殊性与普遍性之间的辩证关系,说明了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以及次要矛盾的次要方面之间的对立统一和辩证转化。然而,围绕这一作品,西方马克思主义阵营中的不同学者却通过其“复调式”解读为读者呈现出同一文本的不同理论景观。
1966年左右,法国学者阿尔都塞在其代表作之一《保卫马克思》一书中对毛泽东的《矛盾论》做了多元决定式的理解,高度肯定了这一作品对于辩证法本质与核心的把握。认为《矛盾论》的伟大之处在于成功地清除了黑格尔主义因素对马克思辩证法的干扰,使得马克思哲学的本质得以澄明。阿氏强烈批评了以青年卢卡奇、葛兰西等为代表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人本主义线索,认为这一线索深受黑格尔主义因素的影响。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的歪曲。因此,《保卫马克思》的主旨就在于将黑格尔主义因素清除出去,从而捍卫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而毛泽东的《矛盾论》一文正是在这一点上是反黑格尔主义的。与此相反,当代美国学者诺曼莱文则在其《辩证法的内部对话》(以下简称《对话》)中对毛泽东时代的辩证法问题加以研究后指出,毛泽东之所以成功,归根到底是因为他成功地复活了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的黑格尔主义因素。这实际上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线索的重新表述而已他在《对话》中。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对话》显然不具有与《保卫马克思》对等的学术地位。只有卢卡奇等人才是阿尔都塞真正的对话者,也就是说,莱文在这里不过是充当了卢卡奇等人思想的代言人而已。
如果说可以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概括为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两条线索的话,那么这两条线索中的人物都对毛泽东的《矛盾论》提出了自己的评价。虽然二者都高度肯定了毛泽东《矛盾论》中的辩证法的重大意义,但是双方立论的出发点,或者说是基本的理论背景却不尽相同。因此,本文的任务就是要通过说明他们双方是如何从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对立的视角出发来肯定毛泽东的辩证方法与本体论立场,从而对毛泽东的《矛盾论》作品中的哲学逻辑从辩证法与本体论的意义上加以辨明。
一、《矛盾论》:黑格尔主义辩证法的当代复活!
毫无疑问,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早期代表人物比如,卢卡奇、葛兰西、柯尔施等人在他们的著作中初步阐述了在理论和实践中重建黑格尔之于马克思主义生命力的必要性,这是诺曼莱文《对话》一书立论的基础。莱文在《对话》中同样强调马克思主义中的核心因素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因素,同样强调正是黑格尔主义传统的复活才导致马克思的当代意义之所在。所以,从学理渊源传承角度看,除了细节与方式的差异外,《对话》一文不过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中人本主义线索的重述。也正是因为如此,虽然《对话》这一作品的形成在时间是在《保卫马克思》之后,但这一作品中所蕴涵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思路则有着相对后者科学主义思路的逻辑在先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线索以“历史本体论”、“社会存在本体论”为基础,借助于黑格尔的主客体同一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试图在重新激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同时,尖锐地批判第二国际的“自然本体论”、“经济决定论”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实证主义,以及斯大林的机械决定论。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样的社会矛盾运动机制中,人本主义线索借助于黑格尔主义的复活,坚持后者对于前者的反作用。在莱文看来,这与毛泽东的思想和思路有着惊人的相似。《矛盾论》中强调重视辩证法的革命精神,强调非经济因素的能动性作用,似乎是贯穿毛泽东一生,甚至包括“文化大革命”这一时期在内的重要哲学理路。同时,这一哲学理路也间接成为西方六十年文化革命与学生造反运动勾画“毛主义”形象的根据。
