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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袁伟时:有些人老而不死就为贼

陈立红 · 2011-01-12 · 来源:红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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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袁伟时:有些人老而不死就为贼

    ——————袁伟时一直在大放厥词

    一、抗联老兵评《袁伟时称惩治汉奸言论是一个笑料而已》(旧文)
  
  《教授袁伟时称惩治汉奸言论是一个笑料而已》是《南都周刊》记者彭晓芸、石磊和实习生刘源采访袁伟时所作的报道。
  
  
http://bbs.rednet.cn/thread-10290584-1-1.html
  
  咱们来看看袁伟时都说了些什么,同时谈谈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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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周刊:您是什么时候知道喻权域先生这个建议立法惩罚汉奸言论的提案的?
  
  袁伟时:3月6日上午,有记者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说,有一个政协委员要提议制定一个“惩罚汉奸言论法”的法律,因为有人发表了很多叛逆言论,为鸦片战争八国联军翻案。我边听边觉得好玩,电话交谈中我从头笑到尾。
  
  
抗联老兵:
  
  喻权域提议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你袁伟时岂能不知针对何人?屁股被扎了,还故作镇静!
  
  说“觉得好玩”“从头笑到尾”,真的么?笑得这么轻松哇?哼,我看不过故作镇静给别人看,想把自己摆在一个“居高临下”的位置不过是一种压低他人、抬高自己的拙劣手法,好显示出你袁伟时的“镇定自若”。
  
  南都周刊:您在觉得好玩可笑的同时有没有想到一件事,这个提案真的通过了会有什么后果?
  
  袁伟时:他这个东西完全不可能被采纳的。采纳这个东西,马上会对中国的国际形象带来很大的损伤,同时对国内的学术思想文化的发展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改革开放已经将近三十年了,普通人都不难看出这样立法的后果,何况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委员都是有丰富政治经验的。因此,这件事不过是全国政协历史上一个有趣的插曲,一个笑料而已。
  
  
抗联老兵:
  
  不要说的太绝对,喻权域的提案会不会被采纳,还是要看客观形势的需要。喻权域为什么要这样提议,就是因为在中国特别是在某些网站和纸质媒体的汉奸叛逆言论已经甚嚣尘上,在社会上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喻权域也必定知道就目前来说这个提议还不会被采纳。但拿出来敲打那些制造和散布汉奸言论的叛逆份子绝非没有意义。如果汉奸们不仅不肯偃旗息鼓还要更加嚣张起来,甚至通过网络和纸质媒介制造出所谓的“民意”来影响政府决策、阻挠国家崛起,那么“惩治汉奸言论法”就必须出台。我就不相信“采纳这个东西,马上会对中国的国际形象带来很大的损伤”。某些所谓的民主人士,什么都要向欧美看齐,在这个问题上就不“看齐”了?一些欧洲国家对于赞扬纳粹、为纳粹翻案的言论,惩罚是很严厉的,他们的“国际形象”受到“很大的损伤”吗?犹太人一直在追究包括犹奸在内的纳粹分子,这种做法也得到广泛的肯定。想拿“国际舆论”来压中央?几十年来阻挠和干涉中国的“国际舆论”都有谁啊,有哪个中国人不知道!你袁伟时倒是好大的口气,想必拿“国际舆论”压中央你肯定是胸有成竹了!
  
  别说什么“普通人都不难看出这样立法的后果”。普通人怎么看,你袁伟时代表不了。你袁伟时跟普通人根本就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也别说什么“一个有趣的插曲,一个笑料而已”,如果真这样轻飘飘,你袁伟时也用不着剑拔弩张了。
  
  南都周刊:这仅仅是一件好笑的事吗?
  
  袁伟时:当然不是。首先对这个事情的性质,要有一个判断。
  
  我认为这个事情代表了某些人的极端民族主义思想。思想文化应该是多元的开放的,任何现代国家都应该是这样的。他说要有这么一个“惩治汉奸言论法”,“依法”惩治他所不喜欢的言论。若是三十多年前文化大革命还没结束的时候提出这么一个议案那一点儿都不奇怪。而今改革开放已经将近三十年了,在这个时候出现就很奇怪了。奇怪中又有不奇怪,那就是中国的狭隘民族主义根深蒂固,不是那么容易化解的。
  
  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文化专制主义的思潮。稍微有点现代观念的人,不会想出这么一个歪点子:用法令来惩办“汉奸言论”。现在一些愤青在网上动辄给人扣汉奸帽子,如果喻权域的提案真正成为法律,查“汉奸言论”的热潮就会席卷全国,太恐怖了!
  
 
 抗联老兵:
  
  反对别人扣帽子,自己却开口就用“极端民族主义”的大帽子压下来,这就是袁伟时之流所惯用的“民主”手段。他们可以肆意打着自由言论的招牌为侵略者翻案、玷污中国历史、阻挠国家建设、为美帝侵略他国叫好……,却不允许别人对他们自由言论!
  
  一般说来,极端民族主义以侵犯别的民族的利益来扩大自己的利益,所以极端民族主义就是帝国主义,这是西方国家的传统。袁伟时你当然不会赞同这种观点,你口里的“极端民族主义”就是对“爱国主义”的妖魔化。像你这样响当当的人物,就直截了当地反对爱国反对爱国主义好了。你不敢这么做,就把爱国主义诬为“极端民族主义”,岂不是自知面目丑恶不便见人吗!
  
  “思想文化应该是多元的,开放的”——这话说的不错,现在中国的实际正是这样的。喻权域说了反对思想文化的“多元”和“开放”吗?没有。所以问题不在喻权域一边,问题是你袁伟时“思想文化”的葫芦里装的是些什么货色。喻权域“不喜欢”汉奸言论,所以提议惩治汉奸言论。你“喜欢”汉奸言论,所以你反对喻权域的提议。你以“思想文化应该是多元的,开放的”这个理由来反对“惩治汉奸言论”,说明你是把“汉奸言论”作为你的“思想文化”的一部分。“汉奸言论”竟然成了“思想文化”,你说你是什么本质?
  
   
“现在一些愤青在网上动辄给人扣汉奸帽子”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下面只举两条在一个叫“华声论坛”网络社区里出现过的言论:
  
  “如果日本人能给我们人权,我不在乎是不是由他们统治。”
  
  ——日本怎样才能实现对中国的“统治”?当然是再次动用武力侵略中国。此人为了他的所谓“人权”(实际是“狗权”),竟然嚎叫要日本人来“统治”。这汉奸帽子是别人给他戴的还是他自己戴的?
  
