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一文之后,有网友留言:“一派胡言。公有制真的有普通老百姓一份吗?”
还有人说:“公有制其实质就是极少数人的私有制,大众没有分配财富和权力的规则制度,公有制的覆灭只是时间问题”。
很显然,上述所说的只是产权公有制的状态。
公有制要成为老百姓的公有制,必须建立劳权制度。也就是要把产权公有制变成劳权公有制,劳动者的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体现。
在前面一文中,我们已经说清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有劳权公有制与产权公有制的区别。而产权公有制又有过渡公有制模式与过时公有制模式的区别。并明确指出,劳权公有制才是真正体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公有制。而产权公有制之中的过渡公有制模式,则是社会主义国家处于过渡时期,以满足国家工业化需要为目标的、起过渡作用的公有制模式,这种模式也仅仅适用于过渡时期。在它适用期内,它同样也是体现着劳动者利益要求的。
现在的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工业化之后,产权公有制依然存在,因而原来的过渡公有制模式逐渐演变成为一种过时的公有制模式。
在头条上看到这样一个题目:《一个目前没有现实意义的争论:什么是全民所有制?》(今日头条:首发2023-12-29 04:05·戈多的叹息)。文章讲到了何祚庥院士的一个观点。文章中贴有图片,其文字内容如下:
“何祚庥关注2023-12-1611:33·中国科学.….@聊历史说现在未来。全民所有制根本是一个虚假的概念。这是我和@张维为@司马南等人根本分岐之一。其"全民”的产权属谁?完全背离产权明晰的原则,根本没有明确规定。再说得直白一点,完全属欺人之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文版第875页,也只说末来社会是"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但是,“共同占有“≠全民共同占有。至于全民所有制更≠个人所有制,应该说,这完全是@张维为@司马南等人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歪曲!”
从以上文字不难看出,何祚庥院士是用产权观念来看待全民所有制和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论述的。
在这里,何祚庥院士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就是用产权观念来看待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因为基本立场错了,因而在看待全民所有制时就必然得出了完全错误的结论。
何祚庥院士指责全民所有制“完全背离产权清晰的原则”,是完全不懂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所有制形式。因此,全民所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或西方国家的国有制的根本区别在于:
它不是体现产权的形式,而是消灭产权、体现劳权的形式。
社会主义既然是要消灭剥削阶级,当然要消灭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资产所有者都消灭了,还存在什么产权要求?没有人格化的资产者,没有了产权存在的基础,这产权清晰的要求又何从谈起啊?
社会主义要实现公有制呢?是因为:
1,只有实现公有制才能消灭资产阶级,消灭资产者——资本家、股东、地主等等;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
2,只有实现公有制,才能消除大家在生产资料所有方面的差别。在公有制面前,在同一公有制面前,大家都是权利相同的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在资产所有方面,大家不存在差别,因而也不存在什么产权要求;
3,在实现公有制的条件下,劳动者既是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又是劳动所有者。由于大家作为公共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在资产所有方面没有差别,而在大家作为劳动所有者,却因为是以家庭生活为基础,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劳动能力差别和消费需要的不同,因而在在劳动所有方面大家是有差别的,而且只有正确地反映这种差别,并在分配上体现出来,大家才会有劳动投入的积极性。因此,公有制的实现为体现劳动者的劳动差别并满足劳动者多劳多得的利益要求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为全面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创造了现实条件。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事实上是确立了劳动者的生产主体地位,并为体现劳动所有权创造了条件。也就是说,公有制对老百姓的作用或功能是体现在劳动所有方面,而不是资产所有方面。因此,建立劳权制度,才能体现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才能满足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但是,目前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上,大家对公有制的认识都没有走出苏联模式的误区。
苏联模式,即苏联在十月革命之后建立了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相结合的公有制模式,性质上只是一种为实现工业化、应对战争和灾难的过渡经济模式,而不是社会主义的生产模式,它在权利制度上延续了资本主义的产权制度,在所有制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因而是资本主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模式。但是,苏联人,包括斯大林在内的理论界却认为产权公有制的公有制模式就是社会主义生产模式。因而在1936年就宣布功苏联建成了社会主义制度。这种错误认识长期束缚了人们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认识,也误导了之后的改革目标。
产权制度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基本制度,本质上是体现资产者当家作主和按资分配的制度。这个制度适用于资产阶级私有制,也适用于处于工业化时期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过渡时期。但是,却不适应正常情况下的公有制经济。
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本质上是为了消灭剥削、消灭压迫,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的权利要求。因此,与公有制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权利制度,应该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公有制,即劳权公有制模式。
对一个要消灭剥削、从而需要消灭资产者及产权产生基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对一个要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的权利要求,对一个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公有制,我们的专家、学者却指责它产权不清晰,这无非是说明许多人完全不懂得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和特征。
为什么许多人觉得全民所有制与老百姓无关痛痒呢?
恰恰是因为建立了产权制度,隔断了劳动者与公有制经济发展之间的利益联系。
因此,要把公有制变成劳动者的公有制,那就要建立与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相适应的权利制度——劳权制度。
在建立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情况下,公有制企业由劳动者管理(即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并且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的多少进行生产成果的分配。
当我们在所有公有制企业都建立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按照“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原则进行公有制企业的生产成果分配时,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即享有生产成果的分配权,他们也就成为公有制经济真正的受益者。当企业员工成为生产结果盈余的承担人时,那公有制企业的经营收入的波动就会直接影响所有人的收入状态,从而使每个人都与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紧密相联系,从而激发每个人搞好企业的责任性和积极性。
公有制的作用是消灭人格化的资产者,消除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为劳动者成为生产主体,为劳动所有权的体现提供了现实基础,而劳权制度的建立,就是在法律上确立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就是确立劳动者凭借劳动投入参与企业管理和分配生产成果的权利要求。
因此,“公有制+劳权制度”的生产模式,即劳权公有制模式,才能真正把公有制变成老百姓的公有制的基本模式。
为什么实现共同富裕的周家庄等村都坚持集体经济的村呢?
因为这些村的集体经济本质上是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公有制形式,这些集体经济的主体是劳动者,体现的是“谁劳动谁受益”的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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