诺曼莱文认为,毛泽东在1937年前后直接阅读的马克思经典哲学著作并不多,他的哲学思想的兴起和发展主要是与“黑格尔化的列宁主义”,或者说与《哲学笔记》中所体现的列宁主义哲学有着密切的联系。他在认真考察了毛泽东1937年在创作《矛盾论》时思想背景与阅读背景之后认为,毛泽东没有简单抄袭斯大林教科书体系的基本观点,真正影响毛泽东的不是斯大林的教科书体系,也不是列宁的《唯批》,而是列宁的《哲学笔记》。他引用了澳大利亚毛泽东研究专家尼克奈特的考证,指出《哲学笔记》完整的俄文版出版于1933年,直到1949年后,整个《哲学笔记》还没有译成中文。但是,中国在1936年以《黑格尔伦理学大纲》为标题翻译出版了《哲学笔记》中的部分文章,这其中包括:“谈谈辩证法问题”、“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和“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由于这些文章是由中共理论家主持翻译的,文章一经译出之后,毛泽东就能在第一时间完成阅读。因此,尽管毛泽东没有直接阅读黑格尔,但是黑格尔主义的思想还是通过列宁的《哲学笔记》间接地“涌向”了毛泽东。用他的话说,“不是黑格尔的出现而是黑格尔的缺席影响了毛泽东,……在毛泽东主义哲学的演化中,黑格尔没有起直接作用,而列宁是决定性的中介”,“毛泽东按照列宁的著作向他表述的样子去理解马克思的辩证的方法论”。这样一来,要想了解毛泽东的哲学思想,首先就必须弄清的问题就是“黑格尔化的列宁主义”的内涵与要义。
莱文在这里所提出的所谓“黑格尔化的列宁主义”,主要是指列宁主义哲学中对黑格尔在马克思哲学中基础性地位的强调和重视。也就是说,马克思在克服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基础后,把黑格尔的辩证法理解为行动的辩证法而不是“自然辩证法”。所谓的“黑格尔化的列宁主义”只承认历史唯物主义而不象恩格斯那样承认辩证唯物主义。同时,《唯批》不是列宁哲学的最后定论,它还残存着自然辩证法的影子。列宁在1914-1915年写作、1929年发表的《哲学笔记》才是“真正记载了列宁继承马克思主义哲学遗产的著作……《哲学笔记》中的观点与辩证唯物主义的许多基本原则不同”。显然,莱文的观点就可以概括为:在辩证法思想发展史上存在两条对立的线索:即,马克思反对恩格斯,列宁的《哲学笔记》反对列宁的《唯批》,列宁反对斯大林,而毛泽东则是与马克思、《哲学笔记》中的列宁坚决地站在同一理论立场上的。
从这一理论立场出发,莱文考察了1937年前后毛泽东所阅读的马克思主义文献构成,得出的结论是:尽管斯大林主持编写的教科书体系在文献中占据主导位置,尽管毛泽东没有直接接触德波林——黑格尔化的列宁主义的代言人——的著作,尽管他的主要哲学顾问陈伯达、艾思奇等人皆属于反德波林阵营,但毛泽东的哲学思想中的许多东西确有亲德波林倾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毛泽东阅读了列宁哲学笔记中最重要的部分,毛泽东直接接触了黑格尔主义化的列宁主义。因此,《矛盾论》“这篇论文主要是从列宁的《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引申出来的。……在方法论的层次上,《矛盾论》也是从列宁在他的《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所信奉的社会分析方法引申出来的,虽然毛泽东从《摘要》中提炼的矛盾概念与列宁的形式不同。”
在莱文看来,毛泽东之所以能够在《矛盾论》中完成对“经济决定论”和“教条主义”的批判,所依据的就是马克思辩证法中的黑格尔主义因素,因而该作品是毛泽东将黑格尔主义因素在辩证法中复活的一个精彩范例。莱文指出,在毛泽东写作《矛盾论》时,他已经达到了政治上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就是说,毛泽东迫切期望确立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独立性,不再惟苏联共产党和共产国际之命是从。由于这一时期苏共的思路受经济决定论所束缚,认为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权应当属于资产阶级而不是无产阶级,因此苏共并不看好中共在民主革命和民族革命中的地位,因而并未将实质性援助直接给予共产党。然而,毛泽东却强调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基础薄弱的条件下由无产阶级来领导中国革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这不能不是对经济决定论的重要反驳。莱文认为,在这种背景下,《矛盾论》的创作就是要为这种政治上的“中国化”——而不是“俄国化”——提供哲学基础。
