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学的主流与非主流
——“非主流红学论坛”小结
(2017年11月28日)
欧阳健
这次聚会是我提议的,我的目的是学习,事实上也学到了很多。下面汇报我的收获,请大家审议。
自从1980年全国第一次《红楼梦》研讨会之后,各式各样的红学会不知开过多少;但像我们这样的会还是第一次:第一,不在豪华酒店宾馆,而在盘山脚下的农家小院;第二,没有冠冕堂皇的主办单位,只有两位热心的召集人;第三,来开会的人不是学术机构高等院校的“代表”,而是只“代表自己”的散兵游勇,有人可能刚迈过温饱的门槛,他们感受不到因红学而受到的关爱与体恤,得到的却是白眼与呵斥。所以需要抱团取暖,相互鼓励。我们聚会宗旨是:“交换信息,联络感情,检阅成果,谋求发展”。三天的实际活动,显然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会风纯正,气氛和谐,不定调调,畅所欲言,不仅将想讲的话都讲了,而且结下了深厚难忘的友谊。
聚会的名称,用的是“非主流红学论坛”。网上有人说: 要是他来起名字,“就用‘真红学’,还‘非主流’?自我矮化,本身就没有底气。”又有人说:“还是‘非胡’有挑战韵味,‘胡红’已在擂台上,第一要务是把它打下来。”他们不了解,聚会的目的不是要打倒谁,而是要求得红学的健全发展。所谓“非主流”,用大俗话讲,就是草根。称“非主流”,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而是反映了当下的生存状态:草根的红学研究,没有任何资源,拿不到项目,得不了大奖,成果《红楼梦学刊》也不会发表。但我们坚信:《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人人都可以读,可以说,可以论,可以研究。孟子尚且说“人皆可以为尧舜”,毛主席也说“六亿神州尽舜尧”,不必把红学门槛定得那么高,把红学殿堂讲得那么神圣。咱们也决不妄自菲薄,把它看得那么神秘莫测,误以为自己没有资格去闯一闯。
三天来,我们在会上也讲,会下也讲,吃饭也讲,乘车也讲,通过三天痛快淋漓的交流,在两个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第一,明确了与主流红学在学术观点上的本质区别,看清了自己必然胜利的前景。
要知道什么是“非主流红学”,只要看他们现在在干什么就明白了。深圳2017全国《红楼梦》学术研讨会,主题是“《红楼梦》的当代传播与影响”;由此可以窥见,主流红学以为最重要的任务只是《红楼梦》的传播,至于更为重大的各种问题,诸如主题问题,价值问题,问题,版本问题,在他们看来似乎都已解决,都已经有了现成的标准答案,如果再不识时务地予以纠缠,那就是“庸人自扰”,是“制造红学乱象”。但在“非主流红学”看来,经过近一个世纪实践的检验,由胡适开创的“新红学”,从体系到细节都已千疮百孔,摇摇欲坠,非彻底摧毁,另起炉灶不行。
胡适“新红学”的模式,是以“自传说”为中心,以考证、版本考证为支柱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是胡适的八字箴言。不知大家想过没有:他只不过“假设”《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怎能算是“大胆”呢?原来,当胡适还没搞清楚曹雪芹是谁,就断言《红楼梦》是他的自传了。
胡适又是怎么“小心求证”的呢?他用的是类比法:《红楼梦》里的贾政,是次子,做过员外郎;曹寅有过继儿子曹頫,算是次子,也做过员外郎——所以,贾政即是曹頫;贾宝玉即是曹雪芹。《红楼梦》有八九百个人物,单单挑出“曹頫是次子,做过员外郎”,与“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员外郎”,他的“求证”,就是如此简单!
