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集体企业就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一种
陈朝文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第7节“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里,推断得出结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 第267页)
要想解开政治经济学上的这一“哥德巴赫猜想”,思想上就必须有两个飞跃:一是彻底决裂了“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和“传统的观念”;二是只能按全新的社会主义制度去理解“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否则,永远也解不开,离马克思的本意相去甚远。
一、对这一著名论断里几个主要概念的理解
1、社会制度生产方式
要真正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社会制度生产方式,即社会生产方式:生产单位、即企业,围绕什么目的在生产经营,就是社会生产方式,也就是生产劳动者们,客观上围绕什么目的在生产劳动。如资本主义企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创造无限多的利润即剩余价值而生产经营,而生产劳动,就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它是社会制度的核心。所以,只要生产者是在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创造利润而劳动,不管这些利润归谁所有,用于什么,都是资本主义性质或者说资本主义范畴的生产。
它和具体生产方式是不同的概念。具体生产方式,是劳动创造出有用产品的方式方法,如农业的刀耕火种生产方式,犁耕生产方式,工业的手工生产方式,机械化生产方式,自动化生产方式等等,它并不决定新创造出来的产品归谁所有,即不决定怎么分配。
2、财产占有方式
财产,就是对人有使用价值的物质资料,在商品交换社会,就是钱和物质的总称,就是产业。财产占有方式,一是表示人通过什么途经取得财产;二是财产采取什么形式占有:是共有、公有还是私人所有。私人所有和个人所有,基本是一个概念。
3、私有制
就是私有性质的生产经济制度。这种经济制度出现后,至今有多种不同性质的私有制: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奴隶主私有制、租地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等。
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就是现在说的个体所有制,它又分两种:一种是自己使用自己所有的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制,另一种是,社会无偿提供自然资源甚至部分生产工具的个体所有制。
4、否定、否定的否定(略)
5、“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
不是建立生产资料私有的生产经济制度,因为否定的否定,就是扬弃的过程,它弃的就是生产资料的私有;也不是建立个体所有制,因为生产力已经发展到必须多人分工协作使用机器生产了,社会发展前进了,只能是联合协作的个人所有制。
6、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
①促进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的成就,“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56页)②使分散的、不利生产技术提高生产力发展的个体生产,变为促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力发展的多人分工协作生产;③使分散的生产资料,变为社会化生产的生产资料;④给人类社会创造出多人分工协作生产的管理办法、经验等。
二、“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这一著名论断,开始就说什么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即资本主义制度,接着说它是怎么产生出来的,这种方式“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否定的否定后,就是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制度,即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社会经济制度有四大要件:
一是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即生产资料由谁占有,占有目的是什么?
二是社会生产方式,即采用什么方式生产,才能达到、保证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目的?
三是社会生产关系,即生产劳动者和有关人员结成什么样的关系来生产、分配?
四是分配方式,即采用什么方式来分配新生产出来的产品即新的物质资料?