莱文进一步指出,由于把矛盾观念当做社会分析方法的轴心,毛泽东便使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摆脱了经济决定论的历史观的一切痕迹。因此,可以把《矛盾论》看作奠定了中国化的社会科学的基础。在《矛盾论》这个文本中,毛泽东拒绝了一切形式的历史决定论。显然毛泽东也拒绝一切直线发展的历史预示论,因为整个矛盾学说设想每个社会具有不同的主要矛盾和不同的演化路径。当毛泽东把一整套的社会分析方法建立在矛盾观念上时,他的社会分析方法有着不同于机械决定论模式的基础。毛泽东不是从经济角度思考,而是从政治角度思考,不是从必然的技术或经济发展的观点分析社会,而是从对立面的斗争和相互依赖的观点分析社会。毛泽东反对布尔什维克的基础——上层建筑的范式。因为按照这一范式,意识形态上的信念可以归结为阶级地位,而阶级地位本身又可以归结于收入水平。毛泽东坚决反对把意识和思想体系看作单纯是收入水平附带现象的观点,从而主张使意识形态领域摆脱简单地归为经济。矛盾处处存在,这是矛盾在空间上的本体论地位;矛盾时时存在,这是矛盾在时间(过程)上的本体论地位。毛泽东关于矛盾的本体论概念,不仅在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而且在他的政治理论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矛盾是一个本体论范畴,那么政治社会就从来不能使自己摆脱阶级矛盾。从矛盾的性质来看,又可分为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其中,在社会主义社会,对抗性矛盾将会消失,但非对抗性矛盾将永远存在。这一点决定了毛泽东从来不当乌托邦主义的牺牲品。非对抗的矛盾必然永远存在的思想,使他不致相信救世主或千年幸福王国的未来。这也使得毛泽东在某种程度上倾向于接受一定程度的政治多元论。由于从本体论上说,不可能消灭非对抗的矛盾,就有必要创立多种政治形式,以便这些矛盾、异议能够得以表现出来。
在考察了毛泽东的辩证法思想以后,莱文判断毛泽东深受“黑格尔化的主义”的影响,但是,比较矛盾的是,他发现了毛泽东哲学思想中的一个悖论:即,在历史观领域,毛泽东接受了黑格尔,但是在形而上学或者说是本体论层面上,毛泽东只是简单完成了唯物论对黑格尔唯心论的颠倒,而没有超出西方的经验主义传统,没有放弃实体本体论的观点,并由此而认定毛泽东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是保守的,其进一步的结论就是:“毛泽东的辩证唯物主义和他的历史唯物主义之间,有着难以接合之点。”莱文指出,毛泽东的辩证唯物主义与他的历史唯物主义之间存在两个重要的分歧:第一,毛泽东的辩证唯物论具有还原主义性质,与他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对实践的强调是矛盾的。在历史唯物主义中,毛泽东强调的是人的干预;而在他的辩证唯物主义中,毛泽东把发展与过程还原为非转化的、独立于精神的力量。毛泽东继承了恩格斯的传统,也觉得辩证法存在于物质之中,存在在自然之中,可以用物质及其运动来说明宇宙的发展与演变,唯物主义因而表现为一种“绝对实在论”。第二,在毛泽东的历史唯物主义中,社会过程是由辩证的非决定性的矛盾原则支配的。而毛泽东的辩证唯物主义却是一个受决定论所支配的世界。在这里,头脑按照辩证法的方式思考,因为头脑反映存在于自然和社会中的客观辩证法。外部的客观世界先于主观世界,意识反映外部实在。“毛泽东的研究基本上停留在分割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古典经验主义传统之内。毛泽东从康德的框架出发,主张是外部的东西缝合了主观与客观的裂痕,因为外部的东西反映在人脑中,他试图以此克服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分裂。其实,毛泽东甚至把大脑确定为自身就是运动中的物质。……对于毛泽东来说,物质的运动不但能说明宇宙的发展,而且能说明有机的和社会的世界。”在莱文看来,以上两个分歧共同表明,在形而上学的层次上,“毛泽东继承了从恩格斯到普列汉诺夫到列宁和米丁所延续的思想路线。”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层次上,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缺乏独创性。尽管毛泽东在当时尚未读过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译本1940年出版)一书,但是,“恩格斯的传统继续活在毛泽东那里。”
对于这样一个理论上的悖论,究竟应当做何解释呢!莱文的回答是:“毛泽东从来没有描述一种系统的自然哲学,因为他无意于发展一种首尾一贯、包容一切的哲学体系”。作为实践家的毛泽东更关注的是怎样把马克思主义用于分析社会历史具体问题。马克思主义在毛泽东那里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门抽象思辨的学问。显然,莱文的这个回答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他只是搁置了矛盾,而未提出解决矛盾的思路。
二、《矛盾论》:超越黑格尔、告别黑格尔!
