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涉县一男子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的新闻在微信朋友圈中热传一天后,昨天(8月20日)晚上,邯郸警方已迅速发出回应:
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责成涉县公安局依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19条第1项,撤销对当事人张某某做出的处罚决定,对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剧情逆转并不出乎所料。因为涉县公安局这次“执法”确实挑战了不可能!
且让我们再来看看这份堪称经典的“挑食者说”:
新医院搬迁后,老百姓看病极为不便,路途遥远,但条件好了远就远吧,新址周围没有小吃摊点,吃饭只能去餐厅,进去一看,富丽堂皇,再问价格,胆战心惊,一碗面要14元!
我晕,我是涉县本土农民,不是来旅游的好吧,忍痛掏钱买吧,10元一份米饭套餐,交钱买卡拿饭,打开再看,更晕,几片北瓜,蒜薹葱头,土豆块倒是不小,但是说好的肉呢?
去哪了?不是两荤一素吗?米饭也少的可怜,口大点三口能干光,去找卖饭的,人家说:大锅炒的菜不均匀,这样很正常,鱼香肉丝里不是有肉吗?米饭不够一块钱再加一份。你们这样忽悠我这个见过市面的农民好吗,那也叫有肉,还没星爷捡的那块大。
医院搬迁搬出新高度,医疗水平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倒是把涉县老百姓的消费水平提高不少,原来住院一天7、8块吃不了,现在20块吃不饱,5毛的小米汤呢?1块的大包子呢?4块的卤面呢?5块钱一个人吃不了的饸洛面呢?6块钱四个菜的米饭套餐呢?都搬没了?那良心呢??????
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番吐槽,竟给这位“挑食”的“张某某”招来了牢狱之灾。
在县委书记汪涛要求全县“大干100天,让涉县更加和谐平安”,“要像虎下山那样迅猛干,雷厉风行,争分夺秒,大干快上;像八路军将士那样拼命干,敢于亮剑,刺刀见红”的大背景下,“涉县公安局将县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成功破获了这起“虚构事实、网络传播、扰乱公共秩序案”。也幸亏当地电视台高调宣传公安干警响应县委号召的这番“辉煌战绩”,要不然的话,谁会知道“挑食”也有罪啊!
现在好了,荒唐的处罚决定已被撤销,派出所长也被停止职务,办案民警更被调离岗位——但是且慢!这个“拘留挑食者”的锅不能只让基层警察背!
没有涉县公安局法制室审批,没有涉县公安局值班局长签字,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不是一个基层派出所想下就下的!在“涉县公安局举一反三”中,是否也该追一追法制室负责人和值班局长的责任?
——其实,在某些地方官动辄就要用警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的惯性思维驱使下,就连这公安局的法制室和相关领导又何尝不是“背锅侠”?!
君不见,就在涉县“挑食案”引起舆论大哗的同时,网上又惊现两份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一村民“以自己患有矽肺病要求进行伤残鉴定被政府多次阻拦,乡政府选举村组干部不公开不公布为由”,在自己手机的微信朋友圈发布村支书与狗的照片,称村支书“不如一只狗”,被行政拘留五日。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一教师因在网上吐槽:“华州区强制所有公职人员捐款200元请问是否合理?”被行政拘留五天。
这样的事还有多少?难道都是基层警察“执法水平低下,适用法律不当”惹的祸?有没有某些任性领导以言代法的行政干预在背后起作用?那些已经习惯了“我的地盘我做主”、平常随意使唤警察出了舆情危机再让基层警察顶缸的一方大员们是不是也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了?
这个老电影会教你怎样做个好警察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