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比中央更有理论水平
很多人见过西柏坡纪念馆内的这样一段话:“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全会作出六条规定: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迅即出台了“八项规定”,同样,这些规定也很具体、实在。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先后出台了一些更为具体、实在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以党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它们发挥了重大作用。
在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之后,有评论指出,更多的、更有理论深度的的规定,其实在党内早就有,也正因为其原则性强,等于没有。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一些地方党委也出台了“有针对性”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有意思的是,本来是强化针对性的规定,却比中央的规定更有“深度”,原则性更强。这是地方比中央更有理论水平吗?恐怕不能这样去理解,在我们党内,没有人敢说比毛泽东主席的理论水平更高。我的理解是,这是地方操作形式主义东西的惯性表现。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地指出,不能用形式主义来反对形式主义。而实际情况如何呢?正面报道之外,还是有不少的形式主义的东西的。
延安整风运动中,反对党八股是一项基本内容,而党八股常常是与时俱进的;毛泽东在“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中,特地要求各中央局、分局书记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向中央作综合报告,这可以视为继续把反对党八股工作进行下去的意思。一般秘书代劳的东西,会有理论深度、原则性强等等“优点”,就是没有这些文字本来要达到的目的。
我有一个偏见,或者说一个“凡是论”:凡是地方体现出比中央更有理论水平的东西,都是形式主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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