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PK”私有制与公有制
(文化——什么是我们的旗帜之十) 么 贵 彩
中国近现代话语中的公有制与私有制两个名词,来源于西学东渐而尤其是马列主义。这两个名词对近现代中国人之思想、政治、价值观等影响之大,实在是难以言表、难以比拟与难于形容的。关于中国历史和现实中的私有制与公有制,举下面几个例子。
据说在原始社会时候,开始时是公有制,经历了不知几百万年。后来,由于生产工具的改进,产品有了剩余,才产生了私有制。总的说,原始社会是一个两种所有制兼而有之的社会。
被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定性为奴隶制的商、周,盛行“井田制”的土地国有制。“工商食官”和“百工”的记载说明,西周的手工业和商业,也是官办公有制。
从战国到明清,习称中国封建时期。这一时期的所有制形式,以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私有制为主体。但无论哪朝哪代,中央和地方都握有大量公有制土地,工商业也是如此。如秦的承认土地私有、汉的盐铁官营、隋唐的均田制、宋元的官窑、明朝的屯田、满清的洋务运动等。实行单一的所有制制度的王朝几乎是没有的。这里值得特别提出的是两件事:一是王莽改制,二是洪秀全的太平天国。王莽的“王田”制、“五均六管”、改革币制和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圣库制度”、“诸匠营”制度,人所共知,其最大的共同点是利用专制政权的力量,强制废除私有制、强制推行公有制、加强专制权力对经济的严厉控制与管理。
民国时期,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无论对中国还是全世界,至今仍具有指导意义。但由于连年军阀混战,并未得到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与成立初,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实行“打土豪、分田地”和“土地改革”,实现了中国农村土地的几乎普遍私有;但此后的四、五年内,通过互助组、初级社、工商业改造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便实现了农工商等的全国全面全盘“公”有化。小平同志掌权后,又实行产权不明的“责任田”和容许工商业的有限私有至今。
这就是中国有文字记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反复变幻的全部真实史。在“所有制”这个名词没有被引进中国之前,聪明的中国人对中国专制政治下的“公有制”总是以“官”字代之的。比如:盐铁官营、官窑、官地、官湖、官坑、树等。在汉语里,“官”与“公”两个字的含义是不相等同的。从这些“真实”出发,笔者烦乱的心里拥堵着许多话,先杂乱无章的罗列于下,过段时间再做些努力吧。
一、中国马克思主义的高官和权威史学家郭沫若,既说夏是中国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又说中国的土地私有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那么,在中国,到底是先有私有制还是先有国家?到底是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论错了还是中国历史的文字纪录错了?在我们文化的“天下为公”、“政为大”理论看来,并且自此前后的中国史和世界史均以无可辩驳的史实与事实证明:只能是政治主导、把握和支配着经济及人类社会与人类生活的一切,从来就不存在经济决定政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国家与社会的美丑与性质的情况。经济制度——当然主要指所有制,多数情况下只是国家和政治的某种政策选择与容许。