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乱云飞渡
近期,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这个观点表达了党中央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与良好的主观愿望,这对拥护社会主义的所有劳动者来讲,都是欢欣鼓舞和振奋人心的。这是面对社会现实问题,对社会主义本质“公有制”的再认识,是回归和复兴马列毛主义的觉醒。但是仅有决心和良好的主观愿望,是不能解决现实问题的,解决现实问题,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必须有实践的途径与方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针对现实“公有制经济不断被削弱,私有制经济不断增强”的问题而提出的。现实产生“公降私升”的问题,必然有社会存在的原因,如果不能清除社会存在的原因,那么就无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呢?
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观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社会发展经济活动必须遵循的“运行规则”: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所以“要把国企改革放到整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系统中讨论、放到市场去运行”。“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社会实践的途径与方法:就是建立与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即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企兼并重组的步伐,国资委预计,年内央企数量有望减少到百家以内”。
笔者认为:按照这样的指导思想、运行规则、实践方式,是不能“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为什么呢?因为在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利益竞争中,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是对立矛盾,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必须在这个对立矛盾的基础上来认识,否则根本找不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发展道路。社会主导力量不承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是“对立矛盾关系”,认为是“共同存在、共同发展”的非对立矛盾关系,这是社会发展经济活动“指导思想与观点”的核心内容。无论意识形态如何争论,“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同性质,最终社会主导力量确定,“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这对现实社会发展经济活动具有决定性意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即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这是“驱动人们经济活动的动机与运行方式”。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是不是人们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呢?笔者剖析如下,以便于人们明辨是非。
任何社会形态,人们为了生存,而从事各种不同的生产劳动,并生产出不同的劳动产品。没有劳动产品,人们无法生存,社会也无法延续与发展。人们生产出不同的劳动产品,为了各自生存发展的需要,在市场平台上进行交换。交换两方认可“货币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不同商品或资源交换价格的差异”,则发生市场交换行为;如果不认可,则不能发生发生市场交换行为。市场“人力物力”的流动与配置,是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客观内容与功能;市场交换行为产生的“价格”或者“不同商品或资源交换价格的差异”,是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产生结果的表现形式。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进入市场交换的前提:必须“拥有货币与拥有劳动产品或资源”,这样才可以进入市场,发生“市场交换行为”。或者说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排除“没有货币,没有劳动产品或资源”的人群,只是“拥有货币与拥有劳动产品或资源”人群之间“交易的表现”。在这个“交易表现形式”的背后,隐藏着进入市场交换两方:各自不同的社会存在条件,即“拥有货币与拥有劳动产品或资源”的不同;各自不同的生存发展需要的认知。因为市场交换两方,各自不同的社会存在条件与生存发展需要的认知,在市场交换过程中,可以形成多种“交易价格形式”。社会现实中少数人拥有“充足”的货币或产品与资源,可以在市场交换活动中,“抛售商品,打压商品价格,以挤垮竞争对手”;也可以“用充足的货币,买断竞争对手,实现垄断利益”;还可以“聚敛奇货,哄抬物价,谋取暴利”。在市场交换过程中,“拥有货币与拥有劳动产品或资源”多的一方,处于强势主导地位,少的一方,处于弱势附属地位,最后形成的“交易价格”,是强势主导一方与弱势附属一方无奈妥协的结果。因为多数人“缺乏充足”货币或产品与资源,要生存或发展,必须接受少数人拥有“充足”货币或产品与资源,提出的“交易价格”,否则不能形成“市场交易”,那么“缺乏充足”货币或产品与资源的多数人,则无法生存与发展。因此,在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中,市场交换两方形成的“交换结果”,即“货币购买劳动产品或资源的价格”,或者“不同商品即资源交换价格的差异”,主要体现:“拥有货币与拥有劳动产品或资源”多的一方,即强势主导一方生存发展需要的认知。它可以是相对“公平合理”的,也可以是“不公平合理”的。这从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即市场交换两方“共同认可的交换结果”中,是无法确定的。因为它没有明确市场交换的主客体,只是市场交换两方“共同认可”的“价格或者价差”,即“货币与产品或资源”、或者“不同产品或资源”交换的表现形式。如果认为市场交换两方“共同认可”的“价格或者价差”,是“公平合理”的,就必然承认市场交换两方“各自社会存在的条件与生存需要的认知”,也是“公平合理”的;如果认为市场交换两方“共同认可”的“价格或者价差”,是“不公平合理”的,就必然否定市场交换两方“各自社会存在的条件与生存需要的认知”,也是“不公平合理”的。这是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中,存在的不同“价值观”,即强势主导一方与弱势附庸一方不同的“价值观”。资产阶级形而上学者,在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中、排除“没有货币,没有劳动产品或资源”的人群,以双方认可的所谓“公平交易、合理价格”的形式,混淆少数人与多数人存在不同的“价值观”,掩盖市场交换两方少数人与多数人拥有不同货币或产品与资源的社会存在条件,即掩盖社会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私有制”。