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型风险投资基金加快经济转型步伐的建议
陆其二
2012年3月1日
我国经济建设正面临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刻,2010年9月8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政策,并将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同时还拟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了七大具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即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并决定集中力量,加快推进。
但由于新兴产业风险大,缺少民间投资热情。为了加快经济转型步伐,有必要建立新型风险投资基金。初步设想如下:
1、建立若干个风险投资基金公司,以市场化形式投资新兴产业。建立多个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目的是防止个别公司投资决策失败引起的社会风险,提高公司运行的成功率。当个别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破产或被兼并时,应再建立新的风险投资基金公司,避免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过于集中。
2、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资金来源以国家财政资金为主,吸收部分社会民间资金参与。也可以像社保基金一样,将国有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转到风险投资基金,合适时期出让部分股权获得投资资金来源。这样同时可以实现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文件精神,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有垄断行业。由于转让的资金被投入到新兴产业,其实际的效果也是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到新兴产业之中。
3、风险投资基金公司以投资新兴产业和资助新兴产业技术研发项目,来获得股权或研发专利。又以出让股权或专利获得投资的回报,如此滚动壮大。
风险投资基金创建于西方发达国家,曾经为当时的新兴产业——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创造了互联网经济的泡沫。我国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公司是以国家经济政策为导向,相信一定会更好地发挥风险投资基金的优点,减少西方资本过度逐利行为造成的经济泡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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