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6月8日 新华网)
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是我国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必要基础、有益完善和重要补充。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这一课题,对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的财产透明化,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建立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财产申报制度是实现我国公民监督权和知政权的需要。
其次,建立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财产申报制度是渐进改革、稳妥推进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必由之路。财产申报问题触及深层次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困难阻力重重。将“突破口”定位在新任领导干部这一群体,按照“摸着石头过河”的原则,“以空间换时间”,碎步前行,稳步推进,可以实现财产申报制度得软着落。
第三,开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财产申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将领导干部置于“阳光、动态监督”之下,一旦发现其个人财产与正常收入间存在差距,领导干部就必须作出解释与说明。对新任领导干部来说,会对自身形成一种持久、自觉而无形的压力,减少权力不正当运行主客观动力源,这样可以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纪的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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