这一著名论断,回答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四大要件的基本原则。
三、重新建个人所有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
这个问题,马克思在这一著名论断里回答得很明确。是在“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的““重新建个人所有制”的生产经营,简明地说,就是以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共同占有为基础。《共产主义宣言》明确指出,共产主义事业,就是“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的事业。(第一卷第266页)
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就是生产资料属于一个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共同所有,这些生产资料,一个量都是共同所有的,都不属于哪个人所有;每个人并没有属于他所有的生产资料量,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没有他单独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如果把生产资料明确为各成员个人所有,不管这些生产资料还是不是集中使用,这些生产资料就不是共同占有方式的占有,而是个人即私人占有方式的占有。
共同占有,不管“共同所有”的范围是大还是小,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都是一样的,即生产资料所有权是相同的。范围最大的是整个社会成员共同占有,最小是一个企业里的生产劳动者们共同占有。
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和私人占有,泾渭分明。所以,只要把生产资料即生产资料产权明淅给了个人所有,那这些生产资料就不再属于共同占用的性质,而变为私人占有的性质,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
四、生产资料共同占有是没有收益等资本权利的占有
这是由共有这个特殊的占有“者”决定的。物质利益说到底是个人生存生活需要的物质利益。所说的共同利益落脚点、目的还是每个人有利益保障。故共有利益有就是无,他实际没有自己特有的物质利益,他只有每个人劳动生存生活的利益,无又是有。具体说,他没有占有财产的贪欲、贪婪;他没名誉、地位、身份欲;他没有要给谁留下大量遗产的问题;他没有比谁生活得更气派、时髦、显贵、阔气的问题;他没有想成为贵族的问题。
1、没有占有生产资料的收益权
生产资料共有“者”的特殊性决定了,不会把“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料,变成资本来经营,自然就没有占有生产资料的收益和收益权,占有的生产资料财产量就不会增殖,原来是多少就是多少。所谓增殖即所谓利润,实际是生产者劳动创造的一部分价值变成了生产资料的增殖,变成了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利润。
2、没有占有生产资料的生产所有权
生产资料共有“者”,没有“自己”特殊的物质利益,不需要占有的收益,那他就不需要使用他所有的生产资料的生产的所有权;那这些生产实际就归生产劳动者所有。到生产力发展到,人们不把劳动当成谋生的手段,只是为了身体活动、运动、兴趣、爱好的需要而劳动,所创造出的产品,都能完全保证人们生活的需要的水平后,生产者就不会再要这个生产所有权,而交给社会成员共同所有——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
3、没有占有生产资料的企业当家管理权
生产资料共有“者”,没有“自己”的特殊的物质利益,没有收益权,生产所有权,那他就不需要企业的当家管理权,就不当家管理企业,而由生产者们自己当自己企业的家。
4、共有“者”占有的生产资料,就只是生产的物质条件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里写道:“在家庭或主奴关系这些具体得多的关系之前,占有并不存在。相反,如果说有这样的家庭和氏族,它们还只是占有,而没有所有权,这倒是对的。”(第二卷第104页)
马克思是说,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没有物质资料你占有我占有的概念;后来“还只是占有,而没有所有权。”这就是说,生产资料占有、所有权问题,完全是一定生产关系社会才有的概念,并不是生产资料本身自然存在的概念。
共有“者”占有生产资料后,他不需要占有生产资料的收益,不经营这些生产资料,实际没有这些生产的所有权,新生产出来的产品实际不是他所有,实际也不当家管理企业。这就是“只是占有,而没有所有权。”这就把一定社会生产关系,强加在生产资料上的、并不是它自身东西的如资本、占有收益等等特殊的所有权剥掉了,还生产资料就是生产劳动创造产品的物质条件的本来面目,本质使用价值,就是马克思说的“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
这就是生产资料财产共同占有的规定、规律。
5、共有“者”只有管理好生产资料财产的权利
因为这是财产占有的一般权利,也是它的职责。他有这个权利、权威,而且也必须管好,建立起严密有效的一套规章制度,保证生产资料财产决不遭侵蚀、侵害,不流失。
五、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只能是新创造价值实质重新归创造者个人所有
得出这一结论的根据:
1、排除法推论就会得出这一结论
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是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制度。这种新的经济制度,生产资料占有方式,马克思是明确了的:“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共同占有,就绝对不是个人占有。也就是说,这里“个人所有制”的财产,绝对不是生产资料财产,肯定地说,不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即生产资料私有制。
只有站在资本主义制度的立场上,站在“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的立场上,才会说,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只能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指的生产资料谁占有。所以,他们怎么也打不开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大门,碰得头破血流。
