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这已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识。但对于为何产生腐败,怎样才能尽快遏止和反掉腐败,看法不同,专家与群众的观点不一致。
吴敬琏一类专家认为,是国企垄断产生腐败,所以要打破垄断,民营资本进入大型国企。有的说,政府权力过大,公权侵害私人利益,要把大政府改变为小政府,服务型政府。有的说是共产党一党独大,专制,应执行西方的多党制。有的说,法律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还认为,腐败是世界问题,谁也解决不了。
民间网站的学者,专家和网民的意见,与官方及吴敬琏之类的专家,学者不同,认为腐败由私有制产生,只有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把过去反腐败行之有效经验,和应吸取的教训进行总结,继承发扬好的,纠正错的,就一定能反掉亡党亡国的腐败。
我个人认为,腐败是私有制的孪生兄弟,私有制社会,私人的私欲得扩张,以至无限发展,使社会变成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坏社会。奴隶社会,奴隶主对奴隶残酷剥削和压迫;封建社会,帝皇,官员和地主对农民的产酷剥削和压迫;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残酷剥削和压迫。
统治阶级为了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和享乐,无不腐败。当然,在统治阶级内部,也有极少数人能洁身自好,这是矛盾的特殊性。这极少数特殊分子,不能改面整个统治阶级的腐败。中国有句俗语: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是最好的说明。
当今世界上所有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我们的官方媒体把“资本主义”几字省去,说成“发达国家”,似乎当今世界上已没有资本主义国家了,没有一个发达资本主义的大国能解决腐败问题。
改革开放后,随私有化不断深入,腐败也越反越多,官员腐败也从退休前的疯狂,变成刚掌权不久就疯狂,从小小的村官,如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铜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 主任刘字荣挪用公款 2170 万元,到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等大大小小官员的史无前例的腐败,说明凡有权者,不论大小都能腐败。
我们的反腐文章,报刊发表的,不记其数。反腐的党纪法规,不知有多少。我就读过《北京青年报》刊登专家写的《反贪腐 思海瑞》,占整个版面的长文。可就是遏止不了越来越疯狂的腐败。为什么?
2000年10月26人《团结报》刊登的《反腐败中的怪圈》一文说:
怪圈一:如果把腐败比作脓瘤的话,那么,用以割除脓瘤的手术刀,却长着锈斑和病菌。
反腐败要靠法治。执法队伍是惩治腐败的执行力量。反腐败要靠法治。执法队伍是惩治腐败的执行力量。然而,某些执法部门却是腐败的重灾区。司法腐败,已经跃升为中国腐败的一个方面。
这个结论,有以下实践支持:
一、司法腐败,人数多。《北京晚报》9月15日公布:“本市3年查处686名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处理处级以上干部80人。”司法腐败在首都还算是较轻的,如果是在辽宁、海南公布统计数字,那更会吓人。
二、司法腐败,“高大全”。从公安部的副部级,到最高检的司级,到海南公安厅的副厅级,公检法、部省县,都有腐败人物出现。
三、司法腐败,创纪录。其他腐败,无非是贪污受贿、嫖娼豪赌之类。而司法腐败,可谓创造了腐败的新纪录。其表现是:借职务执法而贪赃枉法、制造冤案;借身上挎枪而由警变匪、草菅人命;司法腐败,是最危险最直接的不安定因素。
怪圈二:魔方游戏:问题可变成绩,责任可变功劳。出了腐败,反腐败职能部门没有责任;抓了腐败,反腐败职能部门功劳多多。
怪圈三:出了腐败大案要案,本来证明反腐不力;现在却变为说明反腐败得力。前者,道理非常简单:试想,如果反腐败职能部门工作得力的话,根本出不了大案要案,根本不会有大案要案可抓。因为,腐败早在萌芽状态,就被查处解决了,怎么可能形成大案要案呢!辩证法本来说明,出的大案要案越多越大,说明反腐败部门的问题、责任越大。
怪圈四:法律条文不灵,领导批示有效。(我认为,这是典型的领导大于法。)