中国夏商周的奴隶制专制不是“井田”制的“公有制”决定的、欧洲雅典的奴隶制民主与罗马的奴隶制共和也不是其私有制决定的;秦以来的君主制不是“土地私有”决定的、欧洲的封建等级制专制也不是其封建庄园式私有制决定的;苏东和毛主席时代的全面专政政治不是“大锅饭”决定的、小平同志时代与毛主席时代同样的政治也不是“小灶”式“责任制”决定的。这一切都说明和证明,专制政治还是民主政治同“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包括“生产力”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任何所有制、生产力条件下,均可实行民主政治也均可实行专制政治。马列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与专政论,尤其对中国的情况来说,根本不构成一种新的理论。西方的汽车、飞机中国没有过,可专政加“公有制”这样的东西倒是中国历史早已反复了多少次的。经济上,马列主义只是像商周、王莽、洪秀全那样根本否定私有制;政治上,马列主义只是为中国“小康”专制制度的变相延续——以政党专制取代君主专制制造了一个新的借口。
上述所有专制政权和专制官僚统治下的“公有制”,它的公有与私有本质,就像一个“两性人”那样,很难判定其男女。马列社会主义者不仅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问题“大”化了,而且神秘化了。搞得许多中国人迷信马克思的公有制、共产制,就像中国的佛教徒迷信“涅槃”、中国的基督徒迷信“天堂”似的。
二、从古至今,专制制度下的“公有制”多属假性公有制。假性公有制的特征,是在这所谓的“公有制”集体之上,寄生着少数国家专制政治体中的不同名号的官吏,这“公有制”因他们的意志而建立、由他们进行“稳定压倒一切”式生产与分配的全盘管理;而做为有名无实的“有份者”普通民众,则除了“服从领导”、被迫劳动之外一无所有。商周的“井田”制、王莽的“王田”制、洪秀全的“天朝田亩制度”、苏东和毛主席的“大锅饭”式全盘“公有”等本质上都是这样的“公有制”,本质上都是专制主义者的政治与经济等的“一锅饭”,等同于他们把国民的一切都剥夺了个净光——包括那些没有自由的肉体。从这个角度看,专制政治下的私有制,倒是给国民们留下了一丁点财产方面的权利。这种假性公有制的“公有制”旗帜,就像专制主义的国家政权谎称国家公权、人民国家、人民群众当家做主一样,对国家和国民来说属于同一类型的欺骗。真正名符其实的公有制,所涉及成员应公正而平等的享受相应的份额权,包括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伦理关系、人权关系与分配方式等。拿我国的一些假性公有企业同规范的民营股份制相比,其公有性之体现许多情况下还远不如后者,或者说有时是一种更坏的东西。举个例子,私有制的大老板尽管也不劳动,但其对自己企业的管理却是较上心的,因为企业的好坏总连着自己的血肉;而这样“公企”的专制官吏就恰恰相反,他们除了开会、维稳和公款消费,主要任务就是取悦上级,同上级的关系是他们的命根,企业的好坏、普通职工的生活状况等却是无关紧要的。这样的“公企”——无论是毛主席时代的还是小平同志时代的,能搞好和能不肮脏吗?
对于古今中外专制政治下的这种假性公有制,有条件的同志可以将有关资料摊摆到一起,逐项逐条做个对照与对比,看是否是这样的。由此笔者常想:专制加公有制的马列社会主义,对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和中华民族的世世代代来说,实在不是什么新鲜东西,或者说实在是太“习以为常”的东西。可为什么有那么多中国人一看到马列的这种主张,就立即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般新鲜得不行、热血沸腾、忘乎所以呢?无论是毛主席的全盘公有还是小平同志的解放私有,也都不是什么空前伟大创造或创举,也都仅仅是中国历史中反复出现的常态,也都仅仅是对两种原有经济形态的不同程度选择与不同实施办法。但一联系于中国专制官场就不得了,传统的对上“效忠”方式与“讨好”疯狂恶习就冒出来了。