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特事特办特许
一年多前,深圳市住建局所属的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在网上被曝光“天价工资单”,议论沸沸扬扬。该单位撒谎否认了事,并继续发放天价工资。今年初,国家审计署公布介入审计结果,认定他们把部分国有物业擅自列为“自有物业”,每年截留443万元,增发工资,搞福利。人均年收入达32万多元,但有关部门并不追究责任,认为“处罚没有根据”,也不需退赔。
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一个稀奇古怪的小单位,
似官又似商,
似公又似私。
国有物业变自有物业,
没有监管,没有报批,
只凭主任一张嘴,
加上会计一支笔。
一年“自有”数百万,
变作工资,化作福利,
主任年进74万,
人均32万老几。
让小公务员眼红死了,
科长处长也直流口水。
谁说是违法违规,
犯了私分国有资产罪?
人家特区特事特办,
说是“处罚没有根据”。
“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宪法不许,特区特许。
特区,改革开放的
试验区,示范区。
让多少人备受鼓舞呀,
单凭这则示范信息!
20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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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