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麽说该给“让一部分先富起来”正本清源了?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面对多年极左思潮影响,人们不敢想富,不敢致富而提出的,这在当时的现实背景下,无疑是正确的,但邓小平当时提出这个口号的时候,做了三方面的限定。一是必须合法致富;二是必须先富带后富;三是要有一定的时间、幅度控制的。
回过头去,我们可以看一看,这三十多年来,确实是有一部分人先富了。但他们的富,有多少是合法的?靠挖国有企业墙角,利用回扣推销劣质产品致富的人是合法的?利用国企改制,隐瞒资产坐地私分的人是合法的?靠权商勾结获取暴利是合法的?操控内幕信息,在股市赚取黑金是合法的?官商勾结,操控房价榨取百姓血汗是合法的?一些国企老总自定年薪数千万是合法的?但有一条不可更改的现实是,这些人这些年都“致富”了,并且是20%的人占有了80%以上的社会财富,可谓富可敌国,可以要挟银行,可以左右政策。
我们再来看看这些“先富”们是不是带了后富?据2011年4月20日招商银行和贝恩顾问联合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称,近60%接受调查的内地富人,都已完成投资移民或有投资移民考虑,这一行为在越富有的人群,如个人可投资资产在1亿元以上的群体中,表现尤其明显,约27%的人已经完成了投资移民,而正在考虑投资移民的占比高达47%。
我曾经看过一棵树上成群毛虫的迁徙,那是因为这棵树上的叶子已被他们啃光。于是,他们一个咬着一个尾巴,开始从这棵树爬向另一棵树。我们不能怪这些虫子太坏,伤了一颗树,又去伤另一棵,但我们有理由指责树的主人管理上的疏忽或不得法。因为假如主人在一开始就发现这些毛虫并撒上杀虫剂的话,那么,这些虫子就祸害不了这棵树,也更不会连累别的树。几十年来,社会管理者们用变了形的观念和走了调的政策,培养了一大批这样的毛虫,他们吞噬民众财富,蛀空国家根基,败坏社会公德,他们的恶行不仅没有得到及时制止打击,反而还被树为先富典型,披红挂彩,一个个成为社会管理者的坐上宾,好朋友,亲兄弟。他们所榨取的民脂民膏居然常常和某些管理者“共同分享”,既如此,啃光这棵啃那棵,啃光国内向国外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我不想花多少笔墨来阐明“变了形的观念和走了调的政策”到底指的是什么,因为早就领教了这些年“致富成果”的普罗大众每个人都身有感受心知肚明。曾在某处看到一首打油诗,其中有这么几句:污染留给自己,财富献给国际;农民失去土地,法律成为儿戏;少数做成大款,多数沦为奴隶;道德成为垃圾,生活失去意义。
我并不完全赞同这首打油诗,但觉得“污染留给自己,财富献给国际”简直震耳发聩,因为它不仅揭示了这几十年来我们变了形的致富经验,更告诉了我们富人移民的内在根源。因为有人为了当定卖国贼,早就设计好了财富输出的路线图,带着这批毛毛虫们在国内掠夺的财富,去外国主子那里讨赏去了!
当然,富人爱移民,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一味的指责或是赞赏都不免偏颇。有网友认为,移民原因都跟一个无法回避的现象相关联,那就是,我们身边的生存环境恶化了。如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们的生存环境变得越来越美好,那么,在原来生存环境不如现在的过去,那些富人们都能自如地生存下来并获得发展,现在发财了,生存环境又变好了,那么,他们又何必劳师动众背井离乡地跑到国外去呢?
我不怀疑,先富们外迁,肯定有这样那样的因素,但不想带后富显然是肯定的了。他们能大量地消费外国顶尖的奢侈品,能时不时地跑到这个州那个洋去晒价格昂贵的日光浴,就是不愿帮后富们解决点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自然更不愿解决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甚至于还出现后富们正常的劳动报酬都拖着不给,而发生一起起惨绝人寰的讨薪悲剧!在社会分配如此不公,先富门如此败坏的情况下,难道我们还能继续这样无休止地供奉着“先富”?是时候给"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正本清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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