在阿尔都塞看来,为了捍卫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仅仅对黑格尔进行“费尔巴哈”式的颠倒是不够的,还必须同时对辩证法中的黑格尔主义因素进行马克思主义式的改造。这种改造不仅是在辩证法的层面上“引入”黑格尔的“合理内核”,而且应当是在本体论上彻底改造黑格尔、超越黑格尔甚至是告别黑格尔。阿尔都塞在这里对马克思的“保卫”只不过是借马克思之口而抒己意而已,他对马克思科学性的阐释有其浓烈的结构主义意味。在此背景下,阿尔都塞对毛泽东《矛盾论》的解读就先在赋有了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的视角。
阿尔都塞试图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立场出发反对一元论辩证法。他在写作《保卫马克思》一书时,同时面对的是两个对象:一是斯大林的“经济决定论”;一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思路。这两个对象之间在本体论层次上是存在根本对立的,一个属实体本体论,一个属精神本体论。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思路看来,斯大林模式或斯大林主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黑格尔辩证法因素丧失。因此,复活黑格尔是马克思主义摆脱教条主义、实体决定论的重要前提。但是,在阿尔都塞看来,如果从因果观的角度加以考察的话,斯大林主义与黑格尔主义是完全同质的,不过是表现式因果观的两种表达形式而已,都是黑格尔所谓矛盾本质的“母型理论”的牺牲品。所谓表现性因果律,就是通过把各种层次的东西看成是一个隐蔽的单质的表现,而将其联系起来,这个单质就是一个概念或者一种精神。如果从本体论角度进一步对此加以推论的话,就可以形成以下的判断,即:前者是物质实体决定论,后者则是精神理念决定论;后者批评前者是合理的。前者是见物不见人,后者则将人的主体因素从“物”当中拯救出来。然而,在阿尔都塞看来,二者在本质上又是同一的,都是还原式的、本质主义的“一元论”。因此,惟一的出路就是走向以结构因果观为基础的“多元决定论”。当然,在阿尔都塞看来,告别传统本质主义,并不是彻底推翻本质主义。实际上,完全超越本质主义是不可能的。同时,阿尔都塞也拒绝别人将其“多元决定论”当做“二元论”。一般地说,二元论是指承认精神与物质共同具有本体地位。但阿尔都塞从来都没有在任何意义上给予精神以本体地位。阿尔都塞虽然声称拒绝一切本体论,但他又承认在多元结构中物质因素在归根到底意义上所具有的决定性。正是在这一点上,他的“反本质主义”立场被后来许多学者指责为不够彻底。我们以为,这不仅不是阿尔都塞的缺点,反而是他的优点所在。
由于非经济因素本身具有半自律性,社会生产力的变迁并不能直接影响思想、政治上层建筑。思想、政治与意识形态同样都是物质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里,对阿尔都塞“半自律性”这一概念的理解很关键。在反对经济决定论上,毛泽东没有简单地肯定非经济因素的重要性,而是明确肯定了非经济因素的不可还原性,将非经济因素提升到了本体的地位。传统教科书体系在这一点上的错误一是重复或者退回到了决定的地位;二是重复了资产阶级经济人的假设,为抽象的主体保留了空间。这一思维方式必将会为人本主义思路复活创造契机。在这些方面,毛泽东都坚决避免了黑格尔主义的复活。阿尔都塞指出,毛泽东肯定非经济因素的重要性,并不一定要退回到黑格尔主义。毛泽东在吸取黑格尔主义合理因素的同时,并没有被黑格尔主义所同化,相反,毛泽东有保留地接受黑格尔,并在本体论层次上,坚持拒绝或者清除了黑格尔主义因素。这就是非经济因素的“半自律性地位”、相对独立性地位的确认。人本主义思路存在的问题是,它尽管肯定了非经济因素的重要作用,但是它对人的中心地位、主体地位的张扬过于夸张,以致动摇了经济因素的基础地位,把非经济因素具有的半自律性当成了完整的自律性,让经济因素不得不处在屈从和臣属的地位。在阿尔都塞看来,正确的解决方法是将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共同置放于一个共时性、结构性的构成中。这样,既不妨碍因素在归根到底意义上的决定性,又能给非经济因素相对的“半自律性”;既克服了经济决定论,又克服了信仰唯心主义。在这种结构性构成中,非经济因素的这种半自律性,与经济因素的决定性、基础性并不矛盾,二者通过地位的变化和转化共同促进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从阿尔都塞本人的思想发展过程来看,黑格尔主义因素对其早期思想的影响是相当深刻的。但是他的思想在经过了类似“认识论断裂”式的转变后,也就必须彻底清除黑格尔主义因素的影响。早期追随黑格尔主义,后期又坚决地与之分手。分手之后的阿尔都塞对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人本主义线索的实质深恶痛绝,其批判也就格外着力。在阿氏看来,人本主义批判经济决定论、实体一元决定论是具有合理性的,但是他们由此出走地太远,以至于陷入了精神一元论。针对这种一元式决定论,阿氏提出“多元决定”的本体论概念。只有多元决定才能将辩证法真正贯彻到底。在阿氏看来,一元决定式的思维方式,本质上是一种还原论。相信在一切现象的背后,皆有一个且只有一个决定性的因素,这种因素要么是实体,要么是某种抽象的精神(绝对精神)或实体化的精神(上帝)。阿氏认为,世界是多元决定的。如果一定要说有一个一元论,那么这个一元也只能是一个复杂的结构性构成。这样以来,这个结构性构成可以说是基始性的。
