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大陆员工跳楼风波虽现已过去,但余波依旧激荡着我们的心灵,留给我们的反思却很多很多,如何解决农民工就业环境与待遇问题?如何进一步实现对人权的尊重与维护?如何进一步规范大众新闻媒介······这一系列的问题都一一摆在我们的面前,需要我们去一一解决。
对于富士康大陆员工跳楼事件,作为一个局外者,更确切的说是一个有责任心的公民,我将以我个人浅酌的视野与角度对这一事件从其源头、原因分析、以及教训启示三方面予以分析。
首先,在了解富士康大陆员工跳楼事件的源头之前,让我们先对富士康这一企业做一个较为全面的初步了解(知其本方可知其实嘛!):富士康始建于1974年,总部在台湾,在台湾被称为鸿海集团,创始人郭台铭,1988年投资中国大陆,是专业生产6C产品及半导体设备的高新科技集团(全球第一大代工厂商),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专业制造商,拥有120余万员工及全球顶尖IT客户群。至2011年其出口额占中国大陆5.8个百分点,连续9年雄居大陆出口200强榜首;2011年跃居《财富》全球企业500强第60位。富士康在中国大陆、台湾以及美洲、欧洲和日本等地拥有数十家子公司,自1991年至今集团年均营业收入保持超过50%的复合增长率,是全球最大的计算机连接器和计算机准系统生产商,连续9年入选美国《商业周刊》发布的全球信息技术公司100大排行榜(2005、2006年排名第二),连续四年稳居中国内地企业出口200强第一名。也正是如此,富士康集团多年来凭借杰出的营运成绩和扎根大陆、深耕科技的投资策略,深为国家与地方领导肯定:胡锦涛、江泽民、吴邦国、温家宝、李瑞环、李长春、吴仪等国家领导人多次莅临集团视察,给集团“扎根中国,运筹全球”以巨力支持。据最新调查报告显示,富士康集团在10年亏损2.18亿美元的情况下,于去年即11年,转亏为盈,净利7284万美元。 正是如此的一个电子产业巨头,给中国大陆尤其是广东、浙江的东南沿海一带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外来资金、更多的就业机会,当然还有丰厚的税收;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富士康在给中国经济给力加油的同时,也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电子污染的环境问题,在当下中国大陆地区,党和政府倡导的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富士康集团的发展明显与这一社会主流相悖;除此之外,富士康大陆员跳楼事件跳惊了中国、跳惊了世界,也正是如此,富士康再次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关于富士康大陆员工跳楼事件的猜测,外界可谓是五花八门,有的说的工资不高,并且工作量又大;有的说是管理过于严格,可以说是趋于变态的地步;还有的说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所有这一切的猜疑每当出现在网络的各个门户网站或者是论谈首页的时候都会被网友们吵得沸沸扬扬。对此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细节,富士康内部高层对此不予回应,就跟大众来个闭门不见;而反观我们的大众媒介,每每出现关于富士康大陆员工跳楼的任何新的消息,媒体的职业工们都会高度一致的予以大量报道,其中对于富士康集团的批判声音占据了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的主要篇幅。由此便引发出了第一组矛盾:富士康内部与大众媒介之间的矛盾。就这一方面而言,我将从以下几点进行论述:
首先,大众媒介的宣传效应;自2010年1月23日,19岁的员工马向前在富士康华南分厂跳楼开始,富士康在短短的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内陆陆续续有14名工人跳楼身亡。当然,大众媒介也在第一时间顶上了这一事件,并且对此作了大量的报道。我们先来看一下,大众媒介对于第一跳的相关报道:A、19岁河南籍富士康员工马向前的遗体被冰冻在殡仪馆,3天前他被同事发现死在工厂宿舍的楼梯口,警方经过初步调查判定马的死因为猝死。······马向前的大姐马慧于次日赶到深圳看到弟弟的遗体,发现马向前的额头和前胸都有伤痕、鼻孔有血迹、胸口有淤青。松元派出所刘所长表示,法医曾经在马向前死亡后确认死因是猝死,遗体也没有外伤。同时根据民警走访现场,也没有发生可疑的情况,所以并没有认定是刑事案件。《新浪新闻中心2010年1月26日》,同样的,我们再看下一条也来自新浪新闻中心: “今年1月,富士康员工马向前死在厂区宿舍楼下,经初步鉴定为猝死,但其身上的伤痕和现场的血迹却疑团重重,随后有人在网上称马向前生前曾遭殴打,富士康悬赏50万元征集非猝死线索也未能平息外界猜测。昨日,宝安警方称,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马向前系高坠致创伤性休克死亡”,警方认为,马向前死亡不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这是2010年4月2日的一篇文章,在事件过去三个月之后案件的进一步调查与报道;B、同样在2010年4月2日《中国经营报》从另一个角度对富士康事件做了一个较为全面的报道,这篇报道的名字是《富士康工厂一线调查 马向前之死源于非人制度》,在这一报道中,记者王永强、张业军从进入富士康的“艰难应聘、大锅饭制度、分流的残酷、金字塔式的等级关系”等四大方面以马向前的死为起点,逐步深挖,向公众揭示了富士康内部统制机构不为外界人们所知的东西。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关于这一事件的报道,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列举以上例子你可能会问这与大众媒介的宣传有什么关系?其实我们从这一系列的报道中不难发现他们有的是站在富士康高层的角度、有的是站在公众的立场,更为确切的说是站在这14位凋谢的青春的立场上;只有很少数的能像中国经营报那样是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角度来审视这一问题的。新闻媒介的功能是向广大公众传播真实可靠的信息,假如只是一味的为了赚足公众的眼球,那么公共传播媒介就失去了它应有的社会意义;当然,出现这一问题,不仅与大众媒介自身的缺陷有关,同时也与当前我国在公共传播领域法律制度不完善有着相当大的关系;为什么我们每年都会有那么多的虚假新闻?为什么我们每年都会有那么多的因媒介的虚假报道而导致的恐慌(比如:纸馅儿包子事件)······所有的这一切的一切都值得我们没一个反思深思;究竟如何才能进一步促进我们当下社会大众媒介的公正公开性?这需要我们没一个人的参与与努力,首先就大众媒介自身而言,进一步规范自身内部的行业规范,媒介工要秉承一颗公正客观的新区对新闻事实进行报道,广大公众应该学会对新闻信息的筛检,做出自己的正确判断。如此,我们方可建立起一套真正的适合当下中国发展的新闻媒介体系。
