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检察院反贪局长李晓明被人举报,一是赴海南办案期间坐头等舱、住五星级宾馆,由利害关系人支付住宿费;二是收支严重不符,2月18日已被停职,并接受纪委进一步调查。(2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如果要问反贪局长有没有“滑铁卢”?是啥?想必李晓明局长提供了参考答案。从目前的举报证据来看,这位反贪局长可能仅仅违纪,比如出去办案,让利害关系人全程报销费用。至于收支严重不符,线索比较模糊,假如人家拿出其他合法证据,是可以说得通的,比如继承了遗产,家底殷实等。
据报道,2012年5月至2013年年底,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李晓明等办案人员多人次到海南省海口、三亚以及北京等地,调查齐屿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而本案的“证人”郭昆其实是与齐屿有利益冲突的“利害关系人”。郭昆则支付了所有调查费用。不难推测,这样办案的公正性会在哪里?
齐屿丈夫翟学军是举报人。他还举报称,李晓明一家三口自2009年以来多次在春节、国庆等法定假日豪华度假,共出游9次,度假旅游费用估计约40万,其中包括机票约15万、住宿费用13万。另有李晓明女儿的留学花费,自2009年出国到澳大利亚自费留学,5年共出境13次,平均一年往返3次,一年下来,学费、机票、住宿等费用不低于28万元,5年所有留学费用初步估计为140万元。而李晓明夫妇5年的工资收入才50余万元,多出的100多万元哪里来呢?
作为一名反贪局长,反贪本领应当不容置疑。其实,换个角度看,他也会在自己贪污腐败时最善于保护自己,很难授人以柄。比如在翟学军眼里,李局长不过如此,出去办案,不但全部由利害关系人负担,而且坐头等舱、住五星级酒店,此外也就频频带家人豪华游,供女儿出国学习等。还有会其他证据证明李局长腐败吗?估计够呛。原因很简单,李局长就是搞反贪出身的,天天反别人,岂能让他人反自己?
其实,此新闻的看点也正在这里。作为一般公民,看见豪宅豪车里的官员,看见五星级酒店的官员,充其量是拍照留念,又能监督些什么呢?谁知道他们在做些什么呢?这些官员名表可以不带,名烟可以不抽,但是很难掩盖的就是盖不住的房子、车子。仅凭这些能够举报说某某官员违法违纪吗?显然不能。所以,我们的反腐之路还很长很长,还有很多官员一眼看上去就不干净,可就是眼睁睁看着人家安然无恙,还别生气,气死活该,不划算。
现在我看就有点替长春市纪委担忧,你能顺藤摸瓜吗?到底会摸出什么呢?如果人家出去办案高消费,大不了就是违纪,没啥大不了的;如果人家收支严重不符,那也许是有人赠送,外人干气。弄不好查来查去,李局长还是个廉政典型呢?想到这里,还真禁不住为纪委同志致敬,如果单凭一点腐败迹象就能窥斑见豹,让一些官员的“滑铁卢”不期而至,那可真是社会之福、国家之幸!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