  “日本政府除了才(在)袁世凯时期,都和中国政府保持了良好的关系,甚至在抗战时期,蒋介石和冯玉祥还有其他我没法说的派别都和日本人有联系。”
  
  ——这样一句话,就把日寇侵略中国烧杀掳掠奸淫妇女造无人区万人坑搞细菌战拿活人做试验无恶不作的滔天罪行一笔勾销了?此人的汉奸帽子是别人给他戴的,还是他自己戴的?
  
  类似的汉奸言论还多着呐。请问袁伟时:这些言论是汉奸言论还是你的“思想文化”多元化?
  
  还有什么“文化专制主义的思潮”,这“思潮”在哪儿呐?真要是“文化专制主义”不仅“思”而且形成了“潮”,那你袁伟时之流们的一系列叛逆言论还能够发表得出来吗?你在这里又一次把“汉奸言论”同“文化”联系在一起;汉奸言论都在你袁伟时叫兽这里成了“文化”了,你说你袁伟时的“思想文化”葫芦里装着什么药?毒药!你说你堂堂教授,是在教授中国年青一代还是毒害年青一代?
  
  南都周刊:您的一些文章,按喻权域先生的标准,好像是可以扣上“汉奸言论”的帽子的。被扣上这个帽子,您的感受如何?
  
  袁伟时:当然是对我的辱骂了。但我自己是一种看戏的心态。我一向都是对所有的事情有一种观众心态,都是作为一个历史现象去看去观察去分析。所以我并不感到对我有特别的压力。
  
  
抗联老兵:
  
  
《南都周刊》的记者实在是高!喻权域要提议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他们就找袁伟时来采访,太有针对性了!如果记者此行是受命而为,那么指示他们前去采访的人当然更是高人了。可袁伟时还在沾沾自喜咧,这回可轮到我“觉得好玩”要“从头笑到尾”啦!
  
 
 某些所谓的民主人士,都是把别人的揭露、批判、谴责叫作“辱骂”的,袁伟时也不例外。这样一来,他就可以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可怜巴巴的受侮辱、受伤害的弱者了,就可以博得大家的同情了。前面是“觉得好玩”“从头笑到尾”,而这里又是“看戏的心态”“观众心态”,哪里会这么轻松?反复如此强调,正好表明你袁伟时此刻内心的“不轻松”。
  
  南都周刊:在此之前,您知道喻权域先生这个人吗?
  
  袁伟时:对喻权域这个名字我之前听都没有听过,直到这次才去找有关的资料,才了解有这么一个人。喻权域是跟我同一代的人,这代人因为与世界主流文化割断了联系,所以知识面非常窄,懂得的东西很少。直到改革开放后,国门打开了,我们才知道世界已经变了。有些人努力更新自己的知识,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而另一些人,固步自封,夜郎自大,越来越落后于时代前进的步伐。反战的日本人算不算“日奸”?
  
  
抗联老兵:
  
  “喻权域这个名字我之前听都没有听过”,呦呦呦!70多岁的袁伟时教授口气比起20出头的年轻人狂妄口气也丝毫不逊色嘛!其实,袁伟时这个名字我之前也是听都没有听过;要不是喻权域的提案,我还真不知道当今社会居然有所谓的教授出书为侵略者侵略中国的历史翻案!
  
  
袁伟时说他和喻权域是“同一代的人”,又说“这代人…懂得的东西很少”。袁伟时当然不是说自己“懂得的东西很少”,因为他“努力更新自己的知识,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其实就袁伟时来说,这个“更新”只能叫作“翻旧”,因为汉奸思想早已有之,算不得新鲜玩意。至于“贡献”是否“杰出”,那就要外国老板来评价了,咱中国人谦虚一点别做这个评判。
  
 
 袁伟时不只把喻权域规定为“懂得的东西很少”的人,还直指喻权域“固步自封夜郎自大,越来越落后于时代前进的步伐”。我就不明白,坚持爱国立场就是“故步自封”、“夜郎自大”?坚持同汉奸作斗争就是“越来越落后于时代前进的步伐”?
  
  
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
  
  “反战的日本人算不算‘日奸’?”告诉你袁伟时,反战的日本人中国人民将永远记住他们感谢他们,历史将以反抗法西斯的正义之士来记录这些为了人性和良知而勇于“背叛”自己国家侵略他国的罪恶行径的英雄。请问袁伟时教授,对于我们的那些汉奸你是不是想要歌颂他们的“思想多元化”?
  
  
堂堂教授竟能够提出这样的问题,实在让人感慨良深。有的所谓民主人士总是指责中国的教育质量差。有这样的人当教授非但要影响教育质量,就算整个民族的血性都会遭到毁灭性的灾难!幸亏这样的教授只是极少数,否则……
  
  南都周刊:喻权域先生建议惩治汉奸言论的一个依据是,二战后德国、奥地利等国都有“禁止为纳粹辩解”的立法,您认为这和他提出的“惩治汉奸言论法”,有什么可比性吗?
  
  袁伟时:没有可比性。因为纳粹实行种族大屠杀,这些罪行经过国际法庭裁定,证据确凿。针对这么一个具体的特定的罪行,为了避免人类重蹈覆辙,必须有这么一个法令。但是“汉奸”是一个泛化的概念,根本就没有办法准确界定;他自己都说不清“汉奸”的内涵、外延,又怎么立法呢?
  
 
 抗联老兵:
  
  “没有可比性”——多么的斩钉截铁!可我要问:纳粹杀死近600万犹太人是“种族大屠杀”,日寇杀死3000多万中国人算什么?中国人口基数大,不叫“种族大屠杀”,可你袁伟时能否定日本对中国人的大屠杀吗?日本法西斯的罪行经过了远东(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判决,你否认得了吗?
  
  德国纳粹的罪行“证据确凿”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日本法西斯的罪行证据就“不确凿”吗?请你把话说明白!为纳粹翻案判有罪你支持,为日本侵华翻案、为八国联军侵华翻案你反对,你到底什么意思?
  
