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某些人的嘴巴和牙齿就没有消停过。首先是咬冯小刚和王芳,但是没有用,元宵又来了个《智取威虎山》;然后是“挺黄”,咬央视,为东莞打气,还是没有用,全国的扫黄一起开展;接着是“挺恐”为制造昆明血案的歹徒洗地,以为这样可以紧跟西方的部署,没想到美国国务院最后也谴责昆明血案,抽了某些人一个响亮的耳光;实在没有地方下蛆了,这次又咬起高法周强院长来了。
据说京华时报报道,周强表示,夏俊峰是一名摊贩,杀了两个城管,造成一人重伤。但是因为夏俊峰是摊贩,对方是城管,大家对城管有偏见,所以有些人,甚至社会上有些大V就鼓动说,这人不能杀“但是这种人不杀就非常危险,就好像两个人关起门来吵了一架,你就把人杀了,如果这样也是正当防卫,这个社会就会天下大乱”。
其实,现在某些人重新炒作夏俊峰案件,完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前些时间还可以假装可怜张晶和会画画的小孩子。现在在高法已经对审理过程和执行死刑的理由进行过详细说明以后,再炒作就完全是别有用心了。
其实,明眼人都非常清楚,某些人并非完全真的为弱势群体出头,起码有好些人不是,这从某些公知精英平时常常开口闭口骂穷人是穷鬼,说人们想抢他们的财富这一点就看得非常清楚,他们需要的是利用民众对某些低素质的城管的野蛮执法的不满情绪,煽动民众发起群体性事件,为这些人在西方的操纵下制造类似乌克兰这样的事件提供条件,而这些被煽动的善良民众就是他们手中的人质。政府不反应,他们就利用民众为他们火中取栗,如果政府反应了,就以所谓“人道主义危机”为理由,希望他们的外国大老板出面,以所谓“人权高于主权”的借口帮助他们夺权。这个招数也太明显了。连傻子也看得出来。
当然,我相信个别律师的确是想从法律的角度把案件辩护成为“防卫过当”的,而其它很多起哄的则是为了政治目的。现在他们反咬一口,说高法杀夏是为了政治目的,非常可笑。
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政治目的?夏是“大V”还是有美国国籍的嫖娼人?还是以造谣为业的公司负责人?
不管你有什么理由,行凶导致二死一重伤的案件在哪个国家都是重罪,在所谓的法制国家美国,警察连拿玩具枪的少年都当街击毙。还有美国的无人机可以不需要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随便在国外杀死无辜平民,原因仅仅是他们被认为可能会危及自己的安全和被主观认定是恐怖分子。
而夏案从案发到执行死刑已经整整几年,在情节那么严重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正当防卫”,那么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就算是你“大V”杀人,同样难逃惩罚。在阵容强大的所谓律师团都不能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下,执行死刑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周院长所说的“这种人”,按照我的理解就是特指某些随意杀人的人。不管你有天大的怨气,也不能随意剥夺别人的生命,公职人员剥夺平民的不行,平民非法剥夺公职人员的也不行。
某些人在“追求民主、自由”的冠冕堂皇的旗号下,支持杨佳杀人,支持冀中星爆炸,支持陈水总纵火,支持夏俊峰杀人,甚至同情制造昆明“3.01”血案的恐怖分子,而被他们的支持所伤害的是上百无辜死者、伤者和他们痛不欲生的亲属。这些人已经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完全暴露了他们罪恶的本质,而且还在继续暴露,因为他们自以为有外国势力撑腰,于是可以有恃无恐,殊不知他们是在给广大民众当反面教员,希望他们继续把这个教员当下去。
既然夏案已经尘埃落定,如果有律师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推翻高法的最后判决,我倒是乐观其成。但是并不是这样,而是故意歪曲周院长的话的原意,意图非常明显,以为还可以欺骗某些善良的民众为他们所用。可是他们打错了算盘。第一,国家对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要求会越来越严格,城管人员的野蛮执法会受到严肃处理;第二,虽然在某些基层政府那里的确存在这样那样的严重问题,但是民众在抗争取得成果以后,不会被某些人利用,不会被绑在他们“改旗易帜”的战车上面。所以,即使某些人现在仍然想利用夏案煽动民众与政府的对立也没有用,因为美国和西方在世界上众多国家的出色表演已经足够让人们看清楚国内某些人极力推动的东西会导致什么。别白忙活了,会浪费表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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