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办汉奸卖国贼” 入宪立法刻不容缓
——山西爱国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关于恢复宪法“惩办卖国贼”条款的提议
内奸卖国,历来是全世界所有民族中人神共愤、国人皆曰可杀的第一宗大罪。汉奸卖国贼,更是造成中华民族巨大灾难的顽疾毒瘤。早在抗日战争初期,毛主席就指出,“前线的将士,惊叹汉奸之多与损害作战之大,早已异口同声。长期抗战中如不肃清奸徒,将不能设想战争的胜利”。当时,我党就积极促使国民政府颁布了《惩治汉奸条例》,并随即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惩治汉奸条例》,我党领导下的各地方政权也都出台了相应的法令,由此揭开了中华民族拿起法律武器反汉奸的全新一页。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汉奸罪入律,在中国法制史和政治史上,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从此,我国上下朝野由来已久的惩治汉奸卖国贼行动有了法律标准,避免了随意性,并且运用国家专政机器将汉奸卖国贼钉死在历史的审判台上,遗臭万年,永远不得翻身!
当前我国内忧外患,阴云密布,美帝国主义已经将战争机器开动到了中国近海,日本政府正在给中国的钓鱼岛及其周边附属岛屿“命名”以“确保管理”,周边小国早已蠢蠢欲动不断蚕食我国领海主权。中华民族确确实实又一次到了最危险的时刻!黑云压城城欲摧,霜重鼓寒声不起。怎么办?毫无疑问,豺狼来了,迎接它们的当然只能是猎枪!但迎敌之前,必须先凝聚民心、清理门户,正如毛主席讲的,打扫干净屋子,才好迎接客人。
只有先清理内奸,才能呼唤起中国人民被束缚过久的巨大精神潜能,才能鼓舞最广大民众万众一心筑起我们新的长城,才能重新树立起中国共产党作为民族救亡先锋队的威信,才能让民心重新凝聚在中华民族先锋队的旗帜下,一举冲破当前的政治和经济困境,挽救我党和我国面临的巨大危机!
中华民族受欺辱的时期,无一例外都是中国人不能团结、一盘散沙的时期。外敌再强大也不可怕。外在威胁逼临之际,恰恰是本民族内部兄弟之间消除隔阂、团结一心、共御外侮的最佳时机,这是任何统治集团都懂得的基本道理。我们党虽然面临着贪腐不止的执政危机,但在民族危机来临之际,只要顺应民心清除内奸,中国人民还会像淮海战役时那样,抛家舍业、义无反顾地支持中国共产党,众志成城,重整河山,无敌于天下!也只有在这样的过程中,我党才能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最近特别强调的“纯洁性”,完成党自身的净化和升华!
当此,民族危难、国内外危机四伏之际,幸有以为代表的一大批爱国救亡的仁人志士,挺身而出,不计个人安危得失,奋战在反汉奸的第一线,实乃 鲁迅 先生笔下中华民族之脊梁!在家家户户忙于迎春过节之时,他们心里仍然更多的是装着大家、国家,毅然发出倡议,呼吁反汉奸立法。是中国人的,都要站起来鼓劲力挺!
我国1978年第三部宪法第18条:“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惩办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和其它坏分子。” 至1982年第四部宪法即新宪法第28条修改为:“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其它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我们认为,“叛国”固然罪大恶极,“卖国”也同样罪不可赦,尤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卖国罪尤其突出,严重危害中国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像对待分裂国家罪行一样,尽快立法予以沉重打击!
爱国的同胞们,我们的心一直都是连在一起的,现在让我们进一步携起手来,共同对敌,让千千万万个压抑在心头的呼声,汇聚成全民族的齐声呐喊:“打倒汉奸”! 打倒汉奸,最能彰显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是真正的大仁义!
为此,山西爱国人民群众坚决支持恢复宪法“惩办卖国贼”条款的提议!山西爱国的同胞们,抗战的一天来到了,让我们为了国家;为了中华民族;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义无反顾的站出来,支持恢复宪法“惩办卖国贼”条款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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