  
“汉奸”怎么就“没有办法准确界定”?照你袁伟时这么说,汪精卫自然就不是汉奸了。1946年4月至1947年2月,国民党高等法院审理汉奸案530余件,终结381件,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4人,有期徒刑265人。照你袁伟时这么说,是不是要把这些案子都翻过来呀?肯定你没有这个本事,你这么说是着眼现在。如果人们被你蒙骗了,承认了你的汉奸“没有办法准确界定”汉奸行为只不过是“思想多元化”,那可就热闹了,汉奸们都可以优哉游哉招摇过市,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了。
  
  当然,今天要根据新的形势在法律上界定“汉奸”,那必定要十分严谨,这是法学界的任务。只要有需要,法学界能够很好地完成这项任务。
  
  南都周刊:按照喻权域先生的说法,“汉奸行为,就是有直接的行动;跟侵略者带信、带路,把我们的军事情况通报给他们,这一类就叫汉奸行为,这一类的罪更重,奥地利的法律就是这样的。”然后他说提出立法要惩治的是“汉奸言论”,他认为“歪曲历史事实”就是“汉奸言论”,“而且前几年汉奸言论不那么多,现在汉奸言论逐步地增加了。”
  
  袁伟时:“惩治汉奸言论”的说法,一是概念不清,二是逻辑混乱。“汉奸”是针对汉民族的,而汉民族没有成为一个单独的国家也没有单独的自治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中央政府可以立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利益,但要立法来惩治某民族的犯罪分子,而对其他民族不适用,这是不可能的。“汉奸”怎么界定,这是个大问题。他有没有触犯刑法?如果触犯了刑法,那对任何民族的人都是适用的。这么看来“惩办汉奸言论法”就已经不通了。第二个是“言论”,通过立法来限制言论,这在全世界任何国家都是一个反动措施。此外,由谁来判定这个那个言论是“汉奸”还是“汉英”呢?
  
  
抗联老兵:
  
  “汉奸”最初是特指汉民族中的卖国贼,所以其他民族的卖国贼就叫“×奸”,比如“蒙奸”。不过,长时间以来,“汉奸”已经具有某种泛指的特征,也就是“汉奸”成了“卖国贼”的代词。这一点袁伟时堂堂教授是绝对不可能不清楚的,但你却偏偏装糊涂,企图把“汉奸”这个词给狭义化!如果真要制定法律,用词当然要严谨、要科学。那么,叫作“惩治卖国言论法”或者“惩治危害国家利益言论法”是不是可行?
  
  这篇采访中提及的一些欧洲国家,他们就是通过立法来限制为纳粹翻案的言论的,你袁伟时在前面说“为了避免人类重蹈覆辙,必须有这么一个法令”,怎么接着就说出“通过立法来限制言论,这在全世界任何国家都是一个反动措施”这样的话来?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也不要打的这么“及时”呀!就是所谓的民主人士最尊崇的美国,在法律上对言论也是有诸多限制的,袁伟时你不会不知道吧?
  
  
至于由谁来判定某个言论是“汉奸”还是“汉英”,当然是由人民(通过法律)来判定了。若由你来判定,所有的“汉奸”都成“汉英”了。
  
  南都周刊:我一直觉得“汉奸”这个词属于我们童年在影视作品中出现的词。长大后,觉得这个词已经留在历史里面了。您是怎么看待这个词的呢?
  
  袁伟时:汉语中的“汉奸”,不是严格的法律语言,也不是准确的学术概念。出卖国家利益、机密,破坏国家安全,那是罪行。即使这些行为也不是没有前提的,如果面对一个对内镇压、屠杀人民,对外侵略或制造恐怖活动的国家,揭露他们的反人类措施,那绝对是正义行动。抗战时期,日本是侵略的一方,而当时反战的日本人也代表正义,并不存在“日奸”。而且,历来对“汉奸”这个词的使用很不严格。例如,中国第一位驻外公使郭嵩焘就被一些文人污蔑为“汉奸”,现在有不少汉族人在美国政府工作为美国谋利益;在美、日等国的大小公司工作的汉人更比比皆是,他们为外国老板服务这些人是“汉奸”吗?
  
  
抗联老兵:
  
  袁伟时为当汉奸找出的这些“理直气壮”的“理由”,只是在制造认识上的混乱,根本站不住脚。晚清政府勾结帝国主义,对内镇压、屠杀人民,有谁说过反对腐败的满清政府是“汉奸”了?美国对外侵略,大搞国家恐怖主义,有谁说过反战的美国人民是“美奸”了?当年反战的日本人不是“日奸”,吃里爬外给日本鬼子做狗的中国人就一定是汉奸。你袁伟时可不要以为否定了“日奸”就否定了“汉奸”!
  
  
汉族人在美国工作要看怎么做;一门心思帮美国或日本整中国的,那他就是地地道道的汉奸,比如安德烈·平可夫之流。你袁伟时说“在美、日等国的大小公司工作的汉人更比比皆是,他们为外国老板服务”是不是想把那些出卖中国国家利益的汉奸行为也划到“为外国企业工作”之中?
  
  南都周刊:现在网上大量的文章帖子,把“汉奸”一词普及化,甚至在现实中有大学生帮老外砍价当翻译,地摊女子还大骂大学生是“汉奸”,这个词被拿出来,您觉得它还有什么新的生命力吗?
  
  袁伟时:“汉奸”是十九世纪鸦片战争以后到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历史产物,我觉得这个词用来判别中国公民现在的言论行动已经没有意义了。三四十年代抗日战争时期惩办卖国贼,那时候是有意义的;此后,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五十年代还有些战犯正在审判,还有一定意义。现在随便说别人是“汉奸”十分无聊,是愚昧无知的表现。
  
  
抗联老兵:
  
  要不怎么说《南都周刊》的记者实在是高呐,看,跟袁伟时大教授讨论问题,竟然拿“地摊女子”作为“对立面”了。这不是变相地损袁大教授水平太低吗?简直是拿袁伟时大教授开涮嘛!这样玩弄教授于股掌之上,教授还在那里美不滋儿地发议论呢。像这样子,要是有人把你袁伟时卖了,你岂不要帮他数钱吗?
  