企业里,除了生产资料财产外,还有什么财产呢?原材料厂等,那是财产,但这些财产也属于生产资料财产的范围。所以,企业里,除生产资料财产外,就只有新创造出来的产品财产。个人所有制所有的不是生产资料财产,那就只能是新创造出来的产品财产,也就是生产、产品创造者个人所有制。
2、否定之否定的规定
资本主义否定了“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否定之否定就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扬弃。弃的显然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因为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之一,就是把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变成了社会化大生产集中使用的生产,这完全是生产力水平阶段的要求。恢复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就是倒行逆施。
弃的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那要扬的就只能是,新创造出来的产品即生产,又回归到生产创造者个人所有。这一整套制度就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3、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要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有物质资料,人才能生存生活,所以,人的第一需要是物质资料。人生存生活需要的绝大部分物质资料,是人劳动创造出来的。所以,生产所有权,即产品和物质资料源泉的所有权,就是社会经济制度中,最实际的关键权利。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明确指出:“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要不占有劳动的产品就不能占有财富。”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写道:“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别人无酬劳动的权利,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他们写得很明确,劳动人民受剥削,受奴役,受压迫,就是因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
劳动人民,只有占有了自己创造的产品即价值,才是自己生产的主人,经济的主人;他们是生产、产品的主人,才是这个企业的主人,才能当家管理企业;他们是生产、产品的主人,才是“供给”、保证社会管理、发展进步的主人,才能决定社会的所有重大问题。
只有生产、产品归生产创造者所有制,生产者才是为自己生产,而不再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生产,才是“生产过程为工人存在”,而不再是“工人为生产过程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5页)
生产者创造的产品即价值归生产者所有,自然就是由生产者们当家管理企业的生产,生产什么,劳动力怎么组织,企业怎样管理,谁来具体管理企业,都是生产者自己的权利,他们组成一定的权力体系通过决定、决议拍板说了算。
只有这样,“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点又是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同样,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同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也是相互适应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75页)
只有这样的人,才是社会真正的主人。
4、把被颠倒了几千年的社会关系完全颠倒过来的基本要求
创造物质资料,保证社会存在、发展、进步的劳动人民,过去却被压在社会的底层,和剥削阶级形成受他们剥削、奴役、压迫的关系。社会主义、共产党,就是要把这种被颠倒了的社会关系完全颠倒过来。劳动人民有了生产、产品的所有权,才是生产、经济的主人,才是出钱保证社会有序管理和发展、进步的真正主人,才是奴隶、贱民、小人真正翻了身,当社会的家,作社会的主,才是把被颠倒了几千年的社会关系完全颠倒过来了。
六、劳动者集体企业就属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性质
理由:
1、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就是集体成员共同占有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和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是一致的:成员共同占有;性质是一致的:生产资料,就是生产创造产品的物质条件;占有者没有占有的收益,是无收益权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这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础。
2、生产、产品所有权,实质归生产者个人所有
表面看,集体所有制企业,创造的劳动价值,也就是总收入-直接成本=纯收入,是企业的,归集体所有,但实质是归生产者个人所有。
根据:
⑴只有生产、产品所有者才能掌握企业分配权
社会经济制度的一般规定是:生产是谁的,生产、产品就归他所有;他就掌握分配权,决定新创造出来的价值怎样分配。资本家的企业,生产是资本家的,资本家就理直气壮地决定企业的分配。就是地主占有土地,租地生产方式,表面看,生产是租地农民的,但实质却是出租土地地主的。因为是地主在决定生产出来的东西怎么分配,必须给我分(交)多少,租我田地的农民只能分多少。
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质是生产者们(通过他们组成的大会)在决定,对这些纯收入怎样分割分配:上缴国家即社会各项所需多少,给企业积累分多少,分割出多少用于成员个人收入即生活消费的分配(完善、巩固阶段,是党领导下的生产者大会在决定),而不是企业。这就证明,生产者个人才是生产、产品、价值的实际所有者。
⑵只有生产、产品所有者才是社会的真正主人