社会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私有制”与不同的“价值观”,这从市场经济所谓“公平交易”、“自愿所为”的表现形式中,是无法直接认识的。如资本市场“高利贷”与“贷款者”之间、劳动力市场“雇主”与“雇工”之间;社会上嫖娼者与卖淫者之间等等,在这种市场主客体“共同认可交换结果”的表现形式下,即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背后,隐藏着社会形态所有制决定的:各自社会存在的条件与生存需要的认知,它在背后起着决定性作用,这需用马列毛主义,从社会形态“所有制”本质来认识与理解。资产阶级形而上学者,永远也无法解释,这个社会为什么会存在:少数人拥有“充足”的货币或产品与资源,而多数人却“缺乏充足”的货币或产品与资源的社会原因。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只有“公有制”与“私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少数人服务,两者本质不同。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质,决定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是唯一目的。毛泽东告诫党和政府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进步的方向,是“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从经济的角度讲,任何社会都会存在“资源需求超过供给”的现象,社会主义表现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与落后的生产力”的现象;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为“需求欲望的无限性与资源的稀缺性”。核心是如何解决“资源需求超过供给”的问题。
社会主义“公有制”,立脚点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因为社会生产物品不充裕,人们需求认知不同,所以在现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即在有限的供给下,必须限制少数人“不符实际”的需求;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主导下,实行“按劳分配”,通过“市场进行产品交换”;为了尽快发展生产,不断增加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物品,社会实行“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体制与发展方式,进行“人力物力的资源配置”,发展生产提高供给,这是社会主义解决“资源需求超过供给”问题的途径与方式。
资本主义社会认为“私有制”存在“天经地义”、“合理合法,因此社会政治、经济表现为“多元化”存在结构;社会在“私有制”主导下,实行“按劳分配”,也是通过“市场进行商品交换”;因为社会政治、经济“多元化”的“自由”,无法限制少数人“不符实际”的奢侈需求,也无法实行社会主义“统筹计划集中管理”体制与发展方式,社会只有“市场交换商品”与“无序、自由”发展生产的表现,形而上学者把这种社会表现形式,称为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并主导社会一切经济活动,这是资本主义解决“资源需求超过供给”问题的途径与方式。资本主义“私有制”,立脚点是“为少数人服务”,因为任何社会都无法提出“为少数人服务”的观点。所以只能以“多元化”、“自由发展”、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等社会的表现形式,来掩盖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本质了。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因为“所有制”不同,在解决“资源需求超过供给”问题上,采用了不同的经济发展方式与运行规则。但是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方式与运行规则”中,却存在相似的“市场交换商品”的表现形式,正是因为这个相似的“市场交换商品”表现形式,才迷惑了人们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经济发展方式与运行规则”的认识与选择。
社会主义发展时期,因为社会生产物品不充裕,人们需求认知不同,在“按劳分配”原则下,实行“市场交换产品”方式。这是人们生存与社会发展的必然存在形式,即在没有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任何社会形态都必然具有“市场交换商品”的表现形式。但是社会形态“所有制”不同,“市场交换商品”的表现也是不同的,社会主义“市场物价,长期稳定”,资本主义“大起大落,起伏不定”。而更为重要是,社会形态“不同的所有制”决定:经济活动“不同的运动方式与运行规则”,却隐藏在相似的“市场交换商品”表现形式背后。社会形态“不同的所有制”决定:经济活动“不同的运动方式与运行规则”,体现引导社会发展进步的不同指导思想与理论,核心本质是对社会发展进步规律(原理)的不同认识,而这核心本质不同的意义,必须应用马列毛主义观点来认识和理解。社会发展进步的科学原理具有唯一性,不是正确的,必然是错误的。社会主义本质是“公有制”,资本主义本质是“私有制”。形而上学观点混淆和掩盖两者不同本质存在的意义,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似的“市场交换商品”表现形式,当做社会主义发展进步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颠倒和迷失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进步的方向。
社会主义发展进步,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限制少数人“不符实际”的需求,主要表现为限制少数“优秀人才”得到的利益,不能与广大人民群众产生过大的分配差距。因此社会提倡“大公无私”的“雷锋精神”,提倡“官兵一致”,“取消特供”、“取消军衔制”等,这是共产党“先锋队”得到人民群众拥护,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也是社会统一意志,产生凝聚力的社会实践方式。人类社会历史上农民起义多是打着“均贫贱、均贫富”、“均分田地”等口号;如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巴黎公社提出“废除官吏高薪”等,本质上都是为了缩小分配差距。从社会意识形态观念的角度讲,缩小分配差距,表现为“人人平等”的观点,任何社会都存在“人人平等”的观点,因为社会时代不同,表现出不同的内容与形式。“人人平等”的观点是针对社会存在“不平等”现象而对立产生的,而反对社会“不平等”现象的“先进思想观念”,则隐藏在“人人平等”观点的背后,它是主导社会发展进步的灵魂。如“大公无私”的“雷锋精神”、“共产主义”思想等。任何社会具有“先进思想观念”的人都是少数,无法用“人人平等”的观点来反映,即无法要求社会形成统一的认识与实践方式。但是社会发展进步正是因为少数“先进思想观念”而发生的。社会在“现实多数存在”的现象下,提倡或不提倡这种“先进思想观念”与做法,社会发展的效果完全不同。