第二方面,富士康内部高层对于事件处理的错误。对于富士康自身而言,回归传播学角度,这是一次典型的传播事故。当富士康发生第一跳的时候,高层的公关机构对此的态度是一味的隐瞒。第一跳的受害者马向前坠楼身亡之后,富士康内部宣称是宿舍猝死,随后接二两三的13跳,富士康内部高层对此都没有进行及时的出面解释,因而使得关于跳楼事件的各种报道满天飞,对富士康集团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冲击与信任危机,当然这对于公司内部的团体意识也是一次不小的冲击,引起了社会大众对于富士康的敌视与抵触。这对于富士康内部的高层及其公关机构是一次彻彻底底的败笔,遇到问体一味的掩饰事实或者是闭门不见只会是的问题更为糟糕。那你现在可能会问:难道出了这么大的乱子,富士康内部就没有一丝一点的震动吗?当然有了,并且这震动还不是一丝一点,而是相当大的冲击。对此富士康内部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安抚员工与整个人心惶惶的富士康:开设心理辅导,提高员工工资待遇,加高宿舍与车间楼层的护栏,增加员工的娱乐活动,放松内心释放压力······,这一系列的措施我们在报纸、电视、网络上看到的很少很少;而大多数是关于富士康如何的压榨员工,如何的等级森严······,这一系列的关于富士康的负面信息充斥着公众的视野之中,使得公众对于富士康嗔目而视!而富士康在这一时间成了“有苦说不出”的哑巴。假如我们试想一下:假设富士康在第一跳之后能够及时的采取相关措施并且将死因的真实情况公之于众,让广大的外界公众以及自身内部员工了解事件的具体真相,通过大众媒介将自身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公之于众,我想,起码可以挽回13条年轻的生命。然而,富士康却不是这样,而是一味的隐瞒与对公众和大众媒介的无视,最终将其变成了众矢之的!由此折射出来的,危机公关对于企业尤其是处于风口浪尖的大型企业而言,相当重要!
近期,欧美尤其是欧盟地区罢工不断,工人们抗议加税,对此各国相关部门的政府官员尤其是议员们对此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讨论,有的甚至发展到口水战······大家可能会问:这与富士康事件有什么关系吗?我可以明明确确的告诉你:没有关系!那我为什么要举这一事例呢?欧美,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官员尚且为了自己所代表的那一部分人群的利益出头,我们这一个号称是社会主义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为人民服务!现在主人都死了,那生成为主人服务的好像还没漏一下头吧?这就奇怪了,我们总是在说也再学资本主义是大资本家的社会,普通工人被残酷的剥削;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是人们当家做主的社会是先进的社会。那我们就这么个先进法:主人都死了,我们的政府已不出来“表示”一下?难道我们一“特色”,连性质与本质也要与以前有所不同吗?好像这不太合乎常理吧?另外,在我国对于重大特大事故时有标准的:造成两人及两人以上死亡的就可以被认定是“重大特大事故”。对于这一连串14条人命可以算的上是特特特特特重大事故了吧?如果是的话,那我们的政府在哪儿?我们的政府在想什呢?我们的政府在干什么?我想,这也许真的值得我们的政府好好反思一下。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GDP、GNP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与此同时,由于外来文化与价值观的传入,使得当下中国呈现出一种价值观多样化的现状,正是这种价值观多样化使得人们一味的只看重经济的利益,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暴露出的许多问题都被GDP、GNP的持续增长所掩盖。也正是因为这样,像富士康这样拿员工生命当儿戏的国外企业才有在中国的立足之地。说的难听点儿:这是典型的“官商勾结”!这对于我们现下所提倡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思想是一种莫大的藐视!同时,这一告诫我们:单纯的经济发展,并不是真正地发展,只有经济、人文、社会、自然和谐发展才是真正地发展。一味的追求经济发展的最终后果只能是停滞不前的发展!
最后,我们反思一下,如今富士康大陆员工跳楼事件已经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了,然而,富士康依旧在中国继续着他的生产活动。试问:假如这是在欧美,富士康还有立足之地吗?答案肯定是:没有!Why?很简单,在欧美不允许你高强度加班,一旦加班,工会会代表工人到法院起诉你,要求停止加班!另外,也不可能允许富士康克扣工人工资,因为欧美对于工资有着严格的规定,每小时不得低于8美元······富士康深知欧美这一系列的法律条文所以它没去欧美投资建工厂,而是选择了中国,中国一没有工会组织维护工人的利益,即使有也有名无实;二是中国是一个廉价劳动力的加工制造业大国,人力资源充足,工资标准没有确切标准,可以任意克扣压低!因此,像富士康这一类的海外投资企业会毫无顾忌的在中国建造工厂,压榨着我们的廉价劳动力,消耗着我们有限的资源!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政府加大立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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