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职工维权中 工会应充分行使"宣传权" 自2010年9月2日我公司工会成立后,如何有效的为职工维权,是摆在我工会面前一项极为艰难的任务--公司是2004年企业改制后成立的,2006年在所有职工的努力争取之下,我们终于都成为公司股东,但股东权利一直遭到来自经营者的严重侵犯. 我们多次集体书面要求实现股东权利,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及依据<<公司法>由职工中民主选举公司监事,但经营者总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但长期对我们的合法诉求根本不予理睬.还把我们的合法诉求说成是"闹事".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有工人强烈要求成立工会,为争取工会的成立,又历时将近两年,现在工会终于成立了.但新成立的工会多数工人并不参加,一部份原因是,他们也不相信工会能起什么作用. 如何有效的为职工维权,迅速的打开局面,我仔细的研读<<工会法>>及相关工会章程和工会工作条例,因为工会的维权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通过这种仔细研读,我发现工会实际上拥有"宣传权" 如<<工会法>>总则第四条:工会可以:"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法>>总则第七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 ..." 工会章程和工会工作条例也有相关的表述. 好了,这就够了,我工会可以"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且负有"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的责任,那么工会在企业内办一个板报总可以吧. 在企业内,一块工会板报在众目睽睽之下,无疑就是一块思想阵地,其威慑力不可低估.我工会成立后,很快就出了第一期板报,内容主要是庆祝工会成立及宣布今后工会将有力的为职工维权.几天以后,第二期板报刊出,强烈要求经验者依法落实工人股东的各项权利. 第二期板报刊出以后,成了我公司引人注目的一道风景,外面来人无不驻足观看,工人则感到很开心,很痛快,对经营者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和道德危机. 一个月后,工人股东查帐小组成立,开始查帐并向工人公布帐目,七个月后,工人们民主选举了公司监事,至此,我们的权利要求全部得到实现.在我公司,是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设立的公司组织结构,公司虽然不大,但有大事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有董事会,有由工人选举产生的公司监事,有工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是要有这些规范的组织结构和工会. 工会拥有宣传权,运用的好,可以发挥很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希望引起各地工会的充分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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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东林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