说通俗点,社会的主人,就是能决定社会所有重大问题的人,就是当社会家的人。谁是这样的人,谁就是社会的真正主人,当家人。代表人民当家作主,代表就是社会的当家作主人;被代表的人民就没有当社会的家,作社会的主,或者说,还没有完全当家作主。社会有成千上万的人,自然就是人民群众组成体制、体系来当社会的家,做社会的主,大老粗都懂,决不是人人说了算。
人类社会历史一般来说,有生产、产品所有权的人,才有理直气壮地参与当家管理社会的基本权利,归他所有的生产越多,当家管理社会的气就更粗,影响力更大。道理很简单:社会管理需要财力、物力,社会发展需要钱,社会公共事业、救济等等都需要钱;谁出的钱,谁在社会管理中,说话就有份量,就起作用。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有理直气壮的当家作主社会的权利,就在于,企业上缴给社会 的税费,实际是他们劳动创造的一部分物质资料即价值,上缴给了社会,有根据,有理由。他们能把新创造出来的一部分物质资料即价值,上缴给社会,这就证明,他们的生产劳动是归他们自己所有,而不归他人所有。这和资本家的企业一样,表面看,是企业给国家上缴的税费,但实质是有生产所有权的资本家们上缴的。
⑶只有生产、产品所有者才有当家管理企业的权利
不管是什么性质,只要是多人分工协作劳动创造产品、经营的企业,没有管理,一天也存在不下去,没有科学严格的管理,不可能有好的效益。
企业,都是在为“某些人”的利益而生产经营,也就是一定生产方式的生产经营。所以,
企业管理,说到底,是为“某些人”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的管理。管理出效益,就是为“某些人”管理出最大的效益。
因为管理如此重要,就是效益,所以,“某些人”除了掌握生产所有权,成为生产所有者外,还要掌握企业的管理权,成为企业管理,所有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者,拍板的人,也就是当家管理企业。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企业,生产所有者决不会放弃企业的当家管理权,生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决不会分离。被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如厂长经理,只能是“放牛娃”,放牛娃能作主把牛卖了吗?
集体所有制企业,众所周知,是全企业职工当家作主管理的企业。他们实质是凭什么能当企业的家,作企业的主?就是因为生产是他们的,为了保证、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因为人人都有相同的自己生产劳动成果归自己所有的平等的权利,所以,他们才联合起来,组成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体制,当家管理企业,决定企业的所有重大问题。
3、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是生产者们的自由人协作劳动体
也就是说,集体所有制企业,只是生产劳动者们协作劳动,实现的产品即价值归创造者个人所有的“组织”,场所,形式,途经。企业并没有它自己特殊的物质、金钱利益,它不需要占有生产资料的收益。企业积累,也是企业成员共有的积累,还是为了企业生产的发展,使生产者们劳动后能实现更多的价值。
七、劳动者集体的新的个人所有制为整个社会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提供实践经验、推动力
马克思这里说的个人所有制,显然是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而不是集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
1、这两种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基本性质相同,但形式、制度等又有差异:
⑴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范围差距很大
一个是几千人以下的生产资料共有,一个是亿万人的共有。
⑵对整个社会性质的决定作用不一样
一个集体所有制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企业,对社会性质没有决定性的作用。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就是社会上的大部分生产资料由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由此决定,社会上的大部分生产劳动者,都有了生产、产品所有权,当家作主管理企业权,真正成了生产、经济的主人;由此决定,社会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性质的社会。
⑶消灭剥削的力度不同
社会共同占用生产资料方式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巩固后,社会上的生产劳动者,几乎都有生产归自己所有的劳动工作岗位,就能把剥削、阶级彻底消灭、埋葬,一般来说,社会就不会再产生剥削,人类从此就进入无剥削、无阶级的社会,即进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但集体所有制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因为不可能是社会的主要生产、产品所有制,就没有决定性的力量、作用彻底消灭、埋葬剥削,从理论上说,还有可能出现剥削的尾巴——集体剥削不是本集体的生产劳动者,即无偿占有他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变为自己集体的利益。
⑷对决定社会政治制度、体制的力度不同
社会共同占用生产资料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巩固后,全社会的生产劳动者,几乎都是当家作主生产、经济的主人,都是对社会管理、发展进步提供经济支持的人。这就决定了,社会是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体制。但集体所有制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因为不可能是社会的主要生产、产品所有制,不可能保证社会上的人,几乎都是当家作主生产、经济的主人。经济上不是当家作主的主人,在社会政治上就很难真正当家作主。所以,这种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对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体制的促进作用就小得多。