社会主义发展经济,因为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整体不平衡”,所以实行“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体制与发展方式。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发展经济不同的“运行方式”。国家作为一台整体运行的机器,怎么可能不实行“统筹计划集中管理”呢?社会主义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实行“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体制与发展方式是唯一的社会实践途径。任何社会企业团体发展壮大、组织活动,都必然实行“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功能,是经济学补矮板的“水桶原理”。因为任何一个系统组织或团体,构成系统组织的各个部分,总会存在优劣不齐的现象,而劣势部分决定或影响着整个系统组织或团体发挥功能,所以要发挥整个系统组织或团体最大的效率与功能、获得最大的利益,必须“补矮板”。作为一个国家的社会系统,同样是如此道理。任何一个国家作为社会整体、都会存在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不发达地区,即“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要使社会整体发展进步,最少利用资源,最大发挥作用与效率,获得社会整体发展的最大利益,必须“补矮板”。任何一个社会或团体能够“补矮板”,“统筹计划集中管理”是前提与基础,没有“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体制与发展方式,无法“补矮板”,也就不能最少利用资源,最大发挥作用与效率,获得社会或团体发展的最大利益。作为一个社会整体系统“补矮板”,就是“用强势部分来弥补劣势部分”,即:利用经济发达地区的“优势”,来补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矮板”,以求得社会整体最少利用资源,最大发挥作用与效率,获得社会整体发展最大利益。经济学补矮板的“水桶原理”,在一个主体单元下,实行“统筹计划集中管理”“补矮板”,人们很容易理解与接收。但是“统筹计划集中管理”最重要的功能本质,却鲜有人认知。因为任何系统要“补矮板”,都需要付出“能量”,经济学“补矮板”的“水桶原理”,“用强势部分来弥补劣势部分”,就是从“强势部分”获取“能量”,来弥补“劣势部分”,这种“以强补弱”的关系,或者说:“强者扶持弱者”的原则,是任何系统“统筹计划集中管理”最重要的功能本质,否则系统无法“补矮板”。“统筹计划集中管理”最重要的功能本质,即“强者扶持弱者”的原则,是违背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反向运动。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无序自由发展”,促使“人力物力”,由“低价值”流向“高价值”,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功能实现的途径与方式,是生死竞争的“丛林法则”,它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结果。“统筹计划集中管理”与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功能本质,两者背道而驰。
社会主义从社会(系统)的“全局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来决定社会(系统)经济活动的运行方式,所以必须实行“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体制与发展方式,这样社会才能够利用经济发达地区的“优势”,来补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矮板”,以求得社会整体最少利用资源,最大发挥整体作用,获得整体发展最大效率与利益。因为从“强势部分”的经济发达地区获取“能量”,来弥补“劣势部分”的经济不发达地区,表现为“牺牲社会系统局部利益、部分利益、近期利益、”的现象,或者说在解决现实经济发展问题时,社会系统的全局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与局部利益、部分利益、近期利益表现为“对立矛盾”的形式。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立场不同),决定指导经济活动的政策也不同。“牺牲社会系统局部利益、部分利益、近期利益”,以保障与促进“社会系统的全局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发展进步,是生活中“亏中有益,先损后益”的“辩证发展原理”。各种事物发展进步都是如此原理。
社会主义实行“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体制与发展方式,是由社会主义“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即“公有制”本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在存在“市场交换商品”的形式下,实行“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体制与发展方式,打破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束缚,坚持“强者扶持弱者”的原则,即坚持“经济发达地区扶持落后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强势行业扶持弱势行业;先进帮助落后,”这样才能够使得社会整体发展利用资源最少,资源配置最优,生产效率最高,整体发展最快,管理成效最大的社会效果。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管理经济活动的不同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先进性、优越性”的体现,是社会发展进步新社会形态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必然代替资本主义制度的原因。这是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唯一途径与方式。除此之外,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管理经济活动没有区别,也不能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即不能“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了早期资本主义现象,人们大都认为《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资本论》应用“价值规律”范畴的“剩余价值”(来源于“劳动价值论”),来表现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是有缺陷的。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私有制”,只能从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质来认识。如果认为“劳动创造了剩余价值”,那么“劳动就无法否定价值规律的存在”,否定价值规律的存在,“劳动就无法创造剩余价值”。这样应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观点,即《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观点,就无法突破“价值规律”的束缚;就不能认识社会主义发展进步的经济活动,必须违反“价值规律”的本质。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讲,社会形态“不同的所有制”,决定经济活动“不同的运动方式与运行规则”。社会主义实行“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体制,打破“价值规律”的束缚,坚持“强者扶持弱者”的原则,导致“社会全面发展进步”;资本主义实行“无序自由化市场经济”,遵守“价值规律”,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两极分化”,社会矛盾重重,危机四伏。这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区别,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管理经济活动“不同的运动方式与运行规则”。