  
袁伟时在对自己的话“打补丁”,可是洞大二尺五,是补不胜补的。看看袁伟时刚刚说过的话:
  
  
“‘惩治汉奸言论’的说法,一是概念不清,二是逻辑混乱。‘汉奸’是针对汉民族的,而汉民族没有成为一个单独的国家,也没有单独的自治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中央政府可以立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利益,但要立法来惩治某民族的犯罪分子,而对其他民族不适用,这是不可能的。‘汉奸’怎么界定,这是个大问题。”
  
  
此刻怎么啦?“十九世纪鸦片战争以后到二十世纪上半叶”、“三四十年代抗日战争时期”以及“五十年代”难道汉民族就形成了“一个单独的国家”或“单独的自治区”了么?那么现在个时期“汉奸”的界定怎么就有问题了?分明是你袁伟时的逻辑混乱还要说别人“逻辑混乱”,我实在怕不懂逻辑的先生讲逻辑,没想到堂堂教授竟然也是这样的人!还什么‘汉奸’是针对汉民族的……谁告诉你了是仅针对汉民族的?
  
  “此后,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是什么意思,按你袁伟时的意思是自那以后中国就没有汉奸了?怎么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啊!汉奸是你说没有就没有了的么???
  
 
 这些话也说明了:把“五十年代”及“五十年代”以前的汉奸如实地叫作汉奸,袁伟时是不反对的。而把现在的汉奸如实地叫作汉奸,他就要坚决反对了。这就是对待老汉奸和新汉奸的区别吧!这是不是等于说老汉奸不关你袁伟时的事,新汉奸还是与你有牵连的呢?
  
 
 袁伟时这些话还说明了:这位教授不是不懂什么是“汉奸”。袁伟时在这里说“三四十年代抗日战争时期惩办卖国贼,那时候是有意义的”,用“卖国贼”这个外延相对较大的词来代替“汉奸”这个外延相对较小的词,就说明了他知道“汉奸”就是“卖国贼”。
  
  
可鄙人不知道“卖国贼”这个词是不是“严格的法律语言”,是不是“准确的学术概念”,袁大教授能不能给个明确的说法?
  
  南都周刊:这一个词语的大量使用,折射出中国社会一些人的什么心理?
  
  袁伟时:这就是一种民族主义情绪。民族主义情绪在中国要解决并不容易。许多有悠久历史的国家,一发展后,往往就伴随着严重的民族主义。有远见的政治家和有远见的知识分子要努力逐步引导、化解这些情绪。大同世界终有一天会实现,世界正在走向一体化,必须化解这些情绪。这不等于抹杀历史,那些侵略罪行,屠杀罪行,是人类的野蛮史,应该弄得清清楚楚,永志不忘。但要分清过去和现在,同时要客观、全面、冷静分析,拒绝情绪化。
  
  言论自由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抗联老兵:
  
  首先,“汉奸”这个词的大量使用,是因为当前特别是在某些(网络和纸质)媒体出现了大量的汉奸言论,要说“折射”也是“折射”了客观实际。
  
  
袁伟时一会说“极端民族主义”,一会说“狭隘民族主义”,一会说“民族主义”,借用袁教授的话来请教袁先生:你是怎样界定“民族主义”的?这几个不同的词,它们的内涵和外延都是一样的吗?看来你袁伟时用词也不是那么严谨嘛!
  
 
 袁伟时还要“化解”什么“情绪”,说白了就是要消磨人们的爱国意志。我看你也别妄想了,在倍受某些国家的压迫、围堵、遏制的今天,人们的爱国意志你消磨不了。
  
 
 你所宣称的“大同世界终有一天会实现”,那是未来的事,不是今天!到春节时有人要请你吃一顿美餐,你是不是等候那顿美餐现在就不吃饭了?还什么“世界正在走向一体化……”你袁伟时倒是讲清楚到底是“经济一体化”还是“政治一体化”?你说明白些,别那么含糊其词。在政治上,很多国家提倡的是“多极化”,就是不能让美国“一体化”了去。你那个“世界正在走向一体化”到底是为谁张目啊?
  
 
 “侵略罪行,屠杀罪行,是人类的野蛮史”的说法,更是鲜明地刻画出袁伟时的尊容。什么叫“人类的野蛮史”?日本侵略中国,奸淫烧杀掳掠,那是日本强盗的野蛮史,不是被害者中国的“野蛮史”。不要把日本的野蛮史把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受害国家甚至整个人类给和面似的搅和在一起!把日本的野蛮史扣在全人类头上是无耻的!想不到咱受害者中国也要因为你袁伟时教授沾日本这个“野蛮史”的“光”了嘛!
  
  
你切记:把大众当作傻瓜的人,自己才真正是不折不扣的傻瓜。
  
  
还有什么“要分清过去和现在”,我实在不喜欢你袁伟时这种“哑谜”手法。你就干脆说过去的“那些侵略罪行,屠杀罪行,是人类的野蛮史,应该弄得清清楚楚,永志不忘”,而今天如果发生“那些侵略罪行,屠杀罪行”之类,反而应该“鼓掌欢迎”不就得了!就如美国入侵伊拉克,所谓的民主人士就曾大鼓其掌,说是欢迎美国查处伊拉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被证实是捏造的,所谓的民主人士又大鼓其掌,说是欢迎美国为伊拉克“送去了民主和自由”嘛!
  
  南都周刊:喻权域先生提到“惩治汉奸言论”的法律依据是宪法的第51条和54条,他说“你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但是还不能危害国家的利益”。您是怎么看的呢?
  
  袁伟时:这就牵涉到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看看宪法的原文吧:“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这些说的都是“行为”。言论和行动是有区别的。而且所谓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也应有严格的法律界定,不能以某个人随心所欲的意见为准绳。以言治罪是中世纪专制国家和现代极权政府的行为,现代民主国家都不愿掉进这个污水坑中。一些国家和地区处理言论案件奉行的准则是:就对公共事务发表的文章和谈话,除了具有“明显且即刻的危险”性质的煽动言论,都不予追究。研究历史问题,有不同意见,就要以“汉奸言论”治罪,未免太好笑了吧!
  
