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委领导同志:你们好;
谁能想到照片中这个被别人暴力封门的“家”是曾任大众日报副总编、纪委书记董观龙生前的家?
以下《我的控诉》中的文字是从http://www.137064.com链接地址的首页中拷贝过来的,这是我为了方便控诉和上访而专门建立的网站。现在加上括弧内的题目呈交给你们。文中有下划线的地方是证据部分的网页链接——相信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浏览了我的网站后都能对司法腐败发出感叹!
由于历下法院枉法裁判和枉法执行,我被他们从我父母生前住房中强行迁出后就失去了固定住所!因此,户口所在地与暂住地两个基层政府相互推诿,多次拨打12345电话反映问题,至今连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
另外,我把给市公安局和历下法院的信也一同呈交,请参阅。
我的控诉
有关资料显示:中国每天有685人自杀。冤案压身的体会使我知道:很多人是因为官官相护、告状无门而在绝望和愤怒中自杀的——古有屈原、今有钱明奇和自焚事件中的那些人……
下面是我对历下法院是如何把我逼到自杀边缘的控诉:
我,董刚,男,1951年出生,1973年入党。原是属于集体企业的济南市小五金专用设备厂的仓库保管员,1984年,因国营济南制锁厂个别领导想把企业升级为县团级企业,既违背当时;也违背现行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靠市委(1984年16号文件)和市政府(1983年204号文件)行政命令发文件的方式无偿吞并了我厂。由于我带领职工到市委门口集体上访而丢掉了党籍和工职。
多年因公上访无果;个人创业失败等原因导致与妻子离婚。
从2004年我父亲住院开始,就由我和弟弟日夜轮流陪护。而与我父亲再婚4年的后妻不但拒绝到医院陪护我父亲,因害怕我们发现她偷偷转移我父母动产的行为,还不准我们董家人进我父亲的家门——由此,住院中的父亲给我们立了财产由子女继承的遗嘱(见附件1和2)。
由于住院中的父亲说“在我活着的时候,我不希望看到你们(指我们姐弟四人)为了争夺财产与他们(指继母和她的子女)打起仗来”。所以,我们在2005年4月21日,向历下法院递交了一份《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见附件3)。但历下法院并不依法受理!于是,第二天我就在网上表达了对历下法院不依法办事的不满。
2005年5月27日,我父亲去世。在我们与大众报业集团老干部处一行人一同回我父亲家商量如何办丧事的时候发现:继母逃之夭夭了,我父母辛劳一生积累的、包括名人字画在内的上百万元动产不翼而飞了!为此,我曾口头和书面多次向科院路派出所和历下公安分局报案(见附件4)。他们都以“被你继母拿走了,不属于刑事案件,找法院解决去”的说法,导致上百万财产至今下落不明!
2005年6月,继母在有伪造遗嘱的嫌疑下,首先起诉我们,再要求分割我父母的房产!对此,姐姐弟弟建议要托熟人,找律师应诉。但我说“田家人(我们把继母以及她儿子田军、女儿田辉统称为田家人)已经把咱父母上百万元的动产非法占有了,这次起诉咱们,不就是想再分割咱们董家人的房产吗?咱们这个案子的事实简单清楚,咱爸爸给咱立了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又有公证处的法律文书、医院的证明等为佐证,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公平正义上来说,就算借给法官10个胆,量哪个法官也不敢再分割咱董家的房产给田家人!所以,咱们用不着托熟人、欠人情、行贿法官,也用不着请律师代理,找个有出庭经验的人代理应诉就行,净化社会风气从我们做起”......
由于两个姐姐生活富裕,而我是无业人员,所以,父母去世前分别都对她们做了要关照我和房产由我和弟弟居住的嘱咐——所以,三万多元的诉讼费和败诉后的费用也都是我和下岗的弟弟凑起来缴纳的。
初审期间,历下法院口头驳回我提交的《刑事自诉状》,只是在我依法要求他们给书面答复并反复力争后,他们才不情愿地给了我们一个书面《不予立案通知》(见附件5和6)
一件简单的继承纠纷案,在历下法院的初审中就出现了13处枉法之处!
因为在继承纠纷案的判决中,不涉及被继承人动产的情况是罕见的!所以,就连二审的法官看着一审判决书也提出了“被继承人怎么没有动产呢”的疑问!
更令人发指的是:历下法院的黑心法官为了强暴证据、方便枉法裁判的需要,竟然以销毁我大姐委托代理书的手段,把我大姐人为地从被告整成“原告”!(见裁定书和判决书既附件7和8)
尽管初审判决多处枉法,但是,在能维则维、官官相护的司法潜规则下,中、高两级法院竟然都维护了初审判决的13处枉法裁判!
因为在60名专家和学者联名为著名的聂树彬案呼吁的情况下,都难以启动再审程序,所以,我至今不敢向最高法院申诉,而是等待18大之后,当司法的大气候确实转向“为民”而不是为“维护司法权威”后,我再向最高法院申诉。因为我很担心自己不能再一次承受官官相护的打击而在绝望和愤怒中自杀!
初审期间我就建立了博客,以便记录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败诉后,我一面上诉;一面在网上揭露历下法院枉法裁判等行为!其中,在博客中转载一位实习法官因在历下法院实习而揭露该法院乱象丛生、违法乱纪的那些事情的日志。链接地址分别如下:
http://club.news.sohu.com/r-fazhi-126688-0-7-0.html
http://hi.baidu.com/57aa/blog/item/27251dd859ac963033fa1ca3.html
于是,在一次上访中,历下法院一个戴眼镜的接访人员对我说“我们院长说了,你只有删除你的博客,才考虑解决你的问题。否则,我们法院起诉你诽谤”。
历下法院虽然没有起诉我,却用如下方法报复我的上访行为:
1:判决书虽然判决由我这个无职业、无住房的长子居住我父母生前的住房。但历下法院却不惜6处违法强行拍卖了我父母生前的住房!从而把我逼到靠租房度日的生活——由此,因户口所在地和租住地基层部门相互推诿,至今我连最低生活保证金都无法领取!经常为缴纳房租而厚着脸皮向亲朋好友借款!
2:历下法院的法官以个人的名义在《山东商报》上诽谤我(见附件9)
3:不依法受理我的《名誉侵权起诉状》(见附件10、11)
4:科院路派出所可以证明:历下法院像对待罪犯那样以四名法警把我从派出所押解我到法院,逼迫我在一些法律文书上签字!
5:对我5年来走访和信访的任何举报、控告等问题都置之不理。
震惊中外的小悦悦死了,死于民间的冷漠!如果在我冤案压身、每次为缴纳房租、每天为吃什么省钱而犯愁等困境下,一旦我承受不住最后一根稻草的重压而跳墙或自杀——死因首先是历下法院的枉法,其次是官场对访民疾苦的冷漠!
司法腐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以“司法独立”为借口而对司法腐败装聋作哑的那些失职渎职者们的存在(见附件12)。因为他们的不作为,他们把那么多中国人置于告状无门的深渊中痛苦地挣扎着、呐喊着、跳墙或者自杀!而国家又拿出相当于军费开支的费用去截访、去维稳……
我父母辛劳一生积累的上百万元动产被恶人非法占有了,因没人管而使恶人至今仍然逍遥法外,而恶人再要求分割我父母生前的房产,就被历下法院违法拍卖了——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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