社会主义发展时期,因为人们认识的差距与物品的不充裕,无法取消市场交换产品的方式。这样既要允许市场交换产品方式的存在,但是又不能以市场交换产品方式、表现的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为主来引导社会发展。在“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基础上,限制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中:“无序自由发展”和“生死对立竞争”的社会功能与作用,采用违反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强者扶持弱者”的原则主导社会发展,这是“对立统一矛盾运动规律”,“反者道之动”的辩证发展原理。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经济理论,都无法解释社会经济活动中辩证发展的原理。现实社会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体制与运行方式与市场经济产品交换的方式,理解成对立关系;把市场经济产品交换方式表现的“价值规律”理解成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排除“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体制与运行方式,是错误的。即使政府强调通过税收手段调控经济活动,也不能解决社会经济活动存在的问题,因为“税收调控”的手段,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资本主义在确定“私有制经济体内”劳资结构关系的基础上,由社会制定税收调整政策,它根本无法解决:“私有制经济体内”劳资结构关系产生的社会问题;也不能解决社会经济活动“无序自由发展”产生的“重复浪费、效率低下”、“生产过剩”、经济危机等盲目后果,所以调整经济活动的作用十分有限。社会主义发展经济活动:“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体制与运行方式,与市场经济产品交换的方式同时存在,只有应用毛泽东“对立统一矛盾运动规律”的哲学观点,搞清楚各自的内容与功能,辨识经济活动中各种必然的逻辑关系,才能够理解社会经济活动辩证发展的原理,这也是人们认识理解与实践把握的难点。
社会主义“改革者”认为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是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指导社会发展活动;认为市场“公平合理交易”,是“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的方式,完全是资产阶级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或许有一些学者不同意笔者的分析与判断。笔者用人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实,再次来阐明这个观点。人们日常生活中许多生活必需品,如“水、食品等”,对于人们生存具有很重要的“使用功能”,但市场“价值很低”,而许多“高档奢侈品”对于人们生存并没有很重要的“使用功能”,如“钻石玛瑙等”,但市场“价值很高”,这种“价值高无用,价值低有用”的“价值悖论”,说明“价值规律”反映的不是商品的使用功能,而是不同商品的“价值差异”。所以按照“价值规律”,以“价值高”为导向,引导社会投资,发展“高附加值”商品,或称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只能增加“使用功能很小,而价值很高”的商品,因为市场受众很小,所以不可避免地出现“投资效用递减效果”、“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等现象。古人讲“物以少者为贵,多者为贱”,按现代经济理论理解,表现的是以“需求为主”的观点;以“需求为主”的“高价值”观点,“引导某一商品的生产,生产的越多,只会导致商品的“价值贬值”,怎么会产生“价值升值”呢?社会主义主导力量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价值规律”,来引导“人力物力”的流动,期望获得“价值最大化”、“效率最优化”,最后“资源配置”的结果,却以违背初衷“投资效用递减”、“生产过剩”、“重复浪费”、“两极分化”的结果出现,不是吗?“投资效用递减规律”印证着以“价值规律”引导的错误。请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科学性、合理性,在哪里?即使按照西方经济学“竞争博弈论”理论的“零和游戏”观点,也无法掩盖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中,“一方所赢正是另一方所输”的“竞争博弈”本质,不是吗?
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决不是什么社会发展进步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更不能使“资源配置最优化与最有效率”,这是照搬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理论,“把形式当做本质”的形而上学观点。无论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还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按照所谓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主导社会运行,那么必然出现“社会投资效用递减”、“重复浪费”、“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社会“两极分化”等现象,只是因为社会形态经济结构不同,问题严重程度与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原理,即“对立统一矛盾运动规律”,是无人能违背的,不符合“对立统一矛盾运动规律”,必然表现为违背人们主观意志的现象。因为市场经济“价值规律”,“资源配置最优化与最有效率”的功能认定,是形而上学的观点,不符合事物运动“对立统一规律”,所以必然在现实中表现出违反主观愿望的结果。按照“价值规律”,期望获得“更大的利益”,反而出现违背初衷“投资效用递减”的效果,我想所有的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与社会主导力量的“改革派学者”,都无法解释这个“价值悖论”发生的原理。
