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118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大家好!
参加纪念毛主席的活动,我非常激动。感谢和全国红色法律工的同志们给我这个机会。
我们说的实现共产主义,是无产阶级一切政治行动的最高纲领。这个纲领在实践中的体现,在法国是巴黎公社革命;在俄国是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城市武装暴动;在中国,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无产阶级在实践共产主义革命的行动中,因地域的不同,社会条件,人们的思想等条件的不同,而在形式上也是不同的。但是形式上的殊途,并不影响在原则上的同归。
张教授在报告会上提出了“反腐除奸、整党救国、大众民主、共同富裕”的主张,这在现实条件下,无疑是左翼实现复兴社会主义、复兴中华民族、复兴东方红色文化的纲领性口号。要实现这个纲领性口号,形式上也不会是千篇一律的:在重庆,应该是发动群众来捍卫重庆模式;在陕西,就是发动工农,通过依法维权,推动政治打假运动深入开展;在网络上,就是组建和扩大网络红军力量;对体制内的健康力量来说,是每位同志根据自己权限范围,努力推动在制定和执行政策上的左转……
对红色法律工来说,首先在自己头脑中强化这样的意识:就是不管法律千条万条,根本只有一条,就是我们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的出发点,是为工农阶级、为人民当家作主服务的。就是要牢牢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的规定: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全国各地的红色法律工,和一切从事法律工作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同志们。应当在坚持宪法第一条规定之精神的旗帜下联合起来,提请并敦促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撤销一切违宪的部门法律条款,追究所有违反宪法的组织和个人的违宪责任!同时,把千百万走投无路的失业工人和失地农民群众吸引过来,让他们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参加到我们的队伍中来,形成我们捍卫党章和宪法的强大后盾力量。以此实现让现行宪法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发挥捍卫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以及惩治一切叛徒、内奸、卖国贼的本来作用。
我们说的内奸、叛徒、卖国贼,就是那些掌握着共产党的专政机器,来镇压意图捍卫现行社会主义体制的共产主义分子,镇压依法维权的工农群众的人;就是那些掌握着共产党的专政机器,为资本主义的复辟,为帝国主义在经济上、文化上、政治上、甚至军事上对我们的侵略鸣锣开道,保驾护航的人。简而言之一句话,就是毛主席教导我们的:走资派就在党内。这些人,将在我们依据党章和宪法,引导工农,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中越来越充分地暴露出他们的嘴脸。
他们表面上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赵东民事件”暴露出,他们“维稳”的背后,是对意图捍卫党章和宪法,反对腐败,维护现行体制者的刻骨仇恨,所以说,他们实际上是为了保护贪官污吏为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的利益,制造和激化党群矛盾,从内部颠覆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达到走复辟俄罗斯式的官僚资本主义的道路的目的。
我们每一名红色法律工,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坚持毛主席斗私批修的方针,引导工农,克服妥协、投降和自私自利的思想,在捍卫党章和宪法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并且努力实现工、农、商、学、兵的最广泛的统一阵线,和党内掌权的那些铁了心背叛党章和宪法的内奸、叛徒、卖国贼展开坚决斗争!直到把他们铲除出党,在政治上彻底消灭他们。为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复兴,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实现东方红色文化的伟大复兴,而团结起来,努力奋斗
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临时负责人:
原法律工
赵东民
2012年元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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