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容许丝毫动摇论卢麒元《新社会主义论》之十
生产资料公有还是私有,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分界线。实行公有制的是社会主义,实行私有制的是资本主义。
因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性质完全不同:生活资料在占有者的消费中而消失,是一个补充——消费——消失——再补充——再消费——再消失的循环往复过程,与占有者的财富增长完全无关;生产资料则是在占有者的投入下而增长,是一个投入——增长——再投入——再增长的向前推进式过程,与占有者的财富增长直接相关。
生产资料是创造社会财富的资本,生活资料是消费社会财富的源泉。然而生产资料却必须在劳动者的作用下才能创造财富,劳动者才是社会财富的真正主人。
社会主义主张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用按劳分配的原则将劳动者创造的财富比较公平的分配给每一个劳动者。
资本主义主张并保护生产资料私有制,赋予资本剥削劳动者的特权,用“按资分配”的原则让资本占有者瓜分劳动者创造的社会财富。
生产资料私有制使得资本占有者的资本不断地无限制的扩张,从而导致这部份人的越来越富有,另一方面,相对而言则使得遭受剥削的劳动者越来越贫穷,不断地拉大贫富差距
生产资料公有制同样促使资本的增长,但增长的资本同样还是属于公有,而不属于私人所有。生产资料公有制既消灭了占有生产资料的主体资产阶级,也废除了资本剥削劳动的资产阶级法权,从根本上消除了个人依靠资本增长致富、暴富的可能性,从而有效地限制了贫富差距的扩大。
新中国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实践对这个道理做了最有力的说明。
前三十年的新中国为什么贫富差距小,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了不朽的功劳。每个人都是劳动者,每个人都只能根据自己付出的劳动,获得属于自己的一份生活资料,富的不可能富上天,穷的不可能穷入地。尤其是特殊生活资料的住房,在城市也是实行的公有制,富人还能富到哪儿去!一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以外的住房,即使有也绝不可能化成资本去谋取利益。
新中国前三十年为什么会政治清廉?为什么官场少有腐败?虽然和毛主席的从严治吏有关,和人民群众的严格监督有关,同时也和它实行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很有关!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根本就不存在官商勾结这个社会毒瘤滋生的土壤。即使官员起了受贿之心,可是到哪里去找行贿之人呢!
在按劳分配的原则下,生活资料的分配处于相对平等平均的状态,每个人的生活资料消费状况基本上处于透明的状态,官员同样如此,虽然当时没有官员财产的公示制度,却有着实际上的官员财产大公开。官员依靠特权多占生活资料,除非不进入消费,一旦进入消费后,反常的消费就等于是自我暴露了。
纵上所述,我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是社会主义的脊梁,是套住资本的笼头。生产资料公有制一旦有所动摇或是“失联”,资本便会向脱缰的野马,向资本主义道路狂奔乱跑,再强大的专政也无法驾驭它,控制它。改革开放在这方面的教训实在太深刻了。
然而,卢麒元先生的《新社会主义论》却在为动摇生产资料公有制开放绿灯。提出:
“必须让所有国民拥有必须的生活资料和一部分生产资料。”
“公有的前提恰恰是获得法律保障的私有,人人皆私有的集合才是真正意义的公有。”
“社会主义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社会共有,而绝对不仅仅是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简单意义的公有制)。”
“社会主义更强调生活资料的绝对私有和一部分普通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社会主义也强调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山、森林、水库等资源)和公共设施(铁路、机场、码头等基础设施)等特殊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不肯定而是动摇否定生产资料公有制,侈谈什么社会义!新社会主义是什货色,不言自明了。
顺便指出:
“必须让所有国民拥有……一部分生产资料。”除共产主义社会外,任何社会都没有这种可能。
“人人皆私有的集合”只能是:私有 + 私有 + 私有 + 私有…… = 私有(制),绝对不会是“真正意义的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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