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从诞生那天起,就以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纲领 ,后期加入共产党 的人都是在明白这个纲领、拥护这个纲领的基础上自愿加入的,因此有几百 万 先烈为这这个纲领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中国人民之所以选择共产党 ,也是奔着这个纲领来的。新中国成立时,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欢聚一堂 ,通过政治协商,成立新政府,制订共同纲领,也是在拥护共产党的共产主义纲领的基础上合作的。拥护共产党和共产主义纲领是各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宪法是中国共产党纲领的具体实施。拥护党纲,遵守党纪,是对一个共产党员最基本的要求 ,不拥护党的纲领,不要说他无权担任党的各级领导 就是作为一名普通党员都不够格 , 更遑论代表党制定方针政策 。拥护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是对每一个公民的起码要求,不拥护不遵守宪法,就没资格担任各级政府的领导,也没有在各部门任公务员的资格;不拥护宪法、遵守宪法,也没资格参与立法、执法,没资格在立法、执法部门工作;不拥护、遵守宪法,无权研究中国法律,无权参与修改宪法、拟定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决定,但是,共产党的纲领和国家宪法还束之高阁。比如,宪法规定,公民住宅不得侵犯,但强拆仍在进行;宪法规定保护公民和法人身自由,而还时常看到截访的消息。更有甚者,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但最近有个部门向国企发起了最后一公里的冲刺,同时,铁总也要把铁路优质资源的红利拱手送给有外资背景的资本家。
混改硕果仅存的国企的理由是,要按照《公司法》,要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来改造国企 。《公司法》是何物?《公司法》可以无视宪法 ?可以凌驾于宪法之上?什么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就是董事会、股份制吗?不就是产权明晰吗?这就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社会主义的企业制度《鞍钢宪法》比资本主义的管理制度出现更晚,不更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吗?为何弃新规用腐朽?产权明晰是哪家的金科玉律?是上天授予的?产权凭什么要明晰到个人?为什么产权不能属于全民和国家?地球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几十亿年了,每个人生下来都平等现有上苍赋予的生存权利,谁能把地球的产权明晰到具体的个人?谁能把地球股份化?要把地球私有化也可以,那就是请主张私有化的人 ,把地球上目前属于你的那一份拿走,到太空去。记住,你死了,还要还回来 ,因为地球是全人类的。
改革只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方法,改革不是目的。方法错了,照样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和损失。例如土地革命时期的李三路线、王明路线,也是为了推翻三座大山,但方法错了,就差点断送了共产党和中国革命。国企是共产党的执政根基,国企被瓦解,共产党就失去了经济主导权,就必然导致政权的倾覆,导致国家分裂,中华民族就会重回鸦片战争以后的血雨腥风之中,这是稍有点思维能力的人都明白的道理。允许改革出错,当然可以,对未知领域的探索,不会轻车熟路,但不能明知是错的还将错就错,而且还不改错。例如有人说欢迎外国资本对国有企业进行兼并重组,这是哪家的改革?世界上有哪个国家是依靠外国资本对本国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强大起来的?
必须明确改革与破坏的界限。有利于国有经济的壮大,有利于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提高,有利于人民政权的巩固 ,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有利于共同富裕,有利于公平公正的改革,人民坚决支持,反之,一切与共产党纲领和宪法背道而驰的改革,都应该追究违宪责任!
这是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无论是发改委、工信部还是铁总,都没有超越宪法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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