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研究的资本化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资本化。马克思说:“人们把每一个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按平均利息率来计算,把它算作是按这个利息率贷出的资本会提供的收入,这样就把这个收入资本化了;例如,在年收入=100镑,利息率=5%时,100镑就是2000镑的年利息,这2000镑现在就看成是每年有权取得100镑的法律证书的资本价值。”(见《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28—529页)在这里所研究的就是这种含义上的资本化,是指把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一定收入的权力,看作是按平均利息率计算出来的资本。这种资本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是存在的,应当认真研究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资本化是以生息资本和银行信用为前提的。马克思说:“生息资本的形成造成这样的结果:每一个确定的和有规则的货币收入都表现为资本的利息,而不论这种收入是不是由资本生出。货币收入首先转化为利息,有了利息,然后得出产生这个货币收入的资本。”(同上书,第526页)“银行一方面代表货币资本的集中,贷出者的集中,另一方面代表借入者的集中。”(同上书第453页)银行信用的这种作用能够集中各方面的货币以满足社会再生产对货币资本的需要;与此同时,一方面大大增加了生息资本的数额,另一方面又推进了利息率的平均。这就为确立和扩大资本化创造了条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生息资本和银行信用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货币仍然是商品流通中必不可少的一般等价物,货币资本也仍然是社会再生产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生产经营者需要货币资本,而货币所有者不可能无条件地让渡其货币使用权,这就必然产生利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银行信用在把各类社会货币资金集中起来贷给需要货币资本的生产经营者方面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与此同时也就使各类货币资金更多更快地转化为生息资本。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完全存在资本化的条件。事实也是如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各种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就是资本化的产物。
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化最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资本化是把取得收入的权力看作资本,而没有规定这种权力的性质。这个权力可以是所有权,如股票;也可以是债权,如债券;等等。二是资本化以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为前提,而没有限制这个收入的来源。这个收入可以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如购买国债得到的国债利息;也可以来源于其他经营主体的收益,如购买股票、企业债券而得到的股息、利息;等等。换句话说,资本化意味着可以把各种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一定收入的权力转化为一定量的资本,而不问这些权力的性质和收入的来源。当然,这些取得收入的权力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权力,这些收入也必须是合法取得的收入。如果这样理解和认识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化,显然,就可以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行各业、各种所有制的货币资本的筹集提供更多的可能,而不受行业和所有制的限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因此不可能把全部或大部分公有制所有权(无论是国有的,还是集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私人,以得到发展所需要的货币资本。所以,通过转让公有制所有权进行的资本化会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能够资本化的收入的权力并非一定是所有权,其他性质的取得收入的权力也能够资本化。只要这种收入是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同时,这种收入的构成也不排斥包括部分政府财政投入。按照这种观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种自然资源、各种社会财产、各种科技文化成果等等,只要能够提供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都有可能资本化,并不一定需要改变其所有制的性质。它们由此也都可能得到开发、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货币资本。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资本化的作用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设计。
第一,资本化不能完全依赖所有权的转让,特别是公有制所有权的转让。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能不以公有制为主体,不可能没有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事实上,也如上所述,资本化与公有制所有权的转让是两回事。二者不应混为一谈。
第二,资本化要服务于实体经济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资本化的目的是为实体经济和事业的发展提供货币资本,以推动和促进实体经济和事业的发展。离开了这个目的,资本化就没有实际意义。另一方面,资本化所赖以存在的收入也主要或者说归根结底依赖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资本化形成的资本所投入的项目,除应由财政资金支出的公益事业项目,都应能产生大于资本化所需的收益。
第三,资本化要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相适应。资本化能够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数额巨大的货币资本,特别是由于其能够把未来的、预期的收入转化为现实的投入,这会对各种资源的开发、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加速器的作用。但这种加速必须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相适应,与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否则,不仅难以持续,而且会造成危害。
第四,资本化要根据项目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形式,在实践中创造创新。如前所述,资本化把取得收入的权力看作资本而不问权力的性质和收入的来源。这就使资本化的具体形式存在多样性或者说多种可能。这有利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具体条件来确定资本化的具体形式,从而大大扩展资本化的运作领域和范围。而要把这种可能转化为现实,既要靠当事人的研究探索,也要靠政府的支持鼓励。
第五,资本化要防止投机炒作产生的负作用。资本化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数额巨大的货币资本的同时也会形成虚拟资本。一方面货币资本已经投入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另一方面又会由此产生一些法律证书,作为取得一定收入的权力证明,如股票、债券等等。这种法律证书可以在市场上交易流通,并且其价格要受一些与现实资本运用无关的因素的影响。虚拟资本像“双刃剑”,一方面能够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又会增加市场上利用虚拟资本进行的投机炒作。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这种投机炒作会加剧资本主义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造成灾难性后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必须防止利用虚拟资本进行的投机炒作。防止这种投机炒作对市场的扭曲和对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的不利影响。这样,才能使资本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好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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