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以来,一些在体制内享有一定地位的官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如原石家庄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左春和、原山东省政协常委邓相超、河南漯河电视台制片人刘勇等,因为在自己的实名微博上用十分下流的语言辱骂毛泽东主席、辱骂热爱毛主席的爱国公民,因而遭到当地爱国公民抗议,左、邓、刘等人也分别因此受到了免职和其他处分。
这几件事情一出,中国舆论场的自由派/新右派阵营立刻大哗,从贺卫方到流氓燕,从流氓燕到张鸣,都紧急动员起来了,他们毫无新意的做法是为这些事件贴上“文革再来”的标签,张鸣还不断暗示如果官方不镇压,有可能搞到自己头上。
另一方面,在支持和同情这些爱国公民的人士内部,也开始产生不同意见。有些人贬低这些行动的意义,觉得不够痛快;有些人则被刚刚取得的胜利所吓倒,担心是不是太过火了。
这些看法都是错误的。
首先,讨论是不是“文革再来”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真实的文革,和被自由派/新右派重新定义并妖魔化后拿出来充当稻草人的文革相去甚远。如果济南和石家庄的街头行动都可以被称为“搞文革”的话,那么韩国群众对朴槿惠的抗议、美国民众对特朗普的抗议,岂不就更是如假包换的文革再现了?
其次,左、邓、刘等人的言论,不是一般的表达不同意见或者对历史人物进行评价,而是直接的、赤裸裸的辱骂,其语言之肮脏下流,难以复述。考虑到毛泽东主席在广大爱国公民心中的崇高地位,这些辱骂已经对他们的感情构成了严重伤害,而现行法律并没有赋予他们就此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他们用言论、抗议表达自己的不满是完全正当的。
第三,左、邓、刘的言论本身就违反了相应的政治纪律,左、邓都是官员,并非闲散的知识分子。他们此前没有被处理,是有关方面失职的表现。爱国公民的相关抗议活动,包括通过各种官方热线打电话抗议,客观上仅相当于举报。
第四,在这些事件中,爱国公民行使的完全是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他们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而其产生的客观政治效果,如同我在《评邓相超事件》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这是在为共和国设置政治底线,中国由此发生美国主导的颜色革命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中国变得更安全、更稳定了——在一个更安全、稳定的社会里,每一个公民都是受益者。
第五,从长远来看,爱国公民的抗议行动,加上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打破了自由派/新右派公知对话语权的垄断,使言论自由的空间大大增加了——对新中国前三十年只准说坏不准说好的局面被改变了;精英们凭借话语权的优势,把中国改革“摸着石头过河”的彼岸锁定在美国的局面被改变了;这使中国在未来的政策选择和改革方向选择方面具有更了加从容的空间。
第六,爱国公民内部一些贬低这些行动意义的言论也是错误的。要知道,当前中国最大的问题是文化领导权和政治领导权相分离,而近三十多年的历史,基本上是文化领导权引领政治领导权前行的历史,因此,争夺文化领导权就具有极大的意义。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文化领导权一直被掌握在自由派/新右派手里,九十年代后期出现的新左派曾尝试争夺文化领导权,但并没有取得成功(笔者也高度评价新左派打破自由派/新右派话语垄断的意义),甚至出现了越反党、越反毛,就越受到追捧,出名就越快,升官就越快的奇特现象。
这次济南和石家庄的爱国公民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使得争夺文化领导权斗争的“大势”发生了改变,出现了非常有利于爱国力量的局面。这再次让我们想起了马克思的名言: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
很明显,没有广大爱国公民的倾情加入,要打破自由派/新右派对文化领导权的垄断是很难的,石家庄和济南的爱国公民做到了左翼爱国知识分子二十多年来想做没有做到的事,这是巨大的成就,是好得很,不是糟的很!
支持还是反对爱国公民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尊严,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的行动,是考验各阶层人士真假爱国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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