攘外必先安内 安内首重党建
之所以提出“攘外必先安内”这句心理上一直很排斥的话,是因为老有一种莫名的危机感袭来,联想到有人分析过的我们可爱的祖国已陷入“C” 形军事包围圈的情况,我的心里老是产生这样的杞人之忧:假如东北亚或其它地区的猎火不幸烧到我们自己身上时,我们何以拒敌于国门之外?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能否像我们一贯宣传的那样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同仇敌忾,挺身御辱?之所以提出这个很简单的问题,是因为我总是想起另一个很简单的命题——我们的人民是否从心底里很爱我们的政府?当真正的危机到来的时候,我们的党是否还有一呼百应、力挽狂澜的影响和能力?某日,我问单位的一个有着几十年党龄快要退休的老同志一个问题,我说假如中国共产党(我是说假如)遇到19年前苏共遇到的同样的问题时,你作为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你会怎样?那位老同志沉思良久,抬头回答道:只能是随大流了。听了他的回答,我进而又想,这个大流该是什么呢?很简单,就是使我们的普通党员一如既往地热爱我们的党,使我们的普通百姓一如既往地爱我们的政府,爱我们的国家。要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而要实现这个答案的内容则是一个很复杂的工程。在当今这个确有民怨的所谓盛世,要完成这个复杂的工程,应该找到的抓手,我认为就是党的建设。因为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那么,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的建设该如何进行呢?
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是时代和事业发展的要求,也是世情、国情和党情发展的要求。基于以上认识,我认为新时期党的建设就是要站在中国和世界历史的高度,统揽全局,独辟蹊径,在反腐败斗争、民主法制建设、塑造和弘扬民族精神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以创新思维解决前进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和各项社会改革取得新胜利。
如果我们的党建工作总是以虚对虚,而这些实质性的工作由另外的政治或经济团体提出并付诸实施的话,那样将会产生很大的麻烦的。也就是说他们在拥护党的领导这一前提下,将一个新的青年组织(比如说协会组织等)建设成为一个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兼备的群众性协作组织,并团结和带领广大基层群众进行反腐败斗争和各项合法的经济社会活动的话,那我们党的作用和地位将何去何从?所以我认为,现阶段我们党应组织和领导广大城乡青年,组建起一个覆盖各个行业的协会组织,将这个青年协会组织建设成为一个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兼备的群众性协作组织,并在党的领导下带领人民群众进行反腐败斗争和各项合法的经济社会活动,组织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民主和法制建设,将整个中华民族的精气神凝聚在一起,为民族复兴大业提供不竭的动力。这不仅是我们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也将为解决各类社会问题提供了一条全新的、事半功倍的思路。
一、在反腐败斗争中促进和强化党的建设
历览古今中外,吏治问题事关国计,党风廉政系诸兴衰。反腐倡廉工作是我们党自始至终常抓不懈的重中之重,但经过多年的反腐败斗争,我们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血浓于水的党群关系实际上已经淡化,在某些地方、某些情况下甚至势同水火。当前,社会民众对于腐败现象的态度,只要不是直接而且严重危及自身利益,那已然是司空见惯、漠然视之了,这是比深恶痛绝更具危险性的一种态度,它向我们传递了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那就是老百姓对于党和政府的某种失望情绪的流露。
是的,我们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力度确是愈益加大了,可整个社会的腐败问题为什么还如此严重呢?我以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缺乏群众性的广泛参与及其对权力的有效制约,这使得权力成了谋取私利的必然工具,从而导致腐败盛行、官吏堕落、政风日下。这里所说的群众性的参与和监督,是指在党的领导下的有组织的公众活动。现阶段,我们党应结合现有的产业协会等组织,建立一个新的功能更加完备的群众性协作组织。这一组织要在党的领导下带领人民群众展开有理有据的反腐败斗争和各项合法的经济社会活动。这个新的群众性协作组织应该通过自己的活动去影响、吸收和兼并现已存在的各种非正式组织,使那些正在或将要制造违法事件的受害者或害人者在新协作组织的关心和领导下走上正确的道路,通过合法的渠道达到自己的目的。
按照一般的规律,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政治要求或经济权益根本没有表达渠道时,他们不是改变自己的要求或压抑自己的利益,而是要开辟非正常渠道伸张出来,从而引发大规模的犯罪潮。而新协作组织的建立及其活动可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同时,还可以将一些现有的非正式组织的地下活动置于阳光之下,将它们引向光明,同时也便于管理。这样的一个由党领导的群众性(或群体性)的反腐败斗争既可有效清除党的肌体上腐败的肉瘤,又可使郁结的群众性的不畅情结得到正常的释放,从而净化社会空气,增强人民团结,强化党的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在民主法制建设中促进和强化党的建设
