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北京车展最美清洁工”等“新闻”,一度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但最终都被证实是由“纯人工”炒作而起。
8月14日,网络幕后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站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与他一同被起诉的,还有他曾经的下属卢梅,以及杨秀宇经营的两家公司——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炮制虚假信息,“网络推广”收费10余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在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53万余元。被告人杨秀宇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
除了为企业提供有偿删除互联网负面信息的服务外,杨秀宇还被指控策划炒作了数起网络新闻事件,包括网络上流传甚广的“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等事件。
检方指控,2011年10月,杨秀宇代表尔玛天仙公司与某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约定由尔玛天仙公司对该文化公司旗下的画家安某某进行炒作。杨秀宇负责策划,安排安某某穿着僧服与两名女子在北京后海登船,并在船上引发船体晃动。杨秀宇拍摄视频后,以“僧人船震”为名将视频传到互联网,以达到炒作安某某的目的。为此,尔玛天仙公司收取该公司支付的人民币17万余元。
2012年4月,杨秀宇代表尔玛天仙公司与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约定由尔玛天仙公司对该公司“888万元包机去伦敦看奥运会开幕式旅游项目”进行炒作。杨秀宇负责策划,选择女模特巫某(别名“杨紫璐”)假扮炫富女。杨秀宇拍摄相关图片,利用昵称为“杨紫璐”的个人微博账号陆续发布“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等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为此,尔玛天仙公司收取该公司支付的人民币1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尔玛天仙公司和杨秀宇在明知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杨秀宇当庭自愿认罪,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据杨秀宇之前的供述,曾在网络上引发争议的“干露露浴室征婚门”“郭美美炫富”等事件,其也是幕后推手。
只为博眼球,罔顾事实真相,声称“为了迎合网民”
庭审中,那些被炒作的“新闻事件”都被证实与事实不符。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4月,杨秀宇代表尔玛公司与奥美世纪(北京)广告有限公司签订推广合同,约定为长丰汽车公司进行炒作。后杨秀宇负责策划,雇用于某(女,24岁)在2008年北京车展期间假扮清洁工对长丰汽车展台进行清扫工作,拍摄图片后以“最美清洁工”为名上传至网络引发网民关注。为此,尔玛天仙公司收取奥美公司支付的2.5万元人民币。
在庭审中,杨秀宇称,这组后来被各大网站刊用的照片完全是他个人策划。当时车展上名为“清洁工”的女孩,只是一个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报酬是一天200元,拍摄者是他本人,图片和文字内容也是由他发布。
在此前的供述中,杨秀宇称,起初他的炒作主要是追寻“正能量”,例如炒作“天仙妹妹”“最美清洁工”等,但后来为迎合部分网民,开始策划炒作郭美美、干露露、杨紫璐等一系列的炫富事件。
庭审中,在被问及“僧人后海船震门”事件时,杨秀宇说,“让我帮着炒作画家安某某,我就策划了一个故事,让他以和尚的身份出现,网络上流行‘车震’,我就策划了‘船震’,视频发出去后,再让画家来起诉全体网民,达到让网民关注的目的。”
然而,杨秀宇这样的策划虽然让当事人赚足了眼球,但网络上连篇累牍的负面评价也让当事人有些“吃不消”。庭审中出示的安某某、“杨紫璐”的证言显示,二人均因名誉受损对杨秀宇的“策划”不满。杨秀宇则表示,“杨紫璐”证言虚假,与事实不符。
对靠虚假信息吸引眼球进行网络推广,需要提高其违法成本
庭审中,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均发表了辩护意见。杨秀宇的律师认为,公诉机关将尔玛天仙合法的收入计入非法经营数额,其指控不能成立。同时,辩护律师称,杨秀宇主观恶性较小,“至于其行为令人反感,完全属于道德评判,并不代表其主观恶性”。
被告人杨秀宇、卢梅在庭审中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作出了忏悔。杨秀宇说:“我不想为自己辩护。社会需要由真实的信息构成,我曾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有创意的策划人,但我忽略了创意必须是真实的。”
自从全国范围的打击网络谣言活动开展以来,“立二拆四”“秦火火”等一批虚假网络信息的“推手”受到司法机关的处理,而随着案情的披露,一个靠虚假、低俗信息吸引眼球进而为相关企业、个人推广品牌的产业链浮出水面:在产业链的上游,是一些对品牌推广有需求的企业或个人;产业链的中游是部分公关公司;产业链的下游则是“立二拆四”“秦火火”等职业“推手”,以及一些渴望成名的模特、艺人等。
这样的产业链成就了曾经在国内红极一时的“尔玛”品牌。杨秀宇之前曾供述,尔玛公司最鼎盛的时期,仅北京公司就接近50人,下设视频部、文案部、媒介部、商务部、客户部等,年毛收入达到千万元级别。
“既有表演者又有观看者,既迎合了表演者的表演欲,又满足了观看者的猎奇欲。这种策划让一些急欲推广品牌的企业、个人对这些推手趋之若鹜,既败坏了行业生态,也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一位公关界的业内人士说。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胜华表示,在目前相关法律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对这样的“审丑”产业链,除了司法手段外,建议更多地采用经济手段加以规制,提高利用“审丑”牟利的违法成本,从而斩断这样的不良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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