小平同志时代出现了与毛主席时代同样“品格”的刮风问题:毛主席时候是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小平时代也是“猫论”、“硬道理”和GDP“三面红旗”,都是放开嗓门喊和叫。如果说毛主席时代的“公”字风还包含了许多人性本善的美,小平同志时代的“私”欲大泛滥则过多放纵了人性本恶的丑。《大学》中说:“长国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亦”,“国不以利为利”。小平同志时代的官场则反我们的国学之道而行之,从上到下,权钱交媾,官不钱不显,民不钱不荣,一阵强似一阵的“捞钱”飓风,刮去了许多人们的脸面与良心,刮去了我们的人格与国格,刮来了我们所面对着的诸多社会问题。公有制与私有制这两种东西,从原始社会开始一直伴随人类至今,我想,将来也必定还要继续伴随下去。笔者认为,由于人们生活境遇上的千差万别(包括生产力水平)与生活志趣上的绚丽多彩,就使得私有制与公有制的相应存在成为某种天然与必然,正常情况下强制实行任何一种所有制的做法都会给许多人带来不方便与不愉快。因此,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合理并存,应该是国家公权政治制定经济政策的一种长久原则。这是无论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也跳不出的圈子。对于什么情况下实行什么样的公有制、什么情况下实行什么样的私有制、以及如何对各种不同的所有制进行利用、规范与管理,才是考验与检验政府与政策的品格与水平之关键问题,怎么一个政治家的正确与错误全成了搞什么名称的“所有制”呢?这样的政治不是太低档了么?动不动就全面“共产”或动不动就全面“私有”的政策与做法,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来说显然是太不成熟的。公有制与私有制,就像群体与个人、村庄与家庭,其本身并没有天生的好与坏之分。适宜公有制与适宜私有制的良性经营,都是在为全社会生产与创造财富,都可以是好的;同样,公有制或私有制的恶搞都可能构成罪恶,都可能是不好的。公企的失职性矿难与私企富士康的“连环跳”,都是百姓用生命之无声的、但却是最强音的控诉!毛主席的“大锅饭”有缺点,也决不会是小平同志的“小灶”便全是好!近来网上“左愤”和“右愤”同志们的揭露与批评,无疑都各有其道理。只是他们你骂私有制我骂公有制的理论与行为,似有点像近日那些屠童凶犯们的乱出气——骂的对象与方式无疑都是错误的。我们的国人,不应该再在所有制的“标签”问题上歌来骂去,而应该在我们的政治——即对所有制的科学选择与对人们经济行为的规范问题上多花费些气力。
看来,马列主义的进占中国和“占领中国的一切阵地”给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常规进步带来的曲折与损失,仅一个“所有制”理论的瞎折腾就比当年日本人的飞机、大炮大多了。中国和中华民族的解放不仅有“枪杆子”的任务、更有“笔杆子”的任务。犹太人之相比于我们这个民族,其多灾多难更甚,但他们文化不泯,成了他们的最强项。我们的建政六十年同他们的复国六十年相比,以色列才真正是奇迹中的奇迹!六十多年了,我们的手中举的是什么样的旗帜、又“你喊他叫”的全做了些什么呀?忽而“公有”万岁,忽而“私有”万能;毛主席说自己死后去见马克思、小平同志则称马克思为祖宗。二者实质上都始终打拼在马克思所有制之狭隘观念的小圈子里。就是忘了我们自己文化的真谛与高深、自己民族的潜能与血性——难道我们这个民族没有文化上的“换血”就真的没了新生与比今天西方更美好的未来吗?外人与后人,会怎样笑话我们这些人的天真与幼稚!
如果说欧洲的古典文化复兴“复兴”出的是一个世界性的“近现代”,那么目前我们文化复兴的任务就应该是“近现代”基础上人类更美好的未来!岂是一个“猫论”、“硬道理”的GDP经济政策能够担当得了的?用最美的政治、最美的法律、最美的道德,规范出和不断协调出我们最适宜的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我们的前进就是不可阻挡的。先进变落后、落后变先进——人类的文明史从来就是在这样的此起彼伏中交错前进的!
