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问题一直以来存有两种不同的声音,一是如“西方马克思学”的代表人物特瑞尔·卡弗、悉尼·胡克等人努力在版本学的工作中为两者界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边界,[1]二是如“西方马克思主义”那样以一种思维方式的变革来驱除恩格斯的“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路向,肇始于卢卡奇便在“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辩证法”等问题上开始一系列的工作,[2]这两种处理“马克思恩格斯关系”的方案直接影响到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纵观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生发出的种种解读景观,[3]上述的“批判恩格斯”的理论逻辑也同样蕴含在一些学者的思想之中,诸如有学者认为,“恩格斯是从传统的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来理解并叙述唯物主义的。他把承认自然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哲学观点称之为唯物主义的观点,反之则是唯心主义的。但他忘记了,马克思试图建立的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别。传统的唯物主义是直观的唯物主义,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则是实践唯物主义”。[4]对此,国内一些学者已经展开了一些的讨论。[5]现在我们需要慎思明辨的是,这种做法的历史效果将导致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局限性被“人为”的无限放大,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发展谱系上将马克思本身的“阶级性”、“革命性”、“科学性”等基本的理论硬核慢慢地“祛魅”,滑向了一种纯粹的“哲学语境”中讨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最终塑立起一座与恩格斯解读路向不同的、却正好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版”之理论雕塑。现在的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关系既然不能是一种纯粹的“学术问题”加以处理,那么,作为“靶子”的恩格斯与马克思的真实关系该如何去加以解读呢?这一点只有真正地深入到这种“对立论”话语之中,寻找其理论的逻辑,并给以前提性的批判,才能够阐释一个更加亲近我们的马克思,这些问题西方学者乔·诺瓦克[6]曾作过全面、有力的回答。
一、“共同持有的辩证唯物主义原则”:“对立论”的挑战核心
坦诚地讲,那种将澄清“马克思-恩格斯”关系纠结在“一致论”、“差异论”或者“一致下的差异”来反对“对立论”的做法只不过是将结论当作了无须反思的前提罢了,于是,出现这样地说辞就是不可避免的,“马克思恩格斯是主导思想一致的,不过在哲学思维上,马克思是现代哲学思维方式,而恩格斯则是一种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这种说法的悖论性质在今天依然没有得到说明,反而更是以“哲学思维方式”为据点不断地向“马克思-恩格斯”的连字符“-”开火,以试图真正地轰开两者“思想锁链”。这一点,乔·诺瓦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争论》中为恩格斯辩护时首先让人们注意这种“分割策略”,并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这种被伪造出来的对立,不符合他们的关系的基本事实,直接了当地说,这是一个骗局;严肃的社会主义者应该警惕不要上当”。[7] 那么,诱发我们思考的是,为什么容易上当?显然,这是一个学者不能够认可的说法,都已经是一个从事这么多年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人,如果是错误的,我们能够不知道?当我们这样对乔·诺瓦克发问的时候,答案可能真的就排查浮现出来。这个“分割策略”一定是隐性的,而且是在逻辑上又是能够“自圆其说”的,当然,我们不排斥那种对于恩格斯含有陈见的“标新立异”的做法。
按照乔·诺瓦克分析,这些“分割策略”并没有直接地指认两者思想的对立,而是在以一种“实践唯物主义”的方式反对“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慢慢地将其“对立论”的观点展现在本体论、认识论、唯物史观、辩证法等方面。乔·诺瓦克指明的这种手法实质上在今天依然被广泛征用,诸如戴维·麦克莱伦在《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一书的“恩格斯的贡献”一节中指认恩格斯表面上看来是与马克思一致的,并且“对马克思著作的意义和重要性有着权威性的独特见解”、[8]可是他自己又认为,“恩格斯是自学成才的,在德国古典哲学上缺乏深厚的学院式的训练”,并且当时英国和德国的自然科学也深深地影响了恩格斯,而且从恩格斯最后二十年都将时间奉献给钻研自然科学也可以认定恩格斯是倾向于将马克思的思想阐释为一种“科学”,这“可以表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方法论上的差异的,是恩格斯经常使用的‘物质’这一概念,对马克思的著作来说,这一概念完全是‘异己’的”。[9]这是将“马克思-恩格斯”放置到了哲学思维方式来研究了,所以,对于“物质”概念的批判,特别是对由物质这一概念型构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批判,“西方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学”以及国内一些学者形成了“共识”,认为,这种“传统哲学关于自然的观念是如此根深蒂固地支配着马克思哲学的最初阐释者们的大脑,以致他们看不到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即‘实践唯物主义’在对自然观的重新理解上的划时代的意义”。[10]这种思维方式的对立,直接造成两种阐释路向的“对立”,一种阐释路向是,“恩格斯-普列汉洛夫-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到今日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阐释者”,但是,由于认定了恩格斯开启的是过于倾向科学的传统哲学(近代哲学)思维方式,于是得出,“我们认为,正统的阐释者们对马克思哲学与黑格尔关系的理解、对马克思哲学实质的判定,显然是与历史事实有出入的,也是不符合马克思的本意的。……按照我们的看法,根本不存在能够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基础的所谓‘辩证唯物主义’”,“毫无疑问,我们应该告别‘推广论’这一长期以来支配着理论界的哲学神话,祛除正统的阐释们附加在马克思哲学上的种种不正确的、甚至错误的见解”。[11]
