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讲话中,强调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必须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他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
我们改革的理论基点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她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离开马克思主义经典社会主义理论搞社会主义改革,搞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支点。党的十三大报告系统论述了这个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即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的整个历史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又提出了“两个一百年”的论述,到新中国成立100周年的时候,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都说明,大概再经历三十多年的时间,我们就要走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社会主义的中级或高级阶段。到那时候,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应当占据统治地位。这个时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从现在开始所进行的改革就应当考虑到走出初级阶段的制度安排。
比如说,国有企业出售给私人乃至外国资本家,也包括大量引进的外资,鼓励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到时候怎么重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没收还是赎买,如果没收从法律上道义上是不是站得住脚;如果是赎买,有没有钱赎买,从哪里来钱,人家不卖怎么办都要有个考虑。
比如说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等改革,怎么保证到时候集体能够顺利收回集中经营。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制定改革措施所必须考虑的前提条件。
如果不考虑这些问题,而片面的一味的推进市场化改革,那么这样的改革就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而是挂羊头卖狗肉,彻头彻尾的颠覆社会主义,是对革命先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背叛,也是对无产阶级的无耻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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