现实提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观点,来源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经济必须遵循“价值规律”的认识。巩固与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并不是简单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的需要。即使不论现实“国有经济保值增值”与“私有制经济保值增值”,哪一个更快、更多。在“国有经济保值增值”的表象中,能够保障多少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的需要呢?不是“国有经济”的人员,管不管?社会从事“国有经济”的人员有多少?从事“私有经济”的人员又有多少?你们敢于公布吗?“公有制经济”所能保障的从业人员“越来越少”,“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越来越多”,社会上大多数人都在“私有制经济”下生产与生活,这不是事实吗?社会主导力量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因为“私有制经济”而产生的“劳资矛盾冲突”、“两极分化”、经济下滑等社会问题呢?所谓“国有经济保值增值”,充其量也就是在市场上与“私有制经济”争夺“经济利益”,而且不断被社会主导力量进行所谓“深化改革”的打压,不是吗?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保值增值”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的需要,不是“保值增值”的形式。或许有些人会反过来问,没有“国有经济保值增值”,怎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的需要呢?核心本质:是能够满足“多少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的需要。而这一核心本质,却无法从“国有经济保值增值”的表现形式中直接认识。即不能否定“国有经济保值增值”的形式,又不能认为“国有经济保值增值”是目的本质,必须用马列毛主义观点来抽象认识本质。利用“国有经济保值增值”的形式,来迷惑或排除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展生产的目的,即国有经济能够保障“多少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需要的本质,正是“见物不见人”的形而上学观点。
现实提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存在、共同发展,合作双赢”的观点,来源于现代社会“多元化”发展理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观点,来源于资本主义社会实践“股份制合作企业”存在的形式。因为社会主义,无法提出发展“私有制经济”,所以只能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概念了。即便如此,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用“公有制经济”引导“私有制经济”;还是用“私有制经济”引导“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向的选择也是无法回避的,两者必居其一。不同方向的选择,所依据的理论观点与实现途径必然不同,这从现实的表现中,可以清晰的看到。因为用“私有制经济”引导“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没有社会存在的环境,所以社会主导力量都是打着、用“公有制经济”引导“私有制经济”发展的旗号,但是按照“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理解,如果“公有制经济”能够引导“私有制经济”发展,那么必须占据企业发展的主导权,就是必须“控股”,不控股,是不能保障利益的。而现实的表现则完全相反。如在2013凤凰财经峰会上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表示:“部分央企中的国有资本占比可以降至20%左右”,“如果能用5%的国有资本带动95%的民营资本,这有什么不好?”,他认为:“110多家央企母公司中,除了少数关系国家安全的,其他绝大部分都应该实行混合所有制”。原本奉为圭臬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被这些唯心主义者击得粉碎。请问这些学者:现实的世界,哪一个社会存在“5%的资本股权,掌控95%资本股权”的现象?如果“能用5%的国有资本带动95%的民营资本,”那么为什么“用5%的民营资本股权,就不能带动95%的国有资本股权”呢?这种脱离实际的唯心主义观点,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不由自主地陷入现代企业“清晰产权制度”的“悖论”中。“改革开放”以来,这些“学者”以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诟病”、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没有清晰的产权”,现在又以违背现代企业产权制度,“5%的产权可以带动95%的产权”的唯心主义观点,或者以“大家都变成股东”的空洞概念,即形而上学观点来欺骗人们。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言论与行为,相信的人越多,“堡垒才能从内部攻破”。这些学者,为什么会有这些表现呢?因为要改变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庞大的社会存在,没有巨大的相反力量是无法做到的,即使按照“市场经济进行国有资产流转”,要实现“小鱼吃大鱼”,即用少数“私有制经济”的力量,吞掉巨大的“公有制经济”,也是难以实现的。为了掩盖最终“按股权分配利益”的本质,只能表现为唯心主义观点,或者脱离实际的形而上学观点了。形而上学者讲:“混合所有制不是一个新概念”;“我国1956年搞的公私合营就是混合所有制,与今天的混合所有制差不多”;“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存在的形式;“财产混合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等等。就是不敢讲毛泽东时代对“资本主义主义工商业改造”的结果,即建立了“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无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什么“新的财产所有结构”,难道可以改变“按股权分配利益”吗?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按股权分配利益”,是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的产物。按照市场交换行为,是“你买我同意卖,我卖你同意买”,双方“自愿所为”,无论是“公有制经济”引导“私有制经济”发展,还是“私有制经济”引导“公有制经济”发展,按照市场规则,都不能强制,也无所谓加快或者放慢。现实国资委为什么要限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时间与进度呢?从上到下都在施压国有企业,强调“全国国有企业改制面;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国资委预计,年内央企数量有望减少到百家以内”。请问有哪一个强调国企改革发展方向,是“公有制经济”引导“私有制经济”呢?不强调方向,难道不存在反向的结果吗?按照现实的理论与政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只会造成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私有制经济”的社会后果,绝不会出现“公有制经济”引导“私有制经济”发展的结果。因为“公有制经济”引导“私有制经济”发展的途径与方法,只有一条“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或者称“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即毛泽东时代对“资本主义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道路,其他都是斜路。现实所谓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下,进行国有资产流转”,必须停止!