  那么,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几百年来,世界各国不少杰出学者已经写了不少辉煌的著作。那些优秀著作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正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中国应该认真吸取。
  
  照我看来,有三条边界是不能逾越的:诽谤或侮辱他人,侵犯他人的权益;泄露他人或集体(如公司等等)的秘密;泄露国家机密。还要注意,中国正在推行信息公开,不能胡乱把一些公民理应得到的信息加上机密的名义入人以罪。
  
  但有两条所谓的“界限”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一条是喻权域说的,学术研究的成果只能在少数人范围中讨论,而不能公之于众。这里立即碰到一个问题,由谁来判断哪些学术问题只能在少数人中讨论?这些人的这样的权力又是谁授予的,有没有合法性?更重要的是,学术研究就是要不断推陈出新,用行政或政治手段干扰学术研究本身不但是错误,而且是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其中有些甚至是罪行。
  
  另一条是另外一个学者说的,学术研究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学术无禁区,任何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都是可以研究和批评的,否则就不可能改进了。同时,学术是探索未来的,没有这个探索,社会就失去了改进的重要驱动力。例如,现行法律是禁止卖淫、嫖娼的,但是有些社会学家总结海内外各国的经验,主张红灯区合法化,认为这有利于控制性病,保护性工的人权,解决一亿多民工的性需要。这样的探讨明显违反现行法律,却是学术研究的正常现象。这是学术活动的常识,居然有人要向这样的常识挑战,我不知道这是可怜还是可悲!
  
  
抗联老兵:
  
  从狭义上来说,“言论”和“行为”是有区别的。言论一词通俗地讲是特指人嘴巴说出的话(拓展一点还包各种媒介上记录或发表的文字)。而行为则指人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外表活动;也就是说,言论是属于行为范畴的一个动词,都是由人的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外表活动。你袁伟时有意见么?
  
 
 但在宪法条文里面,这个“行为”是相对于“言论”的狭义上的“行为”吗?既然这“牵涉到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我就再次告诫你袁伟时:不要在这样的问题上玩文字游戏。这不是中学生在上语文课,也不是什么“学术”讨论会,这是一个非常实际的国家根本大法的实践问题。
  
  
按你袁伟时的说法,用嘴巴泄录国家机密、出书诋毁颠覆中国灿烂的历史、为侵略者侵略中国翻案、在网络媒体歪曲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就不必受到宪法的惩罚了,因为这不是行为,是言论!可见你袁伟时脑子里是什么思想,在支配什么言论了!当然,如果你袁伟时教授之流的言论不是受你们自己大脑思想支配的无意识外表活动,那当然不方便惩治了;要不怎么说神经病(精神病患者)杀人不偿命呢?
  
  在“华声论坛”上曾有人公开号召新的“陈胜、吴广”起来推翻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你说这是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的单纯的“言论”,还是要承担某种责任的“行为”?
  
  
对于“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今天有谁说过或者哪个文件规定了“以某个人随心所欲的意见为准绳”?自己假设一种情况,然后又由自己来批判自己假设情况,这可是袁伟时们的老一套手法了,你不是“更新”了自己的知识么,怎么拿不出一点新鲜货色?
  
  
袁伟时在前一句话里说:“以言治罪是中世纪专制国家和现代极权政府的行为,现代民主国家都不愿掉进这个污水坑中”,接着在下一句话里就提到“一些国家和地区处理言论案件奉行的准则”。那么,这些国家到底是有“言论案件”,还是没有“言论案件”呢?你一个大学教授,说出的话这样自我冲突,你给学生讲课当中会有多少这类的笑话呢?
  
 
 你袁伟时还这里要“界定”那里要“界定”,那你的所谓“以言治罪”的概念是不是也应该“界定”一番呢?真正的“以言治罪”当然要不得,但要拿“反对以言治罪”来保护犯罪更加要不得!
  
  
如我在前面举的例子,某人在公开号召推翻社会主义国家政权,这样的言论是否具有“明显且即刻的危险”怎样“界定”?对于这样的人,若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他以处罚,按你袁伟时的说法也是以言定罪咯?
  
  袁伟时说:“有不同意见,就要以‘汉奸言论’治罪,未免太好笑了吧!”谁说过“有不同意见,就要以‘汉奸言论’治罪”呢?请提出你的根据。如果是你瞎编的,无中生有地以“莫须有”来批驳他人,那就不仅是“太好笑”,而且是“太下作”、“太无耻”了。再者,不要企图把“汉奸言论制造者”和“有不同意见的人”混为一谈!你这么做,无非就是想把所有“不同意见的人”统统列为汉奸,或者跟你们绑在一起。企图让国家打击汉奸的同时也伤害到所有“不同意见的人”因而有所顾忌不敢打击汉奸!这跟恐怖分子劫持人质的做法如出一辙!
  
 
 袁伟时在这里规定了“不能逾越”的“三条边界”,其中第一条就是“诽谤或侮辱他人,侵犯他人的权益”。显然,这一条对袁伟时特别有用,谁要是批评他,他就可以说别人是在“诽谤”或“侮辱”他,侵犯了他的“权益”,不论他这个“权益”是不是正当的。
  
 
 而在“三条边界”中,涉及国家的,就只有一句“泄露国家机密”,宪法规定的“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完全不见了踪影。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你袁伟时就可以把国家根本大法抛在一边,另起炉灶搞个什么“三条边界”吗?你把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置于何地?不要说宪法这个条文说的是“行为”,你说的是“言论”。你那个“三条边界”里面,“泄露他人或集体(如公司等等)的秘密”和“泄露国家机密”都是“行为”,而不是你说的狭义词——“言论”,除非你袁伟时的言论不是受你大脑思想支配的无意识外表活动。你在多个地方这样自相矛盾还讲什么“逻辑”,拉倒吧教授先生!
  
 
 喻权域关于“学术研究”的话是怎么说的,你袁伟时心中有数,不要故意曲解别人的话。更不要把什么问题都说成是“学术研究”,“学术研究”不可能成为你的“万能挡箭牌”。也是在“华声论坛”,有这么一个人公开叫嚣,说等美国打到中国来,他要向美国大兵借一支枪,来杀中国人。这样的话是不是属于你的“言论自由”的范畴?这样的话可不可以作为你“学术研究”的课题?世界上的事物多种多样,决不是一个“学术研究”就可以涵盖的。重复一句:“学术研究”不可能成为你的“万能挡箭牌”!
  