乔·诺瓦克对于上述利用哲学思维方式割裂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关系的做法批判之前,首先给予了一个前提界定,即“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以前的哲学思想中保留了唯物主义世界观和辩证逻辑,使之成为透明的系统思想的基石”,表面看来,乔·诺瓦克似乎只是讲了一个常识性知识,实质上,他是要将理解马克思的思想必须牢牢奠定在唯物主义基石上。我们知道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第一条”中,持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维方式不同的学者看来,恩格斯的思维逻辑不过是,“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这样一来,的确我们将马克思思想过多地与以往唯物主义进行质性区分的时候,却忘记了与唯心主义的区别,所以,乔·诺瓦克说,“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拥有不同的哲学观点的毫无根据的说法,把恩格斯当做代替马克思本人受罚的人,对恩格斯的立场提出反对意见,实质上是针对他们两人共同持有的辩证唯物主义原则”,[12]假借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以一种现代哲学思维方式来攻击辩证唯物主义的做法,这样一个被乔·诺瓦克说成是“暗处钻出来”向马克思挑战的做法,的确不易辨明,所以,乔·诺瓦克“不要上当”的告诫是富有深意的。
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者在批判“辩证唯物主义”时,通常采用的“折衷主义”的方式,即“躲过先有自然界还是先有社会和精神现象整个极其重要的问题。”[13]乔·诺瓦克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所认为的这种折衷的理论“优于他们所谓的庸俗唯物主义或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然而,他们的观点未敢面对对确定实践同外部世界的基本关系需要。当被逼得很紧时,大多数实践派往往用下述这种说法来摆脱这个问题,即这个问题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不需要确定的回答,因为自然界和思想在实践中并通过实践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14]熟悉国内对“辩证唯物主义批判”的人,大概对于这个逻辑非常赞同,无疑他们也是一直如此来摆脱追问的。这样一来,我们看到,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者和“实践唯物主义”[15]的倡导者实际上遵循着同一逻辑,那就是,以“实践”的中介悬置掉“唯物”的本体意义,有学者在分析实践这一概念时曾指出“不能说思维和存在的媒介是实践或感性活动,而是实践或感性活动本身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共属’,是思维与存在未分裂的状态,也就是说,实践或感性活动是揭示人之为人的本原性存在。意识、思维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一个维度,人的感性生命活动具有意识或思维不能还原的源始性。因此,要分析马克思对传统哲学的革命,不仅仅是将被思维包裹的存在释放为源始的生命活动,而且把这源始的生命活动看作思维与存在原初的统一”。[16]但是,这种理解被乔·诺瓦克彻底的否定了,他认为,这“实际上是向唯心主义作了一半让步,因为唯心主义认为,没有无主体的客体,客体只是主体所投下的影子或‘反思成分’——这个主体在哲学史上有各种不同的叫法,如上帝、精神、心、我们、词儿等等”。[17]
二、“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对立论”的挑战路径
诠释学的现代成果,令人十分难以面对“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的理论情势是,我们在回应“对立论”的同时,如何能够证明我们是切近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换句话说,迷信相对主义诠释学的人似乎已经认为客观主义的诠释成为了“历史”。这一点,拿伯恩斯坦这个马克思恩格斯一手培养起来的人,都认为恩格斯错误地理解了马克思,那么我们依凭什么解决我们理解的合法性问题?如果这个批判的基础不牢固的话,批判莫非就沦落为发牢骚。这一点乔·诺瓦克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争论》一书中,乔·诺瓦克认为,这种反驳的理论基础就在于“如果对恩格斯的所有批评都被认为是正确的,那么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没有多少能完整保留下来”。[18]这种说法之所以可以作为一种诠释的合法性根据的理由在于,马克思主义具有双重维度,即思想史、逻辑史与传播史、应用史、效果史,[19]乔·诺瓦克这句话正是从我们一再缺失的效果史意义上说的,说白了,就是“没有恩格斯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点,整个社会主义运动史可以明证,承认与为恩格斯辩护本身就是在为马克思主义辩护。于是,乔·诺瓦克持守了一种“科学与革命”、“哲学与政治”、“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思考原则来处理“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而分别在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四个方面展开了反击。
