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福剑视频事件发生之后迄今为止出现了“七个怪事”!是什么怪事?且听我道来。
一、
毕福剑视频事件的本质,是一个在国家级最高宣传单位里工作的、是共产党员的、也曾是军人的、还是中国国籍的人,对党和国家和军队的主要缔造者之一的已故领袖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严重谩骂和侮辱,是对中国人民革命历程和政策的严重诋毁。这是不能容忍和放任的。
而有人却想把这件事极力淡化,说他只是“说笑”,想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此为怪事一。
二、
毕福剑视频事件所反映的,是一个党员对组织对人民不老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是“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这是明显违反党章纪律的。
而很多人,包括很多党员,却认识不到这一点反而支持他。此为怪事二。这大概说明了党章在很多党员心中根本没有分量和位置。
三、
党章里明确规定,“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由此可见,党组织对党员的“阴”的一面,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八小时之外”的一面,也就是生活里的一面、“私人社交场合”的一面,是要进行监督的,否则,“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这一项规定岂不就成了花瓶摆设?
要进行监督,那么谁来监督?监督者当然包括人民群众。所以,那位公布视频的人,他的行为是人民群众对党员的“阴”的一面进行监督的行为,是正义的行为,是应当赞扬和支持的。
而今,却有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把人民群众对党员的监督行为诬蔑为“不道德的告密揭发”。此为怪事三。
四、
在毕福剑道歉后,表示对他支持、认为他不需要道歉的评论短时间内达到了十几万,而后(大概意识到表演有点过分了)不久又很快被删得干干净净。而又,有的网络媒体对毕福剑的道歉,设置了只能“点赞”。
是不是有所谓的“水军”?倾向性、同一性的大量评论如何能做到“召之即来”、“挥之即‘删’”?是不是有媒体在背地里阴谋操控民意和舆论?此为怪事四。
五、
人民日报在1月份发了一篇文章叫《“神题”侵害大学精神》,其中提出一个观点是“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而今,在毕福剑辱骂毛泽东视频事件发生以后,许多网站报章在4月9日同一天发了同样的一个文章,就是把此前人民日报的那篇文章全文引用了一遍,但题目改了,就改成了《人民日报: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
那么多家不互相隶属的报章网站为什么能不约而同地在同一天以同样的改变了人家原题的题目发一篇内容一样的旧文呢?是它们都有着同样的程序还是背后有人统一指挥?此为怪事五。
六、
如果辱骂毛泽东的党员最后真的无事,那会不会出现效仿者骂其他领导人?毕竟共产党的领袖,不管是已故的还是健在的,也不是只有毛泽东一人。既然毛泽东可如此“老biang”的骂得,那其他人又有何如此骂不得?到了那一天,会是怎样热闹的景象?会是怎样热闹的党?
那些支持毕福剑的,其最终目的难道是想把局面引向那样一天?此为怪事六。
七、
本来,与不良现象作斗争的“告密揭发”是应当肯定、赞扬的行为,就像当年高岗被告密揭发一样。“告密揭发”本身并不是贬义词。
若对丑陋违纪现象不告密不揭发成为社会共识,那什么人会最高兴呢?是贪官污吏,是坏蛋,是犯罪分子。以告密揭发为禁区的社会,必是贪官污吏、坏蛋和犯罪分子偷着乐的天堂。堂堂正正的人,是不会怕什么告密揭发的,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心正不怕鬼敲门”。
对丑陋违纪行为的“告密揭发”有何不对?有何不正?有何不义?又有何不光明?!
难道对丑陋违纪行为熟视无睹、放任自流甚至融入其中沆瀣一气反而能创造美好的社会吗?
对丑陋违纪行为进行“告密揭发”,这是嫉恶如仇,这是光明正义,这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真正体现!如果人人都能如此,如果人人都容不下丑陋,那才能也必能创造美好的社会!
而今,为什么有人大肆反对、咒骂和诋毁对丑陋违纪行为的“告密揭发”呢?此为怪事七。
此怪事七件,何得而明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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