  
“学术研究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和“任何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都是可以研究和批评的”这两句话,完全应该是并行不悖的。宪法规定“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你的“学术研究”就不能违反这一条。假如你的“学术研究”课题涉及国家机密,你却以学术交流为名,明知会危害祖国的安全,仍有意地将国家机密泄露给外国人,这就违反了宪法和有关法律。不要说什么“学术无禁区”,真的“无禁区”,你怎么会弄出“三条边界”来?你看你说话有多少自相矛盾之处,这样颠三倒四,完全没有一定准则,此等教授岂不误人子弟,赶快回家吧!
  
  
卖淫、嫖娼不论在哪个国家,都被视为极其丑恶的现象。你袁伟时竟能把卖淫、嫖娼说的这样冠冕堂皇,还知道什么叫“丑恶”什么叫“羞耻”吗?什么红灯区合法化“有利于控制性病,保护性工的人权,解决一亿多民工的性需要”?从旧社会到如今的妓女、暗娼,都是滥交而传播性病的,合法化怎么就“有利于控制性病”?谁去控制,是你去控制吗?是的,你袁伟时就是负责叫,政府不按你的想法做你就一直叫,如果真按你的想法做了社会问题搞坏了擦屁股的反正不是你袁伟时;要真这样,恐怕你袁伟时到时又有话茬叫个不停了。
  
  
艾滋病就是从红灯区合法化的国家传播开来的,合法化控制了什么?还“性工”呐,要这些女子当合法的妓女,就保护她们的“人权”了么?把这样的“人权”免费送给你家里的女人,你欢迎吗?妓女也是为了生计找不到正当的工作才被迫出卖自己的肉体的,当然有些妓女一旦走上了这条“不费力气就能赚钱的买卖”很难自拔。堂堂教授提出的不是怎么解决她们的生计问题,却叫嚣什么妓女合法化、卖淫嫖娼合法化,是在令人感慨良多!
  
  
你怎么知道一亿多民工都有这种“性需要”,民工里面有多少洁身自好的,你以为都是你这样的伪君子吗?解决民工需要?我看是你想解决你的需要吧?
  
  
你们这些人士何曾设身处地为底层民众想过?你们怎么不好好动动脑子,建言献策,帮助国家更快地富强起来,帮助底层民众尽快过上富裕日子?真不知道你们是可怜还是可悲,叫我说你们什么好啊!看来“叫兽”跟“教授”果然不同……
  
  南都周刊:喻权域先生提议“惩治汉奸言论”,一个出发点可能是为了防止“为历史翻案”,您怎么看他说的有些人为历史事件“翻案”?
  
  袁伟时:许多历史人物,查一查从大清帝国到民国到共和国的历史,有哪一个法院判过这些人的罪?没有。既然没有判过罪,也就没有翻案这个词。即使判了罪,也可以研究,是冤案也可以翻。历史事件更是要不断研究,把一些人伪造的历史揭穿,努力揭示历史的本来面目。
  
  
抗联老兵:
  
  我还是要奉劝袁伟时:不要放这种“隔山空炮”。历史人物多着呐,你的“许多历史人物”都指那些人?要不要逐一列出名单,列举几个人看看?
  
  
你问:“有哪一个法院判过这些人的罪?”我在前面说了国民党高等法院审理汉奸案件的情况,解放后镇反时期也判处过相当一部分人。这些都是经过法院判决的,你说一句“没有”就“没有”了吗?你说一句“没有”就,那些为汉奸特务“翻案”的事实就不是“翻案”了么?你真的以为堵住自己的耳朵去偷别人的铃铛,那铃铛就不会响吗?
  
  还有什么“历史事件更是要不断研究,把一些人伪造的历史揭穿,努力揭示历史的本来面目”,还是“隔山空炮”!你倒是说清楚哪些历史事件“更是”要不断研究啊,要“揭穿”哪些人“伪造”的什么“历史”啊!人家韩国没有历史,他们的叫兽也要捏造个9200年的历史来,硬抢也要把中国的领土、历史文化、古迹抢到他们的“历史真相”中。你袁伟时之流的教授大脑受这样的思想支配,颠覆什么样的历史“真相”做不到?咱中国你袁伟时之流的教授倒果然跟韩国的那些叫兽之流有着天壤之别嘛!
  
  南都周刊:是不是说,历史真相总是无法完全地、绝对地还原,但作为史学家有责任不断地去接近它,这种探究不是翻案不翻案那么简单?
  
  袁伟时:对,不断去接近历史真相,将它基本还原是可能的,但完全一致是很难的,因为史料是有限制的。
  
  
抗联老兵:
  
  如果真的“不断去接近历史真相”当然应该受到称赞。问题在于什么是“历史真相”。你袁伟时说“许多历史人物,查一查从大清帝国到民国到共和国的历史,有哪一个法院判过这些人的罪?没有。”而事实是历史上许多罪犯受到了法院的审判,所以你这句话这就不是“历史真相”。象你这种不能实事求是地对待历史、对待客观事物的人竟然侈谈“历史真相”,居然还堂堂叫兽!实在滑天下之大稽!
  
  南都周刊:但是,喻权域先生认为,重新解读历史要分场合,你在少数人中间研究它这个是自由的这个不犯法。你拿到报纸上登,让青少年谈论这个东西会毒害青少年。
  
  袁伟时:他不相信我们现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是有独立判断力的。公民的理性态度要从各种不同观点自由讨论中才能够形成。并不是说把青少年隔绝起来,通过思想过滤,青少年才能健康成长。这样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很可能会变成政治野心家的工具,因为他完全没有独立判断的能力,不可能独立判断是非。这是历史经验已经证明了的东西。
  
  
抗联老兵:
  
  别给“现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戴高帽,把“现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看成傻瓜的就是一些所谓的民主人士。所以他们才认为“现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可欺,不顾一切地向“现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灌输歪理论和所谓真相的假历史,试图通过他们的“思想过滤”,让一些青少年丧失独立判断是非的能力,接受汉奸言论,变为他们的卖国工具。
  
 
 看看凤凰卫士《一虎一席谈》栏目中反对中国建造航母,认为中国根本就不需要加强国防的袁伟时教授以及那几个说“如果造了航母的话,人家西方就会掀起新一轮反华”和“如今美国说一句话,中国受得了么?”的两个年轻人。这就是你袁伟时认为的中华民族的脊梁?我看是典型的亡国奴做派!居然口口声声什么“缺乏独立判断能力”、“可能会变成政治野心家的工具”,再多点你这样的教授,中国岂不要亡国?
  