首先,本体论上形成“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的理论方式是,马克思“被认为”是一个只关注“有人介入”的社会历史领域,而对于那个恩格斯一再作出的自然领域毫无兴趣,甚或“对人来说,是无”。于是,在以人的关系本体论之外的自然界是否客观存在被认定为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残余应当予以拒斥。表面上看,这种哲学的讨论似乎没有多大的意义,实际上在理论上造成的问题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拉到了一切从主体角度考察,一切以人为中心。其文本依据的论断诸如,“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20]“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21]当然,从西方哲学史的发展来看,从客体到主体再到话语的转变,直接的影响到了我们如此这般地解读马克思。对于,将马克思界定为是一种社会存在本体论或者“关系本体论”,而将恩格斯界定为一种旧形而上学的自然本体论的判断,乔·诺瓦克认为,“唯物主义哲学从它在古代发端的时候起,一直是建立在一种对现实性质的独特解释的基础之上的;它在辩证唯物主义中的最高表现也毫不例外。唯物主义认为,唯有建立在运动物质的基础之上,自然界才有自足的存在;人类生活中的一切都是从客观世界中产生出来并且依赖于客观世界的”。[22]这将自然界的客观性作了肯定,以此来反驳那些对恩格斯的非难,接着他批判了法兰克福学派的做法,指认这些“所谓‘批判理论家’认为,因为客观世界本身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客观世界不能同主体割裂开来。由于他们只是通过人类主体的中介来看客体并且把决定论作为形而上学的偏差加以拒绝,他们重新回到了黑格尔左派的立场,这种立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利用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作为桥梁在他们思想发展的早期就抛弃了的”。[23]
其次,本体论上的客观性消解,直接导致了认识论上的马克思恩格斯之间的对立。这种观点的逻辑是,将恩格斯作为一种客观的自然主义者,并不能够理解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来理解认识本身,而“实践唯物主义”者们,按照乔·诺瓦克的说法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关于存在的理论)和认识论之间的内在联系割断,从而破坏了这种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前提。”但是,乔·诺瓦克接着引证了马克思在1873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二版的跋中的一句话反驳了这种割裂,“我的看法……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认定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4]当后来的持有“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者”认定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过就是“消极地接受在头脑中以物体的直接复制品”,事实上,“辩证唯物主义远远超出了这种粗俗的、不完善的理论。它把人不是看作环境的单纯直观者或者对环境所给予的刺激的反应者,而是看作行动者、探索者、斗争者,他们从事劳动及其由他们的思想指导的实际活动,并且按照不断变化的历史情况和社会关系发展了他们的概念。”[25]可以肯定是一旦将辩证唯物主义消解,将自然界的客观存在给否定掉,只能在认识论导致一种不可知论,这也是目前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转型中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理论病毒。[26]
再次,在辩证法上,“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者”的观点直接可陈的是,马克思是一种历史辩证法者,而恩格斯不过是自然辩证法者,两者的理解之间是明显异质的。这种观点在国内学者中也是十分流行的,诸如,“在正统的阐释者们的视野里”,“马克思的辩证法实质上就是自然辩证法”。而在这位学者看来,这种理解错误在于,“与历史唯物主义分离并被安顿在辩证唯物主义范围内的自然辩证法,从一开始就是抽象的,因为作为辩证法载体的自然界是与社会历史相分离的”。而真正的马克思的辩证法理解应该如何理解呢,在他看来,“马克思并不赞成以自我运动着的、与人实践活动相分离的、抽象的自然作为辩证法的载体。也就是说,马克思并不赞成‘自然辩证法’这样的提法”。因为“以人类实践活动为基础和核心的‘社会历史’才是合理辩证法的载体”。[27]一句话,只有在自然界中有人的地方,才有辩证法。乔·诺瓦克认为,这些论断是不符合实际的,“《自然辩证法》不是像反恩格斯势力所说的那样是马克思主义文献中的一种加在页边的补充,或者说一种赘疣,它是现代唯物主义的完整世界观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他给出了一些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结论,“自然进化的辩证法本身过渡到了社会进化的辩证法,这是具有极其重要的质的飞跃”、“自然辩证法不是恩格斯背着马克思或在马克思逝世后悄悄塞进辩证唯物主义的他自己的发明,这是他们共同探讨出来的概念”、“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组成部分,如果没有它,马克思主义哲学将是不完整的,将只不过是缺少牢固和和谐的自然科学成果基础的社会学或人类学结构”。并且,在乔·诺瓦克看来,那些极力摒弃自然辩证法的人,不过是“对当代自然科学的进展所提出的广泛理论问题很少理解”。因而,乔·诺瓦克肯定地认为,“对自然的辩证唯物主义解释在当今的各种思想体系中没有匹敌者”。[28]