现实社会主导力量所采用的理论观点,大都来源于“西方经济学”,主要是20世纪后期美国经济学家的理论观点。如社会“多元化”发展理论,“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理论”,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等等。
资本主义社会因为存在“私有制”,所以表现为政治上多党制,经济上各种独立经济体等,“多元化”存在的形式,因为各自利益不同,所以相互“竞争博弈”。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存在的政治经济问题,是现代社会“多元化”理论、“竞争博弈”理论产生的根源。资本主义社会,多数人认为无法改变现实,只能认为“现实存在就是合理的”,资本主义社会“多元化”存在的形式,即所谓“现代社会是“多元化”的社会,是承认和维护“私有制”“合理存在”的形而上学观点。资本主义社会“多元化”“合理存在”的形式,无法掩盖利益“竞争博弈”的对立本质。生死对立竞争的“丛林法则”,证明社会“多元化”,无法合理存在;如果社会“多元化”可以“合理存在”,为什么要进行生死对立“竞争博弈”呢?资本主义社会:“多元化”的形式与生死对立利益“竞争博弈”的方式,同时存在的“矛盾性”,是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私有制”的必然表现形式。任何事物内部“多元化”成分存在的形式,都必然存在:表现自己特性功能的核心主要部分与不表现特性功能的附庸次要部分,这表现为不同事物的存在结构与功能。封建社会以“皇权所有制”为核心特征,资本主义社会以“私有制”为核心特征,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核心特征;社会形态不同,社会存在结构与功能也不同,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也不同。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核心特征,以共产党领导为主要标志,任何“多元化”存在的成分,在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中,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必须服从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非对立性矛盾“多元化”成分存在的前提。社会主义“改革派学者”,以现代社会“多元化”存在为借口,掩盖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中,与共产党领导、“公有制经济”,生死对立的“竞争博弈”关系,必须加以识别与清除。
资本主义社会实践“股份制合作企业”存在的形式,产生了“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理论”,即 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决策的“经理制”)。因为: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趋势,生产经营规模不断发展扩大,使得“私有制”的资本家已经无力直接管理企业了,不得不聘请一些管理人员代替资本家去管理,因此产生了“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理论”。因为“所有权与管理权”不同的功能与作用,所以必须明确“清晰的产权”功能与作用。这种理论无法掩盖资本家作为生产上的管理人员已经是多余的了,而这多余的人却决定着:众多拥有管理权人员的工资薪酬,独占“劳动剩余”的社会财富。这一本质,被社会主义“改革派学者”屏蔽了,只是宣传倡导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清晰的形式”与“法人治理结构”了。社会主义“改革派学者”,以“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理论”,指导“党政职能分离”改革;以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国企体制改革,都是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社会主义事业及各种社会团体,“党委一元化领导分工负责制”与“职代会”的管理体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决策程序,是正确的体制组织形式与决策方式。“党委一元化领导分工负责制”与“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即“董事会、监事会、管理执行层”具有相似的表现形式;国有企业“职代会”与现代企业“股东大会”也具有相似的表现形式,但是两者本质“为什么人的利益”完全不同。“党委一元化领导”与“职代会”,本质是为了广大职工利益,而“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与“股东大会”,本质是为了“大股东”利益。而这本质不同的意义,却无法通过“体制组织、管理权限分工与决策”的相似表现形式直接认识,只能用马列毛主义的观点来抽象认识本质。现实社会照搬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理论,以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企体制,使得“党委一元化领导分工负责制”与“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职代会”与“股东大会”同时交叉存在,混乱的管理体制与职能权限的分工,严重削弱“党委一元化领导”的功能,至今体制问题也无法解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 社会主义“改革派学者”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依据。“现代化、自动化生产”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趋势,“现代化、自动化生产”程度越高,需要的人员就越少,但是并不必然产生人们失业的问题。资本主义社会因为存在“私有制”,所以产生大量失业者,这些“剩余劳动”的产生,是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私有制”的必然结果;而社会主义“公有制”,无论“现代化、自动化生产”达到什么程度,也不应该出现“下岗失业”的现象。“现代化、自动化生产”的“生产效率”与生产技术原理、应用工具、生产组织形式等直接相关,与企业实现“生产效益”即“利润价值”,并没有直接关系。企业实现“生产效益”即“利润价值”,是市场交换后的结果,与市场交换活动直接相关。企业实现“生产效益”即“利润价值”,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公平分配”的体现。在这个“生产经济活动”中,企业提高“生产效率”与实现“生产效益”意义是不同的。一个企业“生产效率”高,并不一定产生“生产效益”,“生产效率”低,也不一定就没有“生产效益”。因为“生产效益”是市场交换活动的产物,取决于“市场需求交换”。用“生产效率”的高低,无法认识“生产效益”,更不能以此来认识“公平分配”。企业没有“生产效益”,无法实现分配,但是实现“生产效益”,也未必能够实现“公平分配”,因为“公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改革派学者”,混淆“生产效率”与“生产效益”不同概念的涵义,把实现“生产效益”后,产生的分配,理解为实现“生产效率”后,才能产生“公平分配”,错误的建立了“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矛盾关系,因此产生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形而上学观点。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是实现“生产效益”的基础;实现“生产效益”,是“公平分配”的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职工“公平分配”;市场需求交换,决定企业“生产效益”;生产原理与生产方式,决定“生产效率”。“生产效率”、“生产效益”、“公平分配”,三个概念只能在各自范畴内分别认识,不能混淆认识。三者之间根本不存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对立矛盾关系,更不存在提高“生产效率”、“生产效益”,必须“下岗职工”、“剥离企业社会职能”的对立矛盾关系。社会主义“公平分配”永远是第一位的,这是社会主义本质“公有制”的体现。以“现代化生产”、“提高效率”、“精简效能”为理由,大量“下岗工人”,违背社会主义本质,是照搬资本主义经济理论的结果。“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混淆不同概念涵义与形式,颠倒社会形态所有制本质与社会生产方式的主次关系,是机械唯物主义形而上学的观点。