胡适还找到一份证据——《随园诗话》,证明“乾隆时的文人承认《红楼梦》是曹雪芹做的”。但曹雪芹是曹寅之子,并不符合贾宝玉即曹頫之子的“假设”,恰好又找到《雪桥诗话》,“知道曹雪芹不是曹寅的儿子,乃是他的孙子”。遗憾的是,敦诚只说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却没说《红楼梦》是曹雪芹做的,——于是各取所需,将“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改为“其孙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随园诗话》与《雪桥诗话》两份证据,前者证明《红楼梦》是曹雪芹做的(但以曹雪芹为曹寅之子是错的),后者证明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但没说《红楼梦》是曹雪芹做的是不够的)。既然都有瑕疵,那就都不能充当证据;切割出对自己有用的一半加以拼凑,显然是不合法的。——这个道理胡适何尝不懂?他深知自己的“假设”不落实,《红楼梦考证》发表之后,五六年间再没有吭声。
到了1927年,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从天而降,成了满足胡适“假设”的证据。甲戌本残存16回,有1587条批语,但能够出庭作证的,唯“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一条,因为它坐实了曹雪芹是《红楼梦》、书未完即死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的“假设”。奇怪的是,在提供这份重要证据时,胡适却不肯说出它的来历,搪塞道:“我当时太疏忽,没有记下卖书人的姓名住址,没有和他通信,所以我完全不知道这部书在那最近几十年里的历史。”直到《历史档案》1995年第2期,刊布胡星垣1927年5月22日给他的信,中说:“敝处有旧藏原抄《脂砚斋批红楼》,惟祗存十六回,计四大本。因闻先生最喜《红楼梦》,为此函询,如合尊意,祈示知,当将原书送阅。”大家才知道卖书人叫胡星垣。再去查阅胡适的日记,发现1927年开始的日记,只记到2月5日,接下去竟然空缺了十三个月。“新红学”最重要的证据——甲戌本发现的“文献”,就这样被胡适隐没或销毁了。最可异的事情是,胡适日记提到的人成千上万,随便用什么办法都能一一查实;唯独这位他竭力隐瞒的胡星垣,竟然杳如黄鹤,不见踪迹,岂非怪事一桩?
胡适以曹寅之孙、曹頫之子曹雪芹为《红楼梦》,《红楼梦》是曹雪芹自传的结论,漏洞实在太多了。千百位“非主流红学家”举出了无数的例证,以摧枯拉朽之势,将其驳斥得体无完肤,让“主流红学”乱了阵脚,无法招架,狼狈地向后败退,新版《红楼梦》署名“无名氏续”,就是最明显的标志。
第二,明白了探考新说林立的历史根源,初步找到了处理自身学术分歧的有效途径。
《红楼梦》既然不是曹寅之孙、曹頫之子曹雪芹,从知人论世的需求出发,就要重新探求合适的人选。现在提出来的七十八十位候选人,是随心所欲的“猜笨谜”,还是正儿八经的学术研究?这就要从什么是“红学文献”,哪些东西配称“红学文献”谈起。主流红学最爱谈“红学文献的困局”,老是幻想能发现一点新的文献,好解救自己出于困阨。《论语·八佾》云:“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朱熹集注:“文,典籍也;献,贤也。”可见文献有两层意思:一是有关的文字资料(典籍),二是熟悉掌故的人(先贤)。以此标准来衡量,所谓“红学文献”,应是有关《红楼梦》创作、传播、研究的文字资料,以及熟悉有关掌故的前人。小说《红楼梦》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灵性已通”的石头刻在肚子上的,它是一字字、一句句写出来的。既然如此,反映《红楼梦》成书的“红学文献”,起码是“曾经存在”的。但由于各种原因,下决心“将真事隐去”,隐没了一切与创作相关的蛛丝马迹,销毁了所有的第一手资料。唯此之故,后人读到的《红楼梦》,既无自序,又无后记;在《红楼梦》作品之外,也找不到“创作手记”与“口述自传”。总之,纵然上穷碧落下黄泉,“红学文献”还是两处茫茫皆不见。从这个意义上讲,红学文献的“先天不足”,是从胎里带来的。
在红学文献“先天不足”的前提下寻找,只好从“证据”入手。我们的证据从哪里来?一从《红楼梦》书中来,暗示、伏笔、谜语、诗词、典故等等;二从《红楼梦》书外来,地形、园林、人物、方言、民俗等等,集中力量研究文本,寻觅时代的烙印,将可能的一一带入作品,真正的就会筛选出来,于是便产生了不同候选者,著名的有洪昇、吴梅村、冒襄、顾景星、方以智、李渔、孔尚任、魏廷珍、朱慈烺、朱文震等等。我们这一次聚会,一开始就有人担心:你们会不会吵起来?这不是毫无根据的。大家在“非胡适红学”大方向上固然是一致的(尽管“非”到什么程度并不相同),但在“非”掉“胡适红学”之后,如何“立”却大异其趣,甚至针锋相对。我回答说,我们纵然是草根,但绝对不是草寇。事实证明,会议的氛围是相当好的。大家既畅所欲言,又心情舒畅。因为大家都在认真探索,也都深知其中的甘苦。我们相信,所有的“主张者”都是有道理的,对他们的话都愿意听,而且是认真听,认真想,有的甚至愿意陪同走一程,设身处地为之着想,看能否帮他能自圆其说。真正的是非在最后,不在最前。挖金得金,固是好事,挖金得铜,又何尝不是好事?