最后,无论本体论、认识论乃至辩证法的百般责难的不过是为了达到在历史观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否定,这一点,在西方“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者那里是毋庸置疑的。我们知道,在西方长期的思想演化中,对于历史的理解有两个路径,那就是是意志论与决定论。按照“对立论”的观点,认为恩格斯由于在哲学思维上依旧处于旧的形而上学,在历史观上必然是经济决定论,或者说如后马克思主义直陈批判的“本质主义”,这在“西方马克思学”的吕贝尔、费切尔、莱文那里是明确的,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卢卡奇、科尔施直到后马克思主义拉克劳、莫非那也是如此指责恩格斯的,从而将目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的所有不满都一股脑地推给了恩格斯。实质上,毫无疑问,“经济因素”的强调并不等于是“经济决定论”,如果要以“经济决定论”来责难恩格斯,不如连马克思一起非难好了,因为,马克思谈论经济的地方胜过恩格斯,究其内在的批判原因还在于他们对于科学共产主义的否定。拿诺曼·莱文来说,他认为,恩格斯误解了马克思,因为,马克思在历史观上是一个哲学人道主义者,共产主义的主旨是实现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解放,而恩格斯紧紧地抓住生产力科学技术来理解共产主义。[29]乔·诺瓦克熟藹这种批判手法,他警告说,指控恩格斯是一个轻视政治和其他力量的相对独立的片面的“经济决定论者”,是站不住脚的,只要翻阅在19世纪九十年代恩格斯写给康拉德·施米特、梅林及与其他通信人的一系列信件就可以明白。那么对于这些人的非难,最终不过是由于“这些先生们缺少的是辩证法”造成的。
三、科学与政治性原则的统一:走出“对立论”责难的关键
无疑,持有“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观点的人与反驳者都能够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寻找到文本的支撑。这样一来,似乎理解是否对立,就远远不是在文本中的辩论就能够说清楚的问题,这一点在以往的论争中并没有学术的自觉。那么,该如何处理这样一种解读的困境呢?按照诠释学的看法,处于一定历史中的人在理解时不可避免地带有“前见”,这在“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论争中,分析“前见”可能成为一个突破解读困境的地方,为此,我们试图寻找一些关键词来分析之中“前见”,以期待能够进一步地阐明“对立论”者的误读之处。
首先,需要剥离的一个关键词是科学。客观地讲,今天很多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出现问题都是源于这一“概念”,但是,这一概念本身的内涵往往被窄化,例如,有学者认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中,那个“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考察,可以把它划为自然史和人类史”。[30]“这里面的‘科学’显然是对德语‘科学’的外延大大限定之后的概念,基本同于英语的‘科学’。该学者界定的意思或者说法来源是什么,“如果考虑到该著作对这种‘科学’的经验性、实证性的强调,就更不难确认这一点。”[31]实质上,“历史可以从两方面考察,可以把它划为自然史和人类史”已经说明了,这种科学应该远远不只是“实证性的强调”,而是一种事实与价值的合题。而正是由于对“科学”含义本身的理解割裂为事实与价值两个路向,才构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理解的思维源头,何以如此言说?我们看到,一方面指责恩格斯是机械的决定论,或者陷入到一种纯粹的经验科学的维度上来理解恩格斯,另一方面则将马克思打扮成为一个关怀人的价值的“人本主义”者,从而,我们看到批判辩证唯物主义,而只是一味地以人为主轴来理解马克思得出所谓的“历史辩证法”与“自然辩证法”的对立,“人的解放论”与“技术解放论”的对立等等,对恩格斯指责的背后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科学理解的否定,这一点,乔·诺瓦克明确地看到了,他说,“社会主义已经从它的幼稚的空想主义发展成为一种彻底科学的世界观。这一主张遭到恩格斯的敌人的怀疑或贬斥。他们否认马克思主义像自然科学一样,是以对客观现实的正确认识为基础的科学理论。”所以,在“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者们看来,科学社会主义这种说法本身是有问题,按照他们的意见,“作为一种促进特定阶级的目的和利益而制定的意识形态,并不拥有可以客观证明的正确性,”所以,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哲学被他们看成“是按照人道主义精神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的体系,恩格斯和接着是普列汉诺夫、考茨基以及列宁把这个体系变成了后来被斯大林主义利用的富有欺骗性的实证主义和唯科学的意识形态”。[32]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以哲学对抗“科学”共同试图消解“辩证唯物主义”,不过是要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给悬置掉,颠覆其理论的客观性。由此,我以为,马克思重构了“科学”的含义,那种将“科学”悖论式地理解为事实性或价值性二元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解史上的主线,如何沟通两者重新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饱满起来依旧任重道远。