  
另外,我也可以打着“学术研究”的名义,要求公开调查、考察袁伟时的血统是否纯正,袁伟时为何能有如此叛逆言论,是否家族有汉奸史……这个时候,袁伟时肯定要跟我急!为啥?还不是怕人误解,对他的名誉造成打击?
  
  所以说,袁伟时不是不知道喻权域说的“重新解读历史要分场合,应该在少数人中间研究它”的意思!如果我以“学术研究”的名义公开调查、考察袁伟是否家族有汉奸史,不管最后结论如何,从一开始就已经对他的名誉造成了打击!而若我就是朝着考察袁伟是否家族有汉奸史并专门搜索这方面“证据”,恐怕或多或少总能得出点“正确”的结论!因此,某些所谓的学者的所谓“重读历史”和“学术公开化”绝对要当心!中央如果忽视了,搞不好将是对整个民族的灾难!
  
  南都周刊:目前评论的声音基本上是一边倒地反对喻权域先生。这在您意料之中吗?
  
  袁伟时:对。这次争论,中国的国际形象是得分的。为什么呢,首先起来批判喻权域的是《中国经济时报》,这是国务院一个部委办的报纸,是中国政府办的报纸,还有《中国青年报》;第二天《南方都市报》也发表批驳他的意见的文章。从国家到地方的报纸都发表评论,而且都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这么一个错误言论。网上又是多种意见并存,而多数人捍卫言论自由体现出宝贵的理性态度。中国人经过改革开放那么多年,经风雨、见世面,判断是非的能力大大提高了。这是值得高兴的。
  
  
抗联老兵:
  
  首先我要问:“中国的国际形象是得分的”是美国给了“分”还是日本给了“分”,抑或是袁伟时给了“分”?
  
  
再要问:《中国经济时报》《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的文章,是个人的署名文章还是代表报社立场观点的社论?
  
 
 别拉大旗作虎皮,没用的。一块街道黑板报可能就一件事情道出真理,一张大报对一件事情的论述可能出现谬误。一个普通士兵会为国捐躯战死沙场,一个大人物如汪精卫之流竟叛国投敌当了汉奸。
  
 
 有些人反对喻权域毫不奇怪,其中有一部分人正是为了保护自己,若他们不奋起反击一旦提案得到实施那他们岂不是要玩完了?所以至少要闹出一个“民意”来。在网上有一部分人猖狂攻击喻权域甚至骂他是汉奸,正是因为喻权域的提议是他们这些真正的汉奸的致命威胁,你不也喊出“太恐怖了”吗?
  
  
抗联老兵:
  
  研究袁伟时的时候,袁伟时最好不要跳起来!
  
  因为可以告诉袁伟时,不要“不相信我们现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是有独立判断力的。公民的理性态度要从各种不同观点自由讨论中才能够形成。并不是说把青少年隔绝起来,通过思想过滤,青少年才能健康成长。这样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很可能会变成某些所谓学者的阴谋家的洗脑成果,因为他完全没有独立判断的能力,不可能独立判断是非。这是历史经验已经证明了的东西。”
  
  
呵呵!基本上抄袭了袁叫兽的原话!算是还给他!
  
  网友评论:
  
  
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shehui2_bbs/39OJ290J00011SM9.html
  
  话题:袁伟时:惩治汉奸言论?一个笑料而已!
  
  网易中国农业大学网友ip:202.112.*.*2009-02-2820:14:52发表
  
  袁伟时就是个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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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易浙江省杭州市网友ip:219.82.*.*2009-04-2009:47:04发表
  
  袁伟时,有博大的胸怀,可以包容帝国主义的蹂躏,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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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易广东省东莞市网友ip:59.39.*.*2009-01-2321:37:45发表
  
  送你们几句:
  
  欺世盗名把人蒙,方知美国豢养成。
  
  缘何犬吠缺驯教,任其祸国乱折腾?
  
  土地红线养众生,岂容奸贼把民坑?
  
  惟盼天公重抖擞,借我神兵斩嚣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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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易四川省网友ip:119.7.*.*2009-03-1122:25:25发表
  
  我看袁伟时先生是在玩偷梁换柱,若按其所言,汉语中的“汉奸”,不是严格的法律语言,也不是准确的学术概念。“那就能忘怀这一切。”过去了就那么的能轻易地就过去吗?
  
  我在四川南充,有一事求教袁伟时先生,汉奸少将毕书文,被陈毅元帅点名枪杀,而其子毕一匡,在1984年为其父争取到了“平反”。
  
  袁伟时先生,能给一个确切答复吗?
  
  请看本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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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易天津市网友ip:117.8.*.*2009-03-2718:09:06发表
  
  袁伟时就是个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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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易天津市网友ip:117.8.*.*2009-03-2718:10:53发表
  
  袁伟时就是个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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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易北京市网友ip:218.30.*.*2009-04-1621:53:53发表
  
  中间路线万岁!不过支持对魏京生,王千源之流实施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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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易四川省成都市网友ip:119.4.*.*2008-07-3011:20:54发表
  
  袁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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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易江苏省南京市网友ip:221.226.*.*2009-03-1121:52:28发表
  
  
网易中国农业大学网友(202.112.*.*)的原贴:1
  
  袁伟时就是个傻逼!——你就是个SB。还农大怎么出了你这么个败类。(此货大概为袁的盲目崇拜者)
  
  二、大学教授袁伟时的汉奸言论和混蛋逻辑
  
  ——陈立红痛批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的檄文《中国要欢迎强盗来家杀人放火?》(旧文)
  
  
http://club.chinaren.com/bbs/index.jsp?boardid=567&hotmsgid=53162086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最近,中国青年报“冰点”发了一篇奇文《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是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这样的文章由所谓教授写出,又由权威报纸中国青年报登出,流毒甚广,害人不浅。不是披着羊皮就能变成羊的。戳穿袁大教授的学术外衣,我们来看看他的汉奸言论和混蛋逻辑,防止他继续害人。我这里列了12条混蛋逻辑。本人才疏学浅,请各位高人继续。
  
  
第一条混蛋逻辑:圆明园可以不被火烧,只要清政府遵守卖国条约。
  
  袁大教授也未免太天真可爱了吧?按照袁大教授的逻辑,如果没有费迪南德大公在萨拉热窝的被暗杀事件,就不会有第一次世界大战;如果没有宛平城日本兵的“失踪”就不会有日本侵华战争,如果萨达姆真的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就不会被美国进攻——那世界历史真的要被袁大教授改写了。这种寄希望于侵略者的仁慈心肠、良心发现有什么意义?
  