会议的实践证明,“非主流”最要紧的是调整心态。《红楼梦》那样博大精深,喜欢《红楼梦》的人又那样多,产生各色各样的观点,是很自然的。谁也不能包打天下,要有包容不同意见的气量。多一种说法,多一种可能,为研究提供多向度、多层面的思维,总是好的。在提出自己的“新见”时,同时要尊重别人的“新见”,承认他们有探索的权利。古人活动的时间空间总会有所呈现,在交流过程中出现了信息交集;你所关注的人和事,也会是我关注的人和事。求同存异,取长补短,统揽全局,集思广益,甚至从自己的圈子中跳出来,从更高处更大处综合关照所有观点,从中寻绎的线索与轨迹,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即使不能获得最终的结果,但一定会深化对《红楼梦》的认知。
其次还要讲求学术规范。红学不是战场,不需要战略战术,不需要声东击西;红学打的是明牌,所有的底牌都是公开的。因此要遵守一贯性原则,不要左右逢源,不要各取所需,不要采取双重标准。那么,有哪些重要的规范呢?它包括材料与观点两个方面。红学不是从今开始,也不是从我开始。所以首先要交代:你的材料从哪里来?是怎么发现的?做过鉴定没有?是否确凿可靠?其次要交代:你的观点从哪里来?是谁提出的?一定要明白,我是在继承先人的基础上起步,我的贡献是发现了什么新材料,提出了什么新观点。至于文章的格式,还只能算是小事。《内江师院学报》愿意为我们提供园地,我们也得为刊物着想,尽量做得规范一点,一则便于顺利发表,二则也减轻编辑的负担。我在《明清小说研究》百期的纪念大会上,送给他们“有胆识,有作为,不势利,不苟安”十二个字,《内江师院学报》当得起这十二个字,让我们对“有胆识,有作为,不势利,不苟安”的《内江师院学报》代表龚小兵先生表示感谢。
在送给大家的三本《内江师院学报》中,有我写的《从日记的缺失看胡适对五四运动的态度》。从胡适日记的“空白”入手,直面他对五四运动的态度,这篇文章要颠覆的是一个大的问题,比胡适红学大得多了,我自以为还是可以读一读的,斗敢推荐给诸公,读了就知道什么是学术规范,也会明白胡适的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昨天参观了李大钊纪念馆,让我们找到了灵魂,看清了方向。在对李大钊坚定信仰马克思主义的,率先在中国介绍研究马克思主义表示钦佩的同时,也看透了胡适宣传全盘西化、削弱民族自信心的卑劣用心。胡适的“新红学”,既贬低了《红楼梦》的伟大价值,又推销了实用主义,彻底清除他的负面影响,任重而道远。
我们包容的气度,自然也包括对待“主流红学”信奉者。要承认对立统一规律,相反才能相成。我们既然不喜欢别人对的冷嘲热讽,自然也不要对人家反唇相讥。我曾给陈林先生留言:“得理须大度,临笔勿伤人。”当然,作为全国《红楼梦》学会,也希望不仅代表三百名学会会员,也代表百倍于此的草根红学家。你可以不赞同他们的观点,但不要轻易断言是“奇谈怪论”,是“异端邪说”,更不要设置“准入门槛”,或者“清理门户”。干革命总是人多一点好,研究《红楼梦》又何尝不是如此?另外,最好慎用“高端”二字,随着周汝昌、冯其庸二巨擘的离世,后死者再高,恐怕也高不到哪里去。过分高看自己,就会忘记一条真理:“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作为七十有七的老人,愿与全国《红楼梦》学会诸公共勉。
我们的聚会取得成功,要于归功于两位召集人:宋健先生与俎永湘先生,他们不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而且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历史将会记住他们。好在我们已经有了成功的首届,二届、三届大约就不会太难了。曙光就在前头,大家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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