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把任志强这样的党员清理出党
我在媒体上读到:“ 4月20日 上午 正式接到上级免职命令的任志强,虽然号称自己是连续多年的“优秀党员”,这几天也在为自己薪酬上的小数点向西城区国资委“开炮”。 4月10日 晚 ,老任召开媒体见面会发表“退职演说”,稳、准、狠地给了自己的“老东家”一炮。”他说:“华远地产的股东大会决定给我年薪700多万元,但(区)国资委不同意我拿那么多,每年只给我60多万元,去年奖励我5万元,是74万元。按理今年国资委在宣布退职命令之后就会告诉我,能不能拿上市公司给的钱,同时还要告诉我以前的那些钱我能不能拿?”“据任志强介绍,他任华远地产董事长以来,此前的年薪还有1300多万元未领,被区国资委“留中未发”他给自己找了个放炮的最好理由:自己在华远从二十万借款变成上百亿企业的过程中注入了心血和青春。”“老任在业内以“任大炮”著称,炮口从来都是抬高一丈,向着中央政策开炮,而轻易不敢平射,给自己的顶头上司一炮。”
我查了任志强语录。把2条我认为典型的摘录如下:9。“房地产就该是暴利行业” “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 10。“我是商人,不考虑穷人。”
《党章》党员: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对照任志强的言行,请任老总对媒体讲讲,他那一点像中国共产党党员。我向任总建议,你既以“我是商人,不考虑穷人。”最牛,我劝你最好自动退党。
我在此向任志强同志所在的基层党组织,以及上级党组织直至党中央提议:把不执行党章规定,并敢“向着中央政策开炮”的,不据备党员条件,不履行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的任志强同志开出党籍。
一个老党员( 2011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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