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腐蚀干部,使干部逐渐变质
干部产生腐败有两个重要条件,第一是手里有老百姓给的“权”。没有权的老姓,想腐败也腐败不成。第二是“监管无力”。给别人看仓库,偷仓库可以发财。但我们还是很少听说“监守自盗”,因为主人“监管有力”,监守自盗“受罚”,得不賞失。
现在干部搞腐败已经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了,主要原因是“监管不力”。在监管无力的“条件”下,干部“用权”“贪污、受贿、吃回扣”可以发大财(收入可以比工资成倍高)。这对干部有巨大的吸引力。干部在“一次次”贪污、受贿、吃回扣的“实践”中,受到了腐蚀,“改造”了思想:对人民的感情由深到淡,再到麻木不仁。由助人为乐向自私,损人利己转。更重要的是办事的“出发点”在变,由用权为人民服务,变为用权“为自己捞钱服务”。由量变到质变,开始是一般的以权谋私,逐渐发展到违反法纪的贪污、受贿,甚至发展到依法应该蹲监狱的刑事犯罪分子。
干部搞腐败都是“偷偷”进行的,只有极少人知道。干部手中有权又有钱,有很强的“打击报复”手段,所以很少有人敢说敢举报。因此大多数老百姓只看到还是那个人,还是那个外形,看不到干部已经在逐渐变质。但有的干部逐渐变质却“实实在在存在”,并且在发展。
今后再搞“贪污、受贿、吃回扣”应该成为“过街 老鼠,人人喊打”。因为它不仅祸害老百姓,还腐蚀干部。我们要爱护干部,因为我们指望干部代表人民,保卫人民,带领群众为人民服务。 如果在一个地方或部门让“已变质”的干部领导群众前进,岂不是要上演现代版的“南辕北辙”。
群员 20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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