  “落后就要挨打”,没有“火烧圆明园”,也可能会有“火烧方明园”。狼吃羊还需要理由吗?
  
 
 第二条混蛋逻辑,流氓无赖法国神父马赖不该死。
  
  袁大教授说,马氏违反《黄埔条约》,被清地方政府处死,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观点,中方无疑理亏。按照袁大教授的逻辑,洋人定的规矩,洋人是可以违反的,我们是不能违反的。洋人违规不算违规,我们违规就算我们“理亏”,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马赖何许人也?兄弟我抽空查了一下:
  
  (1)违规传教:
  
  《黄浦条约》规定,法国人只准在上海、广州等通商口岸传教。但马氏1852年潜入中国内地湖南、贵州、广西等地活动,1855年又进入广西西部偏僻地区西林县进行非法传教活动。
  
  (2)违反天主教戒律,勾引奸淫妇女:
  
  天主教伦理生活的基本准则“十诫”中第六诫明示:毋行邪淫。但根据西林县当地百姓揭发:马神父千方百计勾引长相较好的妇女入教,时常单独与这些妇女同处并趁机实施奸淫;教徒结婚时都是由他做弥撒,而他往往利用这些机会奸污新娘。
  
  (3)破坏当地风俗,干涉教徒婚姻:
  
  西林县是民族聚居地区,各族男女有较多的婚姻自由权利。马赖却借“教规”规定教徒子女必须嫁娶教徒,如果对方不是教徒,必须受洗入教才准结婚。
  
  (4)勾结贪官强盗,扩展教会势力
  
  马赖通过当地教徒与黔桂边境的“绿林”勾结,扩大实力。马赖曾为拉拢当地土匪,出面行贿当地一位姓陶的县官,使拦路抢劫杀死妇女的土匪无罪开释。
  
  
第三条混蛋逻辑:洋人进城,小事一桩。
  
  且不说广州城不让洋人进对不对,袁大教授讲洋人进城小事一桩,实在是混帐话。不让洋人进城是“小事”吗?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如何体现,还不是通过口岸、海关进出体现。进美国还要留下指模呢!要是让袁大教授当外交部长,堂堂中华岂不成了可以随便进出的菜市场了。再有,“引狼入室”的故事就不用多说了吧,相信除了袁大教授,大家都是懂这个道理的。
  
  
第四条混蛋逻辑:卖国本属平常事。
  
  袁大教授振振有词地说:“修改(《黄埔条约》)有关的通商条款,本属平常外交事务,清政府也一再拖延,加深了双方的矛盾。”人家修订条约要干什么?不就是列强要从中国更多的渔利吗!不就是要进一步侵害国人吗!难道我们非得痛痛快快地让人家得逞,连拖延都不行吗?
  
  
第五条混蛋逻辑:洋人可以打我们,我们打洋人就不行。
  
  袁大教授讲大沽口一战,我们不打这一仗,圆明园不会被烧。袁大教授的逻辑是,面对侵略者的时候,我们别抵抗了,就洗净了脖子让侵略者砍吧。按照这个逻辑,日本鬼子打来了,我们就投降把,抗日战争也别打了。顺便问一句,那汪精卫就是民族英雄了。
  
  
第六条混蛋逻辑:卖国条约就是国际法。
  
  袁大教授号称是研究历史的,应当知道《江宁条约》、《望厦条约》是不平等条约吧,应当知道这些条约是列强用枪炮顶着中国人的脑袋制订的吧。您不会告诉我那几个不平等条约就是我们要遵守的“国际法”吧!拿今天的概念说100多年前的事,时空混乱了吧!
  
  您老人家还唾沫横飞的说我们不应该不遵守那些条约,那我就用枪顶着您的脑袋逼您签一个够您恶心一辈子的条约,也让您“虽然丧失了不少权利,问题总算有个着落”,反正你肯定是不会不遵守的,我怕什么?
  
  
第七个混蛋逻辑:列强走哪条路进京都是可以的。
  
  “大沽口”是当时清政府的军事要塞,地位很重要。不允许从“大沽口”进入,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正当要求。请问袁大教授,如果你在美国,你能自由穿过美军军事基地吗?人家让你换个路线,你就会打人家吗?
  
  
第八个混蛋逻辑:义和团敌视摧毁现代文明,八国联军才进军。
  
  袁大教授为何看不到:1840年以来,侵略者在中国犯下的罪行有多少,杀了多少人,掳掠了多少财物,霸占了多少妇女?呵,我只听说哪里有侵略哪里就有反抗,在袁大教授那里,却成了哪里有反抗哪里就有侵略!
  
  
第九个混蛋逻辑:袁大教授不知道的,就是不存在的。
  
  袁大教授说,“义和团,起山东,不到三月遍地红。孩童个个拿起刀,保国逞英雄”的歌谣,他没查到,所以不足为据。
  
  请问袁大教授,你有几个脑袋,你有多大本领,你真得能穷尽所有的史料吗!除了你,天底下还没有人敢说自己查不到的就不存在呢!天哪,这是什么学阀作风!
  
 
 第十条混蛋逻辑:义和团破坏铁路是蓄意破坏财产。
  
  八国联军想通过铁路运输军队打过来,我们破坏这个铁路有什么错?请问袁大教授,抗日战争的时候,我们的游击队为了打碎鬼子的“囚笼”政策,延迟敌人的进攻破坏铁路,不也成了“蓄意破坏财产”了。
  
  
第十一条混蛋逻辑:中日两国教科书是一回事。
  
  袁大教授是外星人吧?把中华民族被侵略被欺侮的历史与侵略者施暴的历史等同在一起,汉奸卖国贼的嘴脸昭然若揭。袁大教授还有没有一个学者的底线,有没有一个中国人的底线!
  
  第十二条混蛋逻辑:我们都是吃狼奶长大的。
  
  都知道侵略者是狼,被侵略者是羊,从来没听说鼓励爱国就是给人家吃狼奶。
  
  如果这么多年我们吃的都是狼奶,那袁大教授吃的什么?“洋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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