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公款消费 重建驿站系统
朱大碌
为抑制公款消费乱局,建议中国借鉴古代驿站模式,重建从中央到地方的官方驿站。
凡大小城市,直到镇一级,甚至大的行政村,都建立官方驿站。
这些驿站直属中央,垂直领导。
所有公务员、公办企、事业单位人员公务活动,必须在各地驿站消费,驿站吃、住、行全包。在驿站外消费一律不予报销。
驿站的服务标准由全国人大决定,要求经济实用,不得豪华浪费。
吃饭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全部分餐,不提供烟、酒、饮料,不办宴席。
住宿普通工作人员住标准双人间,处局级单间,省部级套间。
公务出行提供公车接送,但不包括风景区,逛风景只能自费打车或坐公交车。
万一当地驿站客满或外出公务吃饭回不来,可向驿站领取住宿券和餐券(标准不变,超标自付),在当地其它饭店宾馆通用,统一由当地驿站结算。
建这样一个全国性驿站体系需要花多少钱?基本上不花钱。
具体做法是,由中央政府、人大发一个改革文件,将现有公办单位(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办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全部划归驿站总局,没收各级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不予任何补偿,反正都是公产),需要转型的国企、事业单位,也都可以划到驿站总局(多余可用于养老院之类公益性事业)。
同时所有公办单位(执法单位除外)的公车,全部交由驿站管理。
这样,一个全国性的驿站体系很快就办起来(只是转型而已),只要花不多的钱改造一下就行了。
这样的驿站既为全国各地各类公职人员服务,兼带安排上访人员。
所有公办单位都禁止办宾馆饭店之类,也不再允许买公车(执法单位除外),公务用车一律由驿站提供(包括公办学校的校车)。
由于驿站由中央垂直领导,地方指挥不动,等于公务消费吃住行全部由中央直接管理。公款吃喝、公款乱消费的难度大大增加。
违规消费者只有一种处罚--解除公职(由人大颁布“公务消费法”)。
经过这样的改革,公款消费基本上被关进笼子里。
有人会说这怎么得了?不吃喝,不喝茅台怎么能办成事?
那就请辞职,让不大吃大喝也能办成事的人来干(这样的人才多得是)。
不大吃大喝应该作为选拔、提拔公职人员的起码条件(需要一部“公职人员道德法”,公职人员不得接受服务、业务对象和下级宴请),这也是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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