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北京日报原社长、北京市记协主席梅宁华出任主任。委员会19名成员包括北京市新闻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或一线记者、编辑,在中国北京市委宣传部领导下工作。
北京日报原社长出任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主任的消息发出后,引发了舆论上的争论。
联合早报今日刊发了题为《出任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主任 北京日报社原社长梅宁华引发争论》的文章,文章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梅宁华称为“左派’。文章暗示因为【被视为“左派”的梅宁华出任北京市道德委员会主任】,所以【引发了左右舆论的争议】。
而以主张经济私有化、宪政民主和西方制度著称的财新网17日也发表文章,重提梅宁化在担任北京日报社长期间的“两段笔墨之争”意在突出强调梅宁华的“争议性”。文章写道,【2008年4月,《南方都市报》发表长平的文章《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激起舆论对立。6月,北京日报旗下的《北京晚报》刊登署名为“文峰”的文章《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文章称,“此人的‘言论自由’恐怕不只是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而且是到了‘恐怖’的程度”,“日下高喊和标榜‘普世价值’和‘自由’的人,不过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阴暗目的”,论战由此开始。“围绕“北晚文峰”和“南都长平”,双方的观点升级为办报理念“南北之争”。梅宁华承认,他就是文峰,并表示报人应积极投身国家建设,“怎能当起消极的‘裁判员’来”。】
财新网接着谈到另外一段“笔墨之争”:【2009年,梅宁华在《红旗文稿》发表《破除“民主迷思”》一文。此后,已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撰文《民主仍需启蒙——对梅宁华先生“民主迷思”感记》,认为梅宁华“对民主大加批判”,“与当前解放思想进行新一轮的改革开放的潮流很不协调”。】
此外,人民日报甘肃分社社长兼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林治波9月18日在环球时报刊发了一篇题为《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非常必要》的文章也对梅宁华出任北京市道德委员会主任发表了看法。他认为“以梅先生的从业经历和能力,特别是以其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他正是这个职务的适当人选”。
林治波在文章也提及财新网针对梅宁华出任道德委员会主任事件的报道,并质疑财新网报道的用意。他认为【“财新网的报道题为《北京日报原社长梅宁华掌舵市新闻道德委》,其报道重点不在委员会本身,而在梅宁华的任职上,并在正文之前的按语中说:梅宁华“今年60岁,7月刚卸任北京日报社党组副书记、社长,曾署名‘文峰’发文,引发围绕‘北晚文峰’和‘南都长平’的办报理念之争”,突出强调了梅宁华先生的“争议性”】,但【不管财新网的报道用意何在,笔者想说的是,以梅先生的从业资历和能力,特别是以其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他正是这个职务的适当人选。在今天纷繁复杂的舆论场上,如果是一个具有鲜明政治立场而不是态度暧昧的人,就不可能没有争议。争议,这太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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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
2014年9月17日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 昨日,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召开成立会。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翟惠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伟出席并讲话。
会议通过了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市新闻道德委员会19名成员为北京市新闻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或一线记者、编辑,新闻道德咨询委员会14名成员为市人大、政协及相关委办局新闻发言人。市记协主席梅宁华任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主任。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北京市新闻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督促从业者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新闻实践中恪守客观、准确、公开、诚信原则的自律机构。
翟惠生说,加强新闻行业的监督和自律,是中央依法治国、惩治腐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的要求,在新闻行业的具体体现和落实。希望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通过对新闻违纪事件投诉的受理、调查和曝光,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对北京新闻界进行有效的评议监督,推动新闻行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李伟说,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加强行业监督和自律,是落实中央有关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推动首都新闻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委员会要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以抓好新闻违纪突出问题的整治为重点,认真执行受理举报、调查研究、行风测评、教育培训、理论研讨、合作交流六项基本职责,加强行业自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增强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为打造信得过、靠得住的首都高素质新闻队伍做出贡献。
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可举报
从即日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开始受理社会各界对全市新闻机构及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投诉电话是67187211转71。
市记协主席、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主任梅宁华表示,社会各界均有权力和义务举报全市新闻机构及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具体包括虚假新闻报道、不良广告、低俗之风、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市新闻道德委的受理范围是全市内国家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新闻性期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具有新闻采编业务资质的单位,包括中央新闻单位驻京机构,以及上述单位的新闻从业人员。
收到投诉举报后,市新闻道德委将通过下设的举报受理中心联合或委托相关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部门进行直接调查,形成初步处理建议,并召开市新闻道德委全体会议进行评议并形成处理意见。处理形式包括责令整改、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曝光谴责、记录不良从业行为、向组织纪检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等。
受理举报方式
电话:(010)67187211转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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