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当然是一种自然现象,它的自然性是无可厚非的;本文在这里要着重讲的是她的阶级性,同样是不以人的意志而存在的。
从国人冠以“喂人民服雾”的戏称,从近邻日韩宣称要严肃应对“沙尘”到“雾霾”,从“国智”宣扬“雾霾”会致癌、导致生育能力下降,等等托词,让我辈吾民不得不重新认识看待这个妖魔化的自然词汇----“雾霾”。查其形,“雾霾”一词皆是“雨”字边,很符合老祖宗遣词造句的“义理”,从这个意义上,“雾霾”应是“纯净”的自然现象;究其质,“雾霾”这一自然现象“发何声、出何形、结何果”,不仅是本文的要旨,更是“雾霾”值得关注的节点。这个要旨问题不研究清楚,这个节点不点明,今日有“雾霾”,明日还会有“雷霾”、“雨霾”、“霜霾”等等,故而,有必要向人民讲清楚,以此占领自然现象的高地,让一切“妖魔化”的“牛鬼蛇神”不敢现身、不能现身、不会现身。
这里需要重申一点,诚然,“雾霾”本身作为一种自然现象的存在实在是有其偶然性的,然而,任一事物的出现都有它的必然性,这也是事物矛盾的两面性所决定,亦即“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不得不令人想到另一件“趣事”,算是本文的“画外音”吧。大概十几年前广泛流行于民间的“皮裙风”,大街小巷满眼飘过来的都是黑色皮裙,据闻一日某一外国“友人”造访吾国,见此情形,哑然失笑,不禁发问:贵国不知为何满街皆是妓女?原来,“皮裙”这一现象在“彼国”本只有妓女阶层才会“打扮”,一时频添无数茶余饭后之谈资。昔日之“皮裙风”与今日之“雾霾”何其相似,说其相似自是有其不同,而其相同之点在于无不被“赋予”阶级或阶层的标签,这同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同一个社会阶段必然孕育着各自社会阶层的不同“标签”,不管人为的承认与否,真是皮裙本无辜,何幸配佳人?
诸君:吾国上下五千年何曾见此“雾霾”为害一方?今日妖雾重现“江湖”不得不说是具有极大的讽刺性和偶然性;讲其必然,“雾霾”为何100年前不出现,为何30年前不出现,为何10年前不出现,此一现象,与那个“某颗粒”有很大的关系,实则这个“某颗粒”本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也会有,既没有必要轻纵它,更没有必要夸大它,从这个“某颗粒”出现伊始,即被打扮成“花枝招展”的模样,打着“让人民呼吸新鲜空气”的旗号,似乎几千年、几十年间国人猛然间方觉醒,似乎只有这样方是“代表”人民的,似乎只有这样“站起来”的人民才能够不再趴下,似乎只有吾国有此“雾霾”一说,似乎“彼国”皆是“净土”与“乐土”,我辈人士有责任还原真相:“雾霾”非自我始、非我所专。
由此而见,“雾霾”的阶级性体现于此。“雾霾”本无罪,“雾霾”何其辜,查其形、观其要,试看“雾霾”握在谁手、为谁所用,掌国之利器者倘不被那些“宵小之徒”所欺蔽,不被那些“国智之徒”所哄骗,实乃民之大幸、国之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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