我国民主政治的最终目标即人民民主。实现人民民主的突破口就是党内民主建设,即通过实现党内民主,推动其他政治和社会组织完成民主转型,最终实现和完善人民民主。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我们的党内民主建设同样也无法脱离历史承继下来的条件。客观地审视自身,我们党内,尤其是基层的霸王领导、一言堂作风到底有多少呢?我们党内的普通党员对党和民族的事业切实关注和思考的到底有多少呢?他们在有些领导者的错误决策和一小部分贪官污吏的腐败成性面前不唯唯诺诺、不稀里糊涂的到底有多少呢?一部分年轻的共产党员在入党时请客送礼、溜须拍马的行为又反映出他们的入党动机到底是什么呢?这一部分人入党以后,进而担任领导职务后,他们的党性意识到底会体现在哪里呢?以上所说,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极大地影响着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和中华民族的复兴大业。
目前在我们党的基层组织中,党内的民主政治制度的确在认真实施,但是,当一把手表态之后,一般都是上下左右齐声叫好,几乎听不到不同的声音,这正常吗?这样,对党也好,对政也好,要想决策不出问题,要想在一个地方、一个行业不出现一手遮天现象的唯一可能,就是人们衷心地祈望各级一把手领导是一个具有良好政治品德的人,而这,谁又能够保证?
目前我们党内的一般成员在领导者错误决策面前一般有五种情况:一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二是心知肚明,沉默寡言;三是阿虞逢迎,推波逐浪;四是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五是放胆直言,遭到封杀。这五种情况,只有第五种人是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任的真正的共产党员,但他们的处境也是最为不妙的。如何才能让那些真正具有责任心并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在错误面前秉公直言,而不致遭到打击报复呢?如何才能使党内政治生活生动活泼,充满生机和活力呢?一个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自我"树敌"——树立一个可控制之敌,即由我们党组建一个新的协作组织,这个由一大批充满政治责任心的、真正优秀的青年组成的新协作组织必须有严格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必须在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框架内积极务实地活动。它的成员能够以一个共产党员甚至普通民众的身份对个别领导者飞扬跋扈的错误说"不",又能在新协作组织的庇护下免致打击报复。它所开展的有组织的各项斗争既能为我们党内的政治生活补充新鲜血液,注入新的活力,又能使党内的民主化进程取得空前提高。这样,党内充满了勃勃生机,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也获得了持续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因为有了一个由我们党领导的新的协作组织,党外群众又可以大规模、大范围地加入到这个政治协作和经济协作兼备的组织当中去,在他们的正当权益得到保护的同时,其政治和经济权益也得到了有效的加强,这就更大程度地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法制建议、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参与党的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使我们党的建设在人民群众的自觉参与和监督下更趋完善。新协作组织必须组织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走民主和法制化的道路。如果该组织依法活动,那它的发展就是必然的;如果不依法活动,那它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也更进一步推动了我们国家的法治化进程,一场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其实在这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有组织的活动中就已完成了。
同时,新协作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也是对民众加强管理的有效形式。多年以来,我们对民众的管理在认识上就有错误,先是重管理轻服务,出现了很多问题,后是重服务轻管理,问题更多。我们提出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但大家对这一提法的理解和认识本身就有误差。"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是重点抓服务,其落脚点和中心实质仍在管理,就象学校里的"寓教于玩,寓教于乐"一样,其落脚点和实质是"教",至于"玩"和"乐",那只是形式和手段而已。现今中国的民众的确是更自由了,所以各种新的问题也接踵而至。例入流入各地的民工和留守家乡的农民,党和政府正在针对他们提出并致力于解决"三农"问题,但我认为,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解决问题上,对"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不仅仅是改变农民的生活条件,也不仅仅是释放农民的力量,而是要真正公平有效地去管理他们,使温饱问题得到解决、生活富裕了的农民不要给政府制造麻烦,退一步说,就算他们给政府制造了一系列的麻烦,也有办法逐一迅速地解决。
目前群众对付政府的办法很多,而政府制约和管理民众的办法却愈来愈少。百姓步步紧逼,政府步步后退,最后只好拿出钱来换取暂时的安稳。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修路吧,明明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政府得拿出钱来向农民征地买单。这还不算,农民可以在一夜之间在被征土地上栽上树、盖上房,然后坐下来向政府伸手索要"林木被毁"和"房屋被毁"的赔款。征地款拨下来了,个别官吏包括村组干部都要想方设法钻空子盘剥一部分,这就引起农民的上访潮。钱款到了农民手中,又要商量如何分配--分配显然不会公平(因为即使一个村民小组中的农民也有圈子内外的区别),这又引发诸多矛盾。农民把这些矛盾和问题悉数归咎于政府,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政府花了钱,为巨额(今后还会倍增)的基建费用买了单,换来的只是农民的一片叫骂声和新一轮的矛盾纠纷。这,就是我们的惠民政策换来的费而不惠的结果。
