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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岳芳:驳中央党校蔡霞--不要拿薛蛮子攻击体制

林岳芳 · 2013-09-02 · 来源:林岳芳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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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教授文章最后,说到了反宪政与挺宪政,看到这里,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蔡教授的终极目标,依然是中国体制!我就奇了怪了,作为中央党校的教授,蔡教授的言语中,明显对执政党和当今体制怀着深深敌意,慌不择路时,居然把一个美籍华人嫖娼事件也划归到体制上。

  近日,薛蛮子嫖娼事件,引出了中央党校教授蔡霞的一篇雄文《公权与私域——警惕公权力法外滥权侵害公民》此文一出,网络一片哗然!首先,混淆了“公权”与“私域”的概念,公权是对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制止或打击,私域是不侵害他人、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空间。薛蛮子嫖娼和聚众淫乱,无论从中国法律的层面,还是传统道德层面,都在公权打击的范畴。其次,把一位美籍华人称为“公民”也很突兀,既然薛蛮子先生是美籍华人,就不能算中国公民了吧?

  蔡教授引用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绯闻,欲佐证嫖娼未必会给薛带来负面影响,反而有可能让薛得到更多的尊重和掌声。蔡教授说克林顿“没有用总统权力为莱温斯基谋财”,民众“支持率反而上升”,这种言论出自中央党校教授口中,真乃滑天下之大稽!蔡教授望了克林顿那时候的狼狈样了?她又问“公安和举报人是如何做到抓薛之前就知道薛是嫖娼的”?这问题更加荒唐可笑,可不要小瞧街道大妈们的智慧,谁是小姐,她们可分得一清二楚,更何况,抓的是现行,一个六十老者与豆蔻娇娘一丝不挂,你说这是什么关系?

  她又用大量篇幅,试图说明“私域是个人空间,性权利是个人权利,只要他没有因性行为危害社会公众利益,就是个人道德水平高下的问题,而不是公权力干涉的范围”,这种说辞何等苍白!性交易尚未合法的中国,打击卖淫嫖娼肯定是警察分内之事。薛蛮子作为网络大V,撞在扫黄枪口下,除了认罪悔过,无其他狡辩的理由。薛蛮子本人在警方竹筒子倒豆,承认了自己的嫖娼事实,警方也在其他卖淫嫖娼案的审理过程中,掌握了薛蛮子不仅嫖娼,还聚众淫乱的事实。可蔡教授却一味替薛蛮子洗地,她这种罔顾事实的底气,从何而来?

  蔡霞教授说,论嫖客,什么人都有,其中不乏官员的身影。的确如此,官员嫖妓一旦被发现,就会身败名裂,这一点大部份人都认同,可为什么薛蛮子嫖娼不准身败名裂,而要网开一面呢?蔡教授说薛蛮子没有拿公款嫖娼,敢问蔡教授,您怎么区别官员嫖娼用的一定是公款?薛蛮子嫖娼肯定用的是私款?蔡教授认定官员嫖娼非法,需要打击,薛蛮子嫖娼是私域,不许惩处,如此精分的观点,不难看出我们的精英中,人格分裂、双重标准的大有人在!愚以为,卖淫嫖娼既为国法所不容,不能因为嫖娼者身份不同,而左右摇摆,请记住,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不是绕指柔!

  “如果谣言危害社会,首先是谣言受害人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而不是公安局自己给别人按上罪名去抓人” 蔡霞教授说的振振有词,我却认为这个说法相当可笑!她说应该由被谣言中伤的郭美美、张海迪等人去报案,而不是警察去抓人。显然,蔡教授为薛蛮子洗地,已口不择言了!我想问蔡教授,您家隔壁如果住有卖淫女,每天浪语淫声,各式各样的人穿梭不绝,那样对您的居住环境是否造成污染?您家安全是否有潜在隐患?那么,您去向警察举报,警察按程序出警,这有问题吗?出警后,警察现场抓获卖淫嫖娼者,带回警局询问,这有问题吗?询问后,大量信息表明,违法人员不仅是初次违法,更涉嫌聚众淫乱,于是拘押,这有问题吗?难道,没人上诉,就不得抓捕违法犯罪人员?请问,警察面对正在实施盗窃的小偷,如果被偷者没报案,也不能抓吗?什么逻辑!

  薛蛮子被抓后,中国主流媒体的报道让蔡霞教授耿耿于怀,她说“这次抓薛蛮子,居然央视都播报,下三路的做法使央视堕落到市井烂报的水准,而不是国家新闻机构”。蔡教授的帽子扣的真大,央视播报薛蛮子嫖娼,怎么就成街头小报了?试问,哪一个国家不把名人绯闻当新闻来播报的?就算您顶礼膜拜的美国,当初也把克林顿绯闻当作新闻的,怎么就不许中国报道了呢?央视让薛蛮子上镜谈“网络大V的社会责任”是新闻,鉴于薛蛮子网上强大的话语权。这次薛蛮子嫖娼被抓,同样也是新闻,也因为薛是网络大名人。古人云,高处不胜寒,薛蛮子先生高高在上一呼百应时,应该想到若不严于自律脚下就是悬崖。堂堂中央党校教授,对媒体报道薛蛮子持如此极端激烈的观点,是无知?抑或无耻?

  蔡霞教授咄咄逼人地说“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明文都不得行,而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都可以做”。这话说的何等堂而皇之!我想告诉蔡教授的是,中国《刑法》第六章第301条“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公权力这次抓获薛蛮子,是法有明文规定,蔡教授为何视而不见?既然法有禁止,那么作为公民理应守法,薛蛮子在中国境内违法,难道不能适用中国的法律法规吗?蔡教授这种偏向虎山行的精神令我万分钦佩,究竟是什么样的坚贞信仰,让蔡教授敢冒国法之大不韪?

  蔡教授文章最后,说到了反宪政与挺宪政,看到这里,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蔡教授的终极目标,依然是中国体制!我就奇了怪了,作为中央党校的教授,理应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等,把党的事业当作自己的主心骨,把党的纲领传递给后来人。可蔡教授的言语中,明显对执政党和当今体制怀着深深敌意,慌不择路时,居然把一个美籍华人嫖娼事件也划归到体制上,这样的党校教授,可想而知会培养一批什么样的官员!

  如果按蔡霞教授所言,一切丑恶现象皆因体制造成,是因为中国没有宪政。那么,薛蛮子是美国籍,按理说他在美国宪政滋润下,应该是个谦谦君子,不可能如此龌龊下流。可根据薛蛮子自己的交代,他对嫖娼情有独钟,对聚众淫乱更有特殊喜好。如此看来,宪政也不见得能把无耻者漂白为高尚者吧?再说,我们国家的《宪法》是立国之根本大法,我国《宪法》第一章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宪法》表明,我们中国是个法治国家,一切应该在法律允许框架内运行,任何人不能践踏中国的法律。奉劝中央党校蔡霞教授,作为一个中国人,你首先要遵循的是中国的法律和法规,别总是唯西方马首是瞻,你应该静下心来认真读一读中国的《宪法》,因为,你的身份是中国中央党校教授!

  中国需要进步和发展,但不需要谣言;中国需要和平与安宁,所以痛恨贩卖民主的骗子。中国的民主,十几亿人民才是真正的检验者,而不是薛蛮子等说一套做一套的外来歪嘴和尚。逐条驳斥了蔡霞教授的谬论,意在告诉蔡教授,你不是巷尾小广告是老军医,信口雌黄要不得;宪政也不是你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混淆视听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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