其次是政治性这个原则。今天,在有些学者那里似乎以政治性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已经被认为是非学术化的态度,而那种充斥着西方哲学、西方马克思主义或者西方马克思学视野中的“马克思形象”倒变得十分受欢迎,人们已经忘记了马克思的政治意图,而陶醉在词句革命中,享受一种寂寞的欢愉。于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者们的论调里,我们很容易读到恩格斯乃至他开启的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是“太政治化”,马克思应该是一个“学术性”的思想家。这种策略在学术上已经被包容地承认了下来,实际上,这种反政治性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性的,在这个意义上,西方学者将卡弗后现代视野中的马克思形象总结为“政治性写作”倒是十分准确的。[33]如此看来,政治性的不可避免,那么就在于我们在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候才用哪一种政治立场了。我们回到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来看待这一问题,应该说,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都是这方面理解的典范,从这些典范的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不是从一种阅读文本中寻找一种理论的突围,而是以他们面临的时代问题入手,如果跳出这种逻辑,总是以是否在文本上合乎逻辑性来实现对时代的回答,必然不过是一种“书生意气”。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解读中,出现的“对立论”问题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力从它引发了一种社会主义的政治运动退行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过就是一种像其他诸哲学一样的“哲学”。乔·诺瓦克说,“马克思主义既是它的革命社会主义队伍的世界观,又是一种能提供关于现实的最正确和可以修正的解释的科学思维方法。这使它具有罕见的革命性”,这种革命性按照他的意思当然就是对现实“根本”的把握以及对于其他理论思考中凸现的历史高度,这种科学的获取凭证“不仅来自理论考虑,而且来自由世界社会的现实发展(如当前经济危机)所提供的实际证明”。[34]所以,理解马克思不能够将理解的合法性交付给西方思想家,而应该就付给我们这个时代下的“中国现实”。
走出“对立论”责难,显然需要将这两个原则统一起来贯穿在我们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个过程之中,成为一种隐性的思想逻辑,并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文本深入到历史中以及将现实的历史带入到马克思主义哲学文本中,形成互文本阅读。当然,我们不是要拒绝从西方哲学来理解马克思,而是要在这种互文本的理解中不断凸现出马克思声音的历史高度,才能够真正领会海德格尔的那句,“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的观点比其余的历史优越。但因为胡塞尔没有,据我看来萨特也没有在在中认识到历史事物的本质性,所以现象学没有、存在主义也没有达到这样的一度中,在此一度中才有可能有资格和马克思主义交谈”。[35]
[1] 可参见国内译本,[美]莱文,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美]胡克,徐崇温译:《对卡尔·马克思的理解》,重庆出版社,1989年。
[2] 孙亮:《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驳疑与自然辩证法客观评价》,《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
[3] 对于此一时段的哲学解读的范式问题紧密关涉“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参见孙亮:《重新理解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转型》,《人文杂志》2008年第5期,《物质本体论的误读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转型》,《江汉论坛》2009年第3期以及《从尊重差异走向学术共识——“平权地解读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解读模式建构》,《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年第9期。
[4] 俞吾金:《问题域的转换》,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51页。
[5] 例如何中华先生与杨楹等先生就此问题的争鸣,杨楹等:《追问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异质性差距论”的实质》,《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5期;何中华:《究竟应当怎样看待“马克思-恩格斯问题”》,《江苏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
[6] 乔·诺瓦克,Novack, George(1905-1992),美国著名马克思主义者,著作有:《马克思主义逻辑学》(1969)、《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1973)以及论文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争论》(1978),本文的写作主要参考了英文版,Novack, George Edward. Polemics in Marxist philosophy,New York:Monad Press:distributed by Pathfinder Press,1978.以及1985年第2辑《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资料中由洞庭翻译的《为恩格斯辩护》,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争论》阐释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的节选译本,写作过程中主要参考了中英两个版本,而本文注释为了读者参考方便而采用了中文译本。