目前维系政府和社会民众的纽带越来越少,也越来越脆弱,一方面是民众抱怨举步维艰,各行各业的权力腐败、霸王条款甚至执政走样使党群关系更趋复杂化;另一方面是政府对社会民众缺乏有效的管理,未雨绸缪地考虑,这将是十分危险的。所以,我们的民主和法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个进一步加强就是要填补政府和民众相互促进的良性关联的空白,寻求进一步改善党群关系,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的切入点。这个切入点就是党的建设,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参与的新协作组织的各项活动。这一新的协作组织及其活动的广泛深入和全面协调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和强化我们党的建设的有效催化剂。
三、在民族精神的塑造和弘扬中促进和强化党的建设
作为中华民族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的过程中应该大力塑造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这是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我们党必须将自身的建设同塑造和弘扬民族精神结合起来,在带领全民族走向民族复兴的过程中不时地自警自励,自查自纠,昂扬斗志,健全体魄,将整个中华民族的精气神凝聚在一起,为民族复兴大业提供不竭的动力。
塑造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首先必须领悟其深刻内涵。中华民族精神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也具有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但其核心内涵和实质是始终不变的,那就是一以贯之的抗争--抗争强权,抗争不公,抗争贫穷落后,抗争艰难困苦,抗争独裁和暴政,抗争侵略和压迫,抗争严酷的自然灾害,抗争因循守旧的苟延残喘,抗争一切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丑恶现象。我们党就是要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塑造和弘扬民族精神,促进和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和实现民族复兴。
其次,要准确把握塑造和弘扬民族精神与党的建设的最佳切入点。青年兴则民族兴,青年强则民族强,我们党的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对青年的教育和培养,要最大限度把当代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内部,使他们不仅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也要成为党的建设的中坚力量,更要成为民族复兴的中流砥柱。这样,塑造和弘扬民族精神和党的建设两项工作的焦点都汇聚到了当代青年的身上,这也是这两项工作的最佳切入点。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更要有一个适当的突破点,那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组建一个新的群众性协作组织,这个协作组织要以当代优秀青年为主体,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最大程度的贡献。在新协作组织内部塑造和弘扬团结抗争、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并在强有力的各项为民、务实的活动中,将这一民族精神进一步发扬光大,以青年影响社会,以精英影响群众,以部分影响全体。同时,将民族精神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融合起来,进一步丰富和提升中华民族精神的新境界。在民族精神的塑造和弘扬中促进和强化党的建设,实现民族复兴大业。
无论是反腐败斗争,民主法制建设,还是塑造和弘扬民族精神,都必须在党的正确领导下进行,这个领导斗争的过程就是党的自身建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我们党组建和领导的新的协作组织在进行积极务实的各项活动和斗争的同时,自身也将更加民主化、法制化、透明化、进取化。这个过程,将使民意顺畅、民心永固,使党的领导更加积极、党的组织更加主动、党的活动更加负责、党的建设更加强化、党和国家的软实力更加增强。
这个新的协作组织和它所开展的各项活动,不是分裂性的,而是凝聚性的,不是派别性的,而是内引性的,这个强大的内引力的核心就是负责任的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就是党领导下的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的和谐的社会主义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新协作组织的建立和活动是我们党的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的全新的突破,这个突破必须牢牢地抓在我们党的手里,而不是让群众自发地组织起来反腐败,要民主、要法治。群众自发的组织不是没有可能,那样只会转入地下,隐入黑暗之中,那也只会使有组织的犯罪更加疯狂和猖獗,使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更加困难。新协作组织的建立必须由我们党自己提出来,并在党的领导下付诸实施,这不仅是我们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也为解决各类社会问题提供了一条全新的、事半功倍的思路。
我认为,和平时代,和平环境下的非暴力斗争是化解矛盾、治国理民的导流渠,也是社会和谐、民族进步的催化剂。社会各群体的利益关系,应事先得到足够的梳理,而不能等到社会整体郁结情绪爆发之后再去做补救性的工作。须知,大堤是要在水流淤积之前通过疏浚而加以保护的,而不是单单在加固堤坝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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