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财新传媒的正常新闻报道《权力猎手郭文贵》等,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及郭文贵通过媒体和互联网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恶意贬损财新传媒之职业公信力,侮辱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女士的人格,手段及影响均极其恶劣。
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及郭文贵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财新传媒和胡舒立的合法权益,也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和诽谤罪。
鉴于上述三方的违法行为发生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美国,属于不同的法律辖区,财新传媒已在北京、香港和美国聘请律师,追究上述三方的法律责任。
财新传媒在事发后即向北京市公安机关报案;此后,财新传媒和胡舒立女士已在北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及郭文贵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
财新传媒和胡舒立女士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颁令,就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及郭文贵散布的诽谤内容,对财新传媒和胡舒立女士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并要求禁止郭文贵本人或透过他人继续散布类似的诽谤内容。
同时,财新传媒也在境内外对传谣者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日前已分别向《香港商报》、《苹果日报》、博讯网、京报网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传播诽谤谣言行为。之后,以上几家媒体网站已将相关内容撤下。财新传媒的其他法律行动正在进行中。
以上特通报。
财新传媒法律部
2015年4月14日
附部分网友评论:
@yx老马:只见胡语,不见郭言,撕逼如此,只现活脱脱一个网络法西斯独吠
woood:如此高端的代理人之战,必须[围观] [挖鼻屎]
@铁军祥哥:是不是诽谤需要调查。
@真中国人说: 公权母用。//@中国公知精神病总院:郭文贵诽谤@胡舒立,@财新传媒 和胡舒立共同追究郭文贵的法律责任,这唱的到底是什么戏啊?[思考]
@铁汉民:在当前的“郭胡事件”中,郭文贵也在爆料中指出,胡舒立曾向境外敌对组织提供国家领导人个人信息及家人资产资料、泄露国家机密、非法窃取国家机密文件,所以被国家有关部门调查。 胡舒立是否出卖灵魂,是否出卖祖国,还待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
@伯乐爱马不爱人:郭已经销声匿迹一段时间,没爆新料,准备中?
@如易的天空1:谁主张谁举证。无论什么结果,那个私生子经过深挖后将走向前台!//@双鹰河-微博:旁观者看大戏,做等郭文贵反诉[笑哈哈]
@闲了抽袋烟:@财新网 艹你妈。还没开庭,你已经给郭定罪了。你赤裸裸是胡的狗。
@丁情报处长:黑吃黑,都不是什么好鸟!
@千年河东:财新网是一家媒体还是是胡舒立的个人话筒?
@刘老宅:要求公开审理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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