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天的“不再禁止艾滋病人入境,中国法律全心全意为外国人服务”全文如下。
我国不再明确禁止外国艾滋病人入境,理由竟然是:1、原法律不合时宜。2、对入境者全部检测目前做不到。3、感染者入境并不见得会传染他人。4、国内的艾滋病死亡率依然逐年上升。
对此,我有相应疑问如下:
1、防病怎么不合时宜了?
所谓的不合时宜,是个十分糊涂的说法。为什么不合时宜,不合了谁的时宜,统统都没有说。这就说明,这个含含糊糊的说法是有鬼的。它更可能是不合了外国人的时宜,不合了外国艾滋病人想来就来中国的时宜。说到底,这样的改动,就是以外国人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拿着中国人民的钱,干着外国病人开心的事,这根本就不象是中国的法律工干出来的事。
2、不能全检测,就要全放开?
“对入境者全部检测目前做不到”,就能作为放开限制的理由?照这个逻辑,毒品也有漏网入境的,是不是就全放开?军火也有漏网入境的,是不是全放开?走私也不是全能查到,何不法律明文规定全放开?全部检测做不到,可以抽检。全时检测做不到,可以临检。这样也会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也是对中国人民生命健康负责。
3、不见得不会传染他人吧?
“感染者入境并不见得会传染他人”,这居然成了法律改动的理由。可笑,太可笑了。“不见得”如果可以成为改动法律的理由,那我们可以推导出无数的荒谬。买枪不见得杀人,杀人不见得不对,法律不见得管用,管用的不见得是法律,整个社会就成一锅粥吧!不见得会传染他人,万一传染了谁负责?应该由制定这条法律的人负责。有“不见得传染”,就有”不见得不传染”。不幸被传染的那些人,又何其无辜呢?
4、既然难免死人,就该死得更快?
过去禁止艾滋病人入境,“国内的艾滋病死亡率依然逐年上升”。好,这就成了不再禁止外国艾滋病人来华的理由。可是我问你们,既然过去禁止了,艾滋病人死亡率也依旧上升,那以后不禁止了,死亡率不是上升得更快?难道我们国家不能彻底根治艾滋病,就应该让国民更快地死于艾滋病?这是什么道理?
归根结底,能作出这样的法律规定,是没有把国人的生命与健康放在心上,是全心全意为外国人服务的结果。这可能是因为受到了外国的人权压力,但却伤害了中国人的人权。国家的法律如此儿戏和媚外,在全世界找不到第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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