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在“学习资本主义社会一切先进的东西”的口号下,引入了西方经济学理论,如果不能辨识,资本主义社会先进与落后的东西是什么,又是怎样的存在关系,那么怎么能够避免学习资本主义社会落后保守的东西呢?社会主义“改革者”,因为“计划经济管理的体制”存在“弊端”,所以取消了国家“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社会主义因此失去了开展经济活动的主导功能,这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社会主义开展经济活动没有了“统筹计划集中管理”的体制与主导功能,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又是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那么“社会人力物力的资源配置”,只有通过“劳动力交易市场”,“资源交易市场”,“资本交易市场”等形式来进行“调节与配置”了,因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完全占据了社会发展主导地位;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多种所有制经济可以共同发展”,所以“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造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因为人民公社“集体劳动”,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不符合“初级阶段”的特性,所以才有了“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分田单干;因为“国有企业“产权不清”,存在“效率低”、吃“大锅饭”等弊端,所以才有了“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清晰化、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效率优先”与“打破大锅饭”的“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因为无法掩盖“市场流转”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对立竞争关系,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经济保值增值”,所以才有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措施。还有“保护个人知识产权”、“经济全球一体化”、“与国际社会接轨”等等,都是按照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理论,来指导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
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理论,是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存在的基础上,社会存在与实践的产物,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活动表象,进行的总结与归纳,最终是为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服务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理论观点,阐述社会经济活动,表现出方法论的形式。而“私有制”经济的立场本质,却隐藏在经济理论观点的背后。任何方法论,都会因不同的世界观(不同的主体与立场,即思考问题不同的角度),而表现出不同的社会经济活动意义。而这不同的意义,无法通过方法论的表现形式直接认识,必须用马列毛主义的观点来抽象认识本质,不懂马列毛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就不能辨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理论观点的立场本质。而没有世界观的方法论,正是形而上学逻辑关系的表现形式。社会主义发展至今也没有“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这本应在学习与批判苏联《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实践而产生,可惜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实践被否定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怎么可能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存在的基础上发现与发展呢?资本主义社会自产生以来,反抗“私有制”的斗争行为,从来没有间断过,从早期的资本主义“反对剥削、反对解雇、缩短劳动时间”的大罢工,到现代社会的民主运动等等,社会主义“改革者”,不看资本主义社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盲目认可资本主义实践中产生的经济理论观点,“毫不动摇”、“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样又怎么能够避免,因“私有制”经济而产生的社会矛盾(阶级斗争矛盾)呢?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消灭私有制”的过程。如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可以同私有制经济,“共同存在、共同发展”,那么马克思主义“消灭私有制”就是错误的。按照“初级阶段”理论,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到了“消灭私有制”的阶段,至少100年以上。而建国初期,毛泽东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对“私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创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对比看看我们社会,“改革没有尽头”,改革持续了三十多年,才进入“攻坚的深水区”,而“攻坚的深水区”又是什么内容呢?“改革者”从来不敢说。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攻坚的深水区”,除了共产党的领导与一百多家大型国企,还有什么呢?一些人谎称,是“既得利益集团”,“既得利益集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如果不是,那么是从哪里来的呢?“既得利益集团”从“改革开放”中得到的利益,它为什么要反对“改革开放”呢?看一看现实坚持“深化改革”的人,就知道什么是“既得利益集团”了,这正是生活中“贼喊捉贼”嘴脸。“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社会发展错误指导思想与资本主义经济理论“相结合”的产物;错误的症结在于,混淆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对立矛盾性质。因为按照资本主义经济理论进行的社会实践,不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即不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进步的原理,所以不能促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由原来的“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改到现在,仅剩一百多家大型国企,这不是事实吗?因为私有制经济发展壮大,现实出现了反映私有制经济主观意志的现象:“多元化”的全盘西化、多党竞争制,历史虚无主义,非马列毛主义言论及行为;社会分歧增大,社会风气低下,腐败严峻,经济下滑,劳资矛盾冲突加剧,“黄赌毒”的出现等等,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极大伤害,说明社会主义“改革者”执行“基本路线”,已经犯下了“历史性错误”。
任何人也无法否定“改革开放”社会实践产生的问题。而人们对社会“改革开放”的实践效果,则存在不同的评价与认定。因为社会“改革开放”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与社会实践,包含社会所有“客观事物活动的表现”,这是任何社会永远都存在的现象。其中“不同的客观事物与活动表现”,只能根据各自范畴的客观属性,来分别认识,混淆在一起,是认识不清的。人们各自立场观点不同,主观认定“不同客观事物与活动表现”的“实践内容与效果”不同,因此评判标准也不同。正确的评判标准,理论上表现为事物本质与表现的必然逻辑关系,错误的评判标准,理论上表现为事物本质与表现的错误逻辑关系,从多种事物“共同存在”的表现中,甄别哪一个是社会本质内容的主要矛盾,哪一个是社会表现形式的次要矛盾,即辨识这些不同的评判标准,需用马列毛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社会主义“改革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那么也只能通过社会主导力量所提倡的理论与政策的“自我矛盾性”来抽象认识了。