[7] 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198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4页。
[8][英]戴维·麦克莱伦,李智译:《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9页。
[9][英]戴维·麦克莱伦,李智译:《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1页。
[10]俞吾金:《问题域的转换》,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1页。
[11]俞吾金:《问题域的转换》,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35页。
[12]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198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8页。
[13]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198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8页。
[14]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198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8-219页
[15] 当然,这里的“实践唯物主义”还应该作一个比较细的概念分析,本文仅仅指那种“唯实践主义”,将实 践作为本体或者思维方式来悬置唯物主义的理论观点,之所以在这里能够如此行文的原因在于,这样一种 理解几乎成为了“实践唯物主义”的主要意旨。
[16] 邓晓芒:《重审哲学基本问题》,《开放时代》,2002年,第1期。
[17]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198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9页。
[18]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198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8页。
[19] 姚顺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从创立到第二国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2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486页。
[22]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198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8页。
[23]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198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9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页。
[25]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198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25页。
[26] 参见,孙亮,《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转型的合法性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8 年版。
[27] 俞吾金:《问题域的转换》,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47-463页。
[28]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198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33页。
[29]Norman Levine: The Tragic Deception Deception: Marx Contra Engels. Clio Books, 1975, 36.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20页。
[31] 徐长福:《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学术化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135页。
[32]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198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26页。
[33] [美]卡弗,张秀琴译:《政治性写作:后现代视野中的马克思形象》,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37页。
[34]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198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27页。
[35] [德]海德格尔:《论人道主义》,载熊伟主编:《存在主义哲学资料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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