阿尔都塞意欲从一个新的结构主义的角度解决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问题,而且是从这个角度来坚持“最终的”因素的观点。他力图保留因果关系这一概念,但他要去掉在这个问题上过去长期存在的一一对应的传统认知。一方面,阿尔都塞指出,在这个构成中,经济因素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处于基始性地位。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必须强调经济的优先性,哪怕这个优先性十分微弱,否则就便不再是马克思主义。也就是说,“最终的”的因素里必然包含了某种程度的因果关系,必须坚持经济基础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上层建筑。另一方面,阿尔都塞同时又明确提出,在人类历史的具体展开演进中,没有任何一个因素可以恒久占有绝对的支配性地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正是到了毛泽东那里才第一次准确地指出了次要矛盾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绝不是可有可无,可以不予重视的;矛盾体系内的不平衡会不断被打破,不同方面在体系内的地位也不断会发生变化。这是毛泽东《矛盾论》的重要特点。很明显在这一点,阿氏与人本主义线索之间是没有差别的。二者之间的不同在于,前者仍然强调社会存在特别是经济存在的本体论地位,这是对经济本体地位的重新肯定。
阿氏批评人本主义线索,主要在于本体论层面。保卫马克思,实质上就是重建马克思的哲学本体论。许多人认为阿氏是斯大林主义者,恰恰相反,他是斯大林的坚决批评者。同时,又是对毛泽东哲学思想予以高度评价的。毛泽东作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现实地改造了中国与世界。但是,由于他更多是一个革命理论的实践家,而不是一个专门的理论生产者,这就决定了他的主要任务不是专门从学理探讨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主义之间的关系,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毛泽东的政治实践中以及围绕这一实践进行的理论思考就与此问题无关。美国学者杰姆逊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一书中就曾经指出:“在五、六十年代的法国,毛泽东的《矛盾论》对马克思主义者的影响是很大的,是结构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之一,特别体现在阿尔图塞的著作之中。”
在阿尔都塞看来,毛泽东不仅没有落入人本主义的泥坑,相反,毛找到了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之间的合理张力。毛最大的特点是反还原论,在本体的结构性构成中,毛虽然肯定了经济基础的归根到底作用,但同时又说明,从开始到终端,从来都不是经济一个因素在起作用,其它因素是始终并存的。阿尔都塞观点的核心在于反对一切形式的还原论与归纳主义。这是实证主义思潮的一个重要特征。阿尔都塞对毛泽东的结构主义解释,直接影响了后来的美国学者杰姆逊、德里克以及后马克思主义的一批人。在阿氏看来,毛泽东并不是简单的文化多元论者,而是试图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因此,西方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线索对毛泽东文化革命的肯定是肤浅的。西方68年学生风暴与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前者是工业化与社会化大生产时代的产物,是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反思与批评;后者是在全球工业化时代为东方落后大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的新启蒙运动,由于没有给文化因素以正确的本体论解释,所以其结局必将是导向唯心论。
三、《矛盾论》的复调式解读:分析与评价
