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有些人反对中国照搬苏联对于社会形态的五种分法,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他们反对理由之一是:这种分法是典型的西方为中心的历史思维。是的,苏联属于西方,我们搬过来了。但是,这不等于我们承认在历史学中坚持以西方为中心。对于个人,党内有一句很明确的话:“谁正确就跟谁走”。对于世界文明,谁正确就可以学习。学习不等于承认所谓以西方为中心的历史思维。这是两码事。毫无疑问,中国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社会,探讨资本主义社会,无疑会借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结论。社会主义也不是首先产生在中国,也不是首先在中国传播,毫无疑问,我们也是可以引用别国发展了的,被证明是正确的东西。这也不是坚持以西方为中心。相反,洋为中用,以我为主。
同时,有人搬出了社会主义的老祖宗,马克思的话“大体来说,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的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经济时代演化的几个时代”。在这里,马克思确实只提到了三大社会经济形态。但是,大家没有看到,马克思是在大体的说,这个大体的说意思就是没有说全,只说了一部分,大致的说了。而且当时,马克思对于中国历史并不很了解,对于世界其他地方了解也是有限的,从这个角度上,意味着马克思知道也有一定的不全面,所以才大体的说。这能说明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就只有三种形态吗?显然是否定的。
那么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是什么呢?据我了解,这种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是产生在小亚细亚的古代希腊世界的生产方式,也就是奴隶制生产方式。在这里,他只谈了亚细亚生产方式,并没有支持这种生产方式是世界性的。这是因为他是西方人,他对中国奴隶社会是不太了解的,资料也是有限的。在此基础上,他显然不能用亚细亚生产方式来概括全人类。这一点确实是这样。
但是,这就是说,中国没有奴隶社会,其他社会没有奴隶社会了吗?显然是错误的。为什么呢?奴隶社会在西方希腊、罗马世界存在了几百年,这绝对不是历史的偶然。既然西方能够从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其他文明古国却不会,这就是古代希腊、罗马成为人类的特殊地区吗?这种可能性绝对不会存在。要么古代希腊、罗马没有奴隶制,要么其他文明古国必然有奴隶制。同样属于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其他四大文明古国都没有奴隶制,只有希腊、罗马才有是说不通的。除非希腊、罗马人不是人类。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大体上是一致的,特别是在当时世界处于地区隔绝,没有过大外力干扰的情况下。虽然每个孤立的地区有一些特殊与不同,还不至于在根本经济制度演变上完全不一样。对于联系的世界来说,比如中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但是,这是被外力强行打断了。希腊、罗马世界没有什么外力强行打断他自己的发展,其他世界文明古国发展也是持续的。虽然一些古国自身文明已经没有了,被打断了,这是后来的事情。在古代奴隶社会时代是没有的。四大文明古国以及希腊、罗马奴隶社会的区别就好比资本主义社会有法国式资本主义、英美式资本主义以及德国式资本主义。他们地区的不同只是大同下的小异。从这点上来说,其他文明古国不可能不经历奴隶社会。
以中国来说,我们现在就存在奴隶被贩卖的历史记载。我们小时候历史教科书就写着西周的时候一个奴隶只顶几段丝绸。有人说,有奴隶不代表有奴隶制。确实,美国南方有奴隶,似乎不是奴隶制,那个时候确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但是,我们看到,美国只是一半领土上使用奴隶,并不是全国范围内使用奴隶。而且美国经济主流是北方的资本主义方式生产,南方虽然使用奴隶,确实现代商品经济外贸出口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不把美国南方看做是完全的奴隶制。但是,古代社会不同,他在一个国家内普遍使用奴隶,这就是彻底的奴隶制生产方式,这样的社会就是不折不扣的奴隶社会。在奴隶社会这个大前提下,每个具体的奴隶社会也存在一些小异如,中国的奴隶社会是王田即“井田制”,似乎是公有,其实是私有,都属于周天子一个人。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社会却不是这样的。
至于考古发现的一些墓葬中大量的殉葬,似乎以往社会也存在,不足以证明奴隶社会存在。毫无疑问,殉葬并不是奴隶社会独有的。比如,明太祖死后还要宫人殉葬。但是,如果当时很多墓葬都存在用人殉葬,而且是大规模,并且墓主人不是帝王的话,那么也能证明这样的社会还是奴隶社会。只有奴隶社会太不把奴隶当人,有点级别的奴隶主都是死后大规模用人殉葬。进入封建社会基本上除了帝王,很少用人殉葬,封建社会越成熟越少。明朝太祖之所以用宫人殉葬,是因为朱元璋是大老粗。唐宋时代帝王并没有再用活人殉葬的做法。另外一个对于奴隶社会的证明在于,封建社会没有祭祀中用人来祭祀了。所谓的杀人祭旗都是很少的特例,没有普遍存在,而其不是祭祀。而奴隶社会,祭祀也是存在用人,大量用人祭祀的。这就是奴隶社会的证明。
到目前,我根本没有看到过古代埃及、巴比伦、印度以及中国没有奴隶制的资料与实物证据。所谓修埃及金字塔的是工人的考古,我也没有看到足够说服力的证据。
当然,在希腊、罗马奴隶社会,还会存在一些原始的公共土地,类似于原始公社的地方。这些都是历史残留,没什么奇怪,并不构成国家主流。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一般都是土地私有,香港却土地公有。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至于马克思只说了三大社会经济形态,苏联提出了五大社会经济形态。这应该是苏联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那些拿着马克思文章反对社会分法的人要明白,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不是一成不变,不可以发展的。马克思由于时代局限,肯定也有很多没有说全,说明白的地方,怎么就不能有与马克思主义原文不一样的了?这是典型的教条主义的臭狗屎还在一些人头脑中存在着。
一个概念与一种说法是不是正确的,不是说他符合不符合谁的说法,符合不符合哪个权威的判断。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关键是看着这说法与概念是否符合实际,经得起实际考验。实践与实际才是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最后对于恩格斯所说的,奴隶社会是在商品经济下发展起来的。这个其实很好理解。因为原始社会末期,个人能力的提高,有了一定的剩余产品,可以进行一些简单的交换。这种交换的发展,就表明一些人已经有些产品可以养活一些奴隶,比如战俘不再杀了。这也表明社会分工扩展了,于是,迫使一部分使用奴隶生产来进一步扩大交换。于是,原始的商品经济促进了奴隶制的兴起,从而 原始商品经济转向了奴隶制商品经济。这也表明,商品经济不是那个社会独有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存在。资本主义把商品经济扩大了,成了市场经济。于是社会主义理所当然也有商品经济,更应继承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变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些都是很正常的现象。
至于有些拿着所谓的贵族社会与平民社会来描述一个社会形态,我觉得太搞笑了。贵族与平民都是相对的。而且几乎以往奴隶、封建甚至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贵族与平民。这怎么来分呢?这种分法显然并没有抓住一个社会最本质的特征,搞些所谓通俗的概念来哗众取宠。虽然都是很容易理解,却是误人子弟。庸俗就是这么造成的,庸俗也就是这样让人所鄙视。在此不想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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