2011年,郭一平发文《腐败分子是极少数,是统计方法有问题!》,对“国务院公布《中国公众对反腐败满意率上升到70.6%》,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又在6日称,‘反腐败无效论、无用论’ 这种说法毫无根据,腐败分子或严重违纪的党员只是极少数,中共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所谓“腐败越反越多”的看法也是不正确的”提出质疑。
郭在文章中说:从70.6%这一数据出台后,网民的反映来看,这个数据根本站不住脚。因为,我看不到任何一家网站的贴子对此表示满意的,都认为太假。我搞不明白,象70.6%这样的数据是咋出来的?这么多的网民咋没有人知道?难道是专找李刚这些人投的票?希望网民发表自己的见解,另外,你实话实说,70.6%这个统计你参加没有?知道不知道?要是大家都不知道,说明这个数据就是暗箱来的,或是编造的。
还有,既然腐败分子是“极少数”,99.99%的干部都是“焦裕禄”,我想,人民群众对官员财产公布呼吁了十几年,年年都有人大代表提案,为何至今还没公布?!
从上面的文章看,网民与一些官员,专家的看法是不同的。有的官员和专家,把毛泽东时代称为“人治时代”,没有法。最近我读《中华杂文百年精华》一书,在安文江的《被遗忘的人权》一文,他说:“当年江西中央苏区颁布的《宪法大纲》《劳动法》《婚姻法》,在尊重人权、维护人权方面非常先进,规定得非常细。不仅30年代西方国家的法律没达到中央苏区法律的水平,就是到90年代,西方许多国家也还没达到。可是.我国出版的党史著作对此不着一字。笔者在中、加两国联合举办的人权学术会议上拿出来.加拿大学者大吃一惊,说是从来没听说过,你们中国也没有宣传过。”
郭接着说到抗战时期“共产党领导的各个根据地都颁布丁《保障人权条例》,现已收集到l 3个,那些条例非常先进,订得很细,而我们的党史著作中也一字未提”。
我读党的历史得知在瑞金中央苏区时期,毛主席很重视群众的反映,政府干部有腐败,立刻被群众揭露,被有关部门法办。延安时期也一样,毛主席说:陕甘宁边区是全国最进步的地方。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花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风,九没有吃摩擦饭的,十没有发国难财的。(《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P.677)
建国后不久,毛主席批准杀了刘青山,张子善两个腐败分子,腐败立即得到了遏止,而且,在整个毛泽东时代,没有再出现像刘青山,张子善那样的腐败。
为什么毛主席要杀刘,张二个腐败分子?早在1944年,毛泽东就把郭沫若写的,总结李自成进京失败教训的《甲申三百年祭》列为整风学习材料。就是进驻北平之后,他也多次告诫身边工作人员,告诫全党“不当李自成”。他经常建议干部学读《资治通鉴》,说“ 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还没有办法治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
薄一波向毛主席为刘,张求情免死时。毛主席对他说:“杀他们两个,就是救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啊,……!”。后来又说:“ 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搞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
毛主席所做的,用十八大选出的总书记习近平的话来说,就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对腐败问题,要像毛主席那样,要有超前的预见性,及时果断处理,毫不留情的坚决性。坚决反对“抓的大案要案越多越大,便要说明反腐败职能部门越得力,成绩和功劳越大”的歪理邪说。
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发表题为《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的讲话,说:“ 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我相信,只要我们把党的优良传统继承下来,发扬光大,把毛泽东领导下行之有效的反腐败好经验总结,根据新的形势,创新传承下去,制定出人民当家作主,干部为人民服务,保护国有资产,保护人民财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纪国法,而不是留美被洗了脑的归来精英制定的资产阶级法律法律,我们定会在习近平同志任期内,遏止住腐败,特别是那些侵吞人民创造的亿万财富的大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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