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从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这样两条基本线索出发,就毛泽东的《矛盾论》形成了不同的解读。无形中将《矛盾论》一文的哲学逻辑推向了黑格尔主义与反黑格尔主义的两难处境中。两条线索在其解读过程中涉及到的同一核心是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主义之间的关系问题。应当说,这一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一直存在着诸多的争议与分歧。以上两条线索是互相敌对的,阿尔都塞谴责人本主义、存在主义,谴责所谓黑格尔主义,而人本主义、存在主义也弃绝阿尔都塞,弃绝所谓的实证主义、科学主义思潮。但两条线索共同的一点在于双方都不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两条线索表面上看是相互对立的。实际上他们之间的区别也并不是很大。科学主义思潮不过是将人本主义稍微往左拉回来一点。我们知道,后马克思主义思潮的代言人已经开始批评阿尔都塞,说他还拖着一条还原论的尾巴。他还为经济因素在归根到底意义上的决定性所困。而杰姆逊则高度认可了阿尔都塞,认为,还原主义的总体化方法仍然在其意义,特别是政治经济学分析对于解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仍然是有重要意义的。毛泽东重视矛盾的特殊性,重视差异的重要性,提出差异即矛盾,这不同于后现代对个体性特殊性的重视。至此,我们可以发现,以上两条线索及其各自所批判的对象,实际上是在因果关系上涉及到以下三种因果观。
首先,双方共同批判的对象是线性因果观。所谓线性因果观,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机械决定论、经济决定论,这尤其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线索极力反对的对象。作为一种机械论的因果观,它反映的是一物简单地作用于另一物的因果性。这种因果观只能描写一个因素对于另一个因素的作用,却忽略了整体对于局部的作用。在这种因果观看来,任何整体都只是它的各个部分的合成结果或总和,当然也就无法想象整体对于局部的影响。在阿尔都塞看来,这种因果观最初根源于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后来曾被考茨基和布哈林所推崇。接下来,很不幸的是,人本主义线索却由此陷入了一种表现因果观。这种因果观一个理论举措就是颠倒了黑格尔,使黑格尔主义在当代复活。西方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线索,强调黑格尔主义的核心因素是重视总体、全局对个体与局部的影响;强调在总体背后有一个可还原的、无差别的“同一”。它并不是把整体看作是一个结构,而是采取还原主义路线,把整体还原为某种简单的性质和本质,试图以此来解释整体的复杂性,这是解决复杂性的一种懒惰的做法。这种因果观由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首先提出,在黑格尔哲学中得到充分的发展,而在卢卡奇、科尔施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中得以延续下去。最后,与以上的两种因果相对立,阿尔都塞提出了一种所谓的结构因果观。也就是说,它不仅要在因果观上颠倒黑格尔,更重要的是对其进行“改造”。结构主义、科学主义思潮强调《矛盾论》中的反黑格尔主义因素。强调总体的重要性,但总体不是无差别的“同一”,而是“非还原性的结构性并存”。二元并存,多元并存。但是阿尔都塞还有一个尾巴没有清除。那就是经济因素在归根到底意义上的决定性。在阿尔都塞看来,科学已经放弃了本质这一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互有区别的联系,也就是用“差异”而不是“同一”。在结构性构成中,每一种因素都具有半自律性,也就是说每一因素都拥有我们必须尊重的某种自律性。之所以叫半自律性,就是因为这种特定的效果是与其它因素的效果相联系的,但其中仍有一定距离。
客观地说,相比较莱文的《辩证法的内部对话》,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中对《矛盾论》的解读更为深刻和全面。但是,阿尔都塞眼中的毛泽东,或者说是《保卫马克思》对于《矛盾论》解读,都沾染上的了浓厚的结构主义色彩,都对马克思主义的物质本体论和唯物新方法构成了冲击和挑战。当然,也不能否认,无论是阿尔都塞对《矛盾论》的结构主义解读,还是诺曼莱文对于《矛盾论》的人本主义解读,都包含了内在的合理成分,相对于苏联教科书体系所提供的传统阅读模式,起到了开阔研究视域、拓宽研究空间、提供崭新理论景观的作用,对于当代学者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毛泽东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简介:尚庆飞——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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