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现象不仅主要产生于私有制,而且也会存在于公有制经济单位和国家机关。因此,逐步消灭剥削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极其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马克思主义认为,公有制经营单位因为劳动者创造产值后,除去发给工人和企业领导工资、留存扩大再生产资金外,还有大量劳动者剩余劳动价值作为利润,都缴税给国家用于全体人民二次分配或留在企业和集体作为全体员工福利,所以没有剥削。因此,社会主义必须实行公有制。这是十分正确的。但是,假如企业领导贪污公款、挥霍浪费,不是照样剥削了劳动者留存在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福利的剩余劳动价值了吗?这时的企业领导与资本家还有什么两样?说不定比资本家剥削还厉害,因为资本家看到留存在企业的钱毕竟是自己的,还要考虑节约,而公有企业的领导看到留存在企业的钱反正是公家的,挥霍起来不心疼。所以,公有制单位不是绝对不会产生剥削。那么私有制经营单位,之所以是资本主义性质,老板是资本家,是因为剥削了工人的剩余劳动价值,也就是劳动者创造的产值,除去发给工人工资、留存扩大再生产资金外,还有大量工人剩余劳动价值被老板和其他投资赚钱股东拿去了,老板和其他赚钱投资股东就是资本家。这是没有错的。那么,假如老板把工人剩余劳动价值都缴税给国家用于全体人民二次分配了呢,不就没有剥削了,还能叫资本家或资产阶级吗?同样,其他投资赚钱股东如果缴税后获利很少,基本上也就不是资本家或资产阶级了。所以,尽管私有制单位容易产生剥削,但只要国家多收税,也可能没有或很少剥削。
所以,我认为,作为社会主义,对所有制问题要重视,但更关键的要注重消灭剥削。一个国家要保持社会主义性质,除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并努力向公有制发展这个基础外,主要应当放在消灭剥削上:一是收好税,把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价值全部用于全体劳动者社会福利和公共事业等二次分配。二是反腐败,不要把劳动者缴给国家用于二次分配的剩余劳动价值,让国家公务人员和公有企业高官贪了去。三是打击坑蒙拐骗,制假售假和官商勾结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有些同志还是不要过多纠缠在所有制的公私上,一唯对私有化有抵触,国家扩大私有成份目的主要是增强经济活力和竞争力,是市场经济下的权宜之计,只要公有总量主体不变,发展公有制方向不变,就不会改变社会主义基本性质,我们还是把研究重点放在减少剥削上,只要上述三项工作做不好,不论是什么所有制,不论是否共产党领导,都一样是资本主义社会,甚至还不如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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