人们常说“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为指导,以中国的国情为基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相结合”。这只是理论上泛泛而言,暂且不说“马克思主义”中存在正确、不完全正确、甚至少数错误观点,需要区分与发展的问题,就“中国的国情”而言,理解也是不同的。无论是建国初期,“改革开放”初期,还是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都有“中国的国情”问题,“中国的国情”是各个时期社会存在的表现形式,关键要害,不是认识这些“现实存在的表现形式”,而是如何改变“现实存在的表现形式”,即改造社会,解决问题。改变社会“现实”的认识,只存在于改进“社会存在表现形式”的抽象认识中,即指导社会实践活动的主导思想。不同的“指导思想”,表现为改进社会“现实”不同的方法与途径,它不仅是理论与意识形态的争论,更重要体现在现实对立性的选择上,因为现实选择具有排它的唯一性,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选择方向具有唯一性。改进社会“现实”不同的方法与途径,表现为指导社会发展不同的“思想认识”,因为“思想认识”抽象思维的特性,所以只能用马列毛主义观点来抽象认识。通俗的讲:“就是现在怎么办”,现实不同办法的对立性选择,就是“中国的国情”,本质是真假马列毛主义的斗争,仅在理论上泛泛而言,是不能揭示其中要义的。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7月22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值得称赞的是习近平总书记,选择的方向是正确的,抓住了社会发展的“矮板”,但是采用的方法却是错误的,因为没有脱离“市场配置资源起决定性作用”、“价值规律”的束缚。贫困地区“资源开发”,首先要解决资金问题,而资金流动,必然遵守“价值规律”,没有资金会主动向“效率低,收益小”的地区流动;即使有投机资金进行“投资”,主要“收益”归属“投资方”,也不能解决大多数人生产与生活的问题。期望用“资源开发”的“资产收益”来建立扶贫长效机制,是不能实现的。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即“解决大多数人生产与生活的问题”,只有违反“价值规律”,“强者扶持弱者”一条路,这是经济学补矮板的“水桶原理”。“基本路线”与遵循“价值规律”,是根本方向的“战略问题”,“扶贫”是局部选择的“战术问题”,靠正确的战术,无法调整错误的战略。习近平总书记,选择的方向是正确的,方法不当,可以实践中逐步调整,如果是调整方向的根本性举措,那么促进社会主义发展的重大意义则完全不同了。
现实社会,资本主义经济理论与意识形态,已经进入社会各个领域,一批具有西方经济学理论的“专家学者”,占据社会发展主导地位,一切社会活动,都是按照“价值规律”展开的。按照这样的思路政策,根本没有“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实践途径与方法。“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唯一的途径与方法。就是纠正错误的“基本路线”,回归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发展路线,重新开辟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时代在发展,人民在进步。重新开辟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并不是简单恢复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式,而是用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发展路线方针政策的“思想观点”,对现实社会进行“改造”。或者说,重新开辟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核心关键是对“毛泽东主义”的理解与认识。“毛泽东主义”是社会主义实践的结晶,是社会主义发展壮大的“灵魂”,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新成果,具有普遍真理的世界意义。(详见2016年7月2日红歌会网站,笔者《马克思主义必然升华为毛泽东主义》一文)。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进步,是“人间正道是沧桑”的发展过程。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说明任何社会大多数人总是好的,否则社会早就走向衰亡了。毛泽东讲过:“要相信依靠两个95%”。社会上大多数人是朴素的唯物主义者,任何唯心主义都无法改变这个社会存在,但是社会存在形而上学观点,因为形而上学观点,混淆不同事物对立矛盾性质,颠倒对立事物与非对立事物的关系,以非对立事物的表现形式,掩盖对立矛盾事物此消彼长的关系(发生过程),往往占据社会发展主导地位,不易被多数朴素唯物主义者所认识,所以导致社会发展的“曲折”。要战胜形而上学观点,必须用马列毛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它体现在现实社会发展不同指导思想与理论的斗争中。真正掌握马列毛主义,即懂得辩证唯物主义“对立统一规律”是少数人,如果多数人懂得,社会早就实现“共产主义”了。少数辩证唯物主义者,与社会主导的形而上学观点作斗争,全部的意义,在于促使大多数朴素唯物主义者,转变认识,提高觉悟,正确的认识与力量发展壮大,清除错误的认识与力量,夺回社会发展主导权,形成广泛的社会力量,以完成改造社会的行动。这是社会发展“对立统一规律”辩证发展的原理,即“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的道路。社会发展进步的首要前提,在于更多人的觉悟,而提高觉悟的途径与方式,就是“积极开展现实社会发展不同指导思想与理论的斗争”,因此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的哲学。共产党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产物,广大人民群众是共产党存在的基础,共产党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与“先锋队”。共产党之所以伟大,并不是因为政党少数人多么优秀,也不是因为政党不犯错误,而是少数“先进分子”犯了错误,政党能够改正错误、发展进步。能够改正错误的原因,是因为无人能违背马列毛主义揭示的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即无人能够违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违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必将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共产党的伟大,体现在取得辉煌成果的背后,即广大人民群众支持与参加的社会基础,或者说,体现在维护与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对立斗争中。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是“假共产党”,也不伟大。没有对立矛盾的斗争,任何社会党派团体及个人,都无法表现出自己的“特性”。中国共产党辉煌的历史,只能说明过去,不能说明现在与未来,未来的中国共产党是否伟大,体现在现实维护与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对立斗争中,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中,任何回避现实斗争的选择,都不符合社会进步规律,即“对立统一矛盾运动原理”。新生事物同旧事物在对立斗争中发展成长,马列毛主义同非马列毛主义在对立斗争中发展成长,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也是在对立斗争中发展壮大的,这是社会发展进步不以人们意志而转移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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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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