2、劳动者集体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企业相对容易建立
⑴它还有“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的影子
传统的观念认为,生产资料所有者,有当然的收益权,生产、产品所有权,当家管理企业权,就是企业的主人。集体企业的职工们,也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他们自然就有生产、产品所有权,当家管理企业的权。对此,传统的观念认为,这些权利,就是他们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能勉强接受,阻力小一些。
⑵生产资料共有的范围小,对保护生产资料财产的安全有利
集体共有的生产资料的安全,与成员每个人的利益有直接的关系,大家就会主动关心生产资料的安全,监督具体管理人员,不得侵蚀、侵占集体的生产资料财产。
⑶联合劳动体小,有利集体主义思想、精神的树立
大家看得更清楚:只有锅里有了自己碗里才会有!人人就会关心集体,爱护集体,自觉、主动地为集体多做贡献。这是公有制企业能不能巩固地建立起来的关键。
⑷能少受官僚的干扰、侵蚀
因为国家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对集体企业,只有社会管理的权力。
3、促进生产资料社会共有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建立、巩固
成熟、巩固的劳动者集体企业,为逐步建立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新的个人所有制,提供成熟的企业生产方式,企业管理模式,企业运转模式,分配模式等,并提供宝贵的经验。集体企业职工在生产、经济上当家作主后,国有国营企业职工,就会提出自己在生产、经济上也要当家作主,这就会促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国有国营企业,转变为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企业,使整个社会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
八、列宁和马克思对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英雄所见略同”
列宁论证后认定生产资料国有还是资本主义的依据也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对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著名论断,列宁没有专题论述解读。但他的《论国家资本主义》,就是以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为基本原理、、基本原则,来论证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即国有国营的性质,用马克思的这一理论解决了社会主义事业必须解决的一个理论问题。这就证明他和马克思的心是相通的。
列宁论证认为,国有国营,都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范畴。这是因为:
⑴国家国营,还不是生产、产品归生产创造者所有的个人所有制,仍是在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创造利润即剩余价值而生产经营,生产、产品归不生产的生产资料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产经营,并没有脱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性质、范畴。
⑵生产者的身份,还属于雇佣劳动者的范畴。因为他们客观上还是在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创造利润而生产劳动,创造的产品即价值并不归他们所有,而归生产资料所有者所有。他们取得的是工资收入,马克思指出:“如果劳动不是规定为雇佣劳动,那末,它参与产品分配的方式,也就不表现为工资,如在奴隶制度下就是这样……。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个人以雇佣劳动的形式参与生产,就以工资的形式参与产品、生产成果的分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98页)
⑶国有国营,生产、产品仍归不生产的生产资料所有者所有,所以,仍是不生产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当家管理的企业,拍板决定企业的所有重大问题;企业职工也许有了一些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但由于没有生产、产品所有权,仍没有拍板决定重大问题的当家管理企业的权力,他们在生产经济体制中的地位仍没有根本改变。
⑷国有国营,仍是不平等的生产关系。国家有占有生产资料的收益权,生产、产品所有权,决定职工经济收入、政治地位的权力。由此决定,他和职工结成的是不平等的生产关系,职工仍处于受不生产的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支配、主宰的地位。
理论上解决了国有国营的性质问题,为正确理解、明确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阶段的主要任务提供了依据。
九、毛泽东和马克思对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英雄所见略同”
毛泽东不是理论政治经济学家,但他在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时,却在一个重要指示里说:“列宁说建设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为了保障资产阶级法权。我们自己就是建设了这样一个国家,跟旧社会差不多”。
这个跟旧社会差不多的社会,就是共产党领导的国有国营经济体制,共产党官员管理社会的政治体制。他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也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这就证明,他和马克思的心也是相通的。限于篇幅,这里就不论述。
2012/1/16 于蓉解甲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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