三、在近百年来的中国,人们意识中的公有制与私有制,只是马列主义话语中和定义下的两种“不同”经济体。其大意是:以个人、家庭、股份制为表现形式、并不须经由官府指派而直接自行产生管理人员与管理机构的经济体被称之为私有制,依照专政官员的意志由若干个人或若干家庭组成、并由专制政府委派官吏进行管理的经济体才配称之为“公有制”。显然,这同我们语言和我们文化里的私有与公有是大相径庭的。马列主义中的“公有制”,不再是若干私有的汇聚于综合,而是附加有中国专制政权和专制官僚式“专权管理”为前提,民众真正自发自愿的合伙、公有制倒是容许的。这就使我们建政六十年来的“公有制”同商周、王莽、洪秀全等的“公有制”一样,具有强烈的专制政权和专管官僚私有性质。所以说,马列主义者对“公有制”的称谓是很不科学的或者说假性的,只要不是疏忽,在我的文字中都会被打上“”的。客观讲,世界上的任何“公”都是N个“私”的合伙与聚合;有时候N个小“公”又组合成一个更大个头的“私”;很有些像农村老奶奶用麦麺与高粱麺蒸制的花卷——两种不同的颜色一层套一层的。夫妻、家庭、工厂、商店、国家和国际间的联盟等,都是带有一头“私”、一头“公”这样的两头连关系;真正的国有制,决不能被异化为国家的哪一级政府或官僚所有,从管理到分配必须保持其“全体国民所有”的公与私本质才行。在中华天下为公文化的理念里,只有着眼于全社会每个自然人个体的公平与正义才真正是“公”和“为公”的。马列社会主义的公、私理论与逻辑,是把个人信仰与价值观的私、“阶级”的私和本党的私三者“有机统一”为“一体”;这种假公理论的本质与最后结果,就是自己的一党之私——包括独占全部国家公权、政治、法律、文化与经济。这样理论的不变逻辑永远是:“我们专政他们才叫社会的平等、公平与美好”;“离开我们对你们的专政与领导,社会就没有了平等、公平与正义”!无疑,这样的自我宣誓与对外宣传,都是非常“邪教”而不能“推己及人”的。毛主席时代最大的“公”,就是对毛主席的“忠”;小平同志时代最大的“公”,就是当好小平同志团队的“猫”。撒一眼古今中外的专制史,没有一个专制主义的政治家不是这样干的。这些东西不仅对于中国,而且对于各国民众来说,都同样是太为“司空见惯浑闲事”了。唯我们许多中国人的思维与是非观念,还是这个样子的,真傻得让周围的人们笑破肚皮。
四、《韩非子·无蛊》中说:“古者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厶,背厶谓之公。公厶之相背也,乃仓颉固已知之矣”。许慎《说文解字》中说:“公,平分也,从八、厶,八犹背也。”这里的主要意思有两个:一是先有“厶”而后有“公”,“公”作为“厶”的反义而产生与存在。可见,在我们的文字、理论与文化里,离开了“形容词”的虚设含义,所谓“兴公灭私”、“公而忘私”、“大公无私”等类似表达,便成了反科学的伪命题。因为,“公”只是“私”的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集合或聚合,“私”是构成“公”的唯一真实元素,没有“私”哪里还有什么“公”、离开了“私”哪里来的什么“公”——离开了个体的自然人哪里来的家庭、政党、国家与社会呢?在人类社会中,凡夫妻、政党、国家等人类群体涉及到“权、利”二字,几乎都带有公与私两种属性。比如“国家利益”一词,对本国公民来说是公,而对国外的人们来说则是一种群体性的私。古往今来,人们听惯了“大公无私”之类的形容词美丽宣传,而见不到历来的社会学对家庭、政党、国家与社会的人际关系之此类科学剖析。二是“公”对“私”的“平分”原则——即人际关系上的公平、公正、公道原则。《礼记·礼运》中反复强调,所谓“大道之行也”意思是指人类社会的唯一合理常态与正确走向,是“天下为公”、是将人际关系上的公平、公正与公道原则落实到每对夫妻、每个家庭成员、所有政党与社会团体之间,落实到每个国家及其每个国民、落实到全社会每个自然人个体。所谓“人道,政为大”、“政者,正也”、“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意思是说:包括国家公权(政权)在内的人类社会全部公权政治,是保障和实施国家与社会的整体与各个角落都能公平、公正与公道的最高、最强力、最关键形态;公权政治也就是“政”的本义,即公平、公正与公道。这种“三公”不仅指法律与政策的条文,而且指包括执政者本人在内的每一个体的思想与行为。政治的公平、公正与公道,不是哪一位圣明的君主、领袖或清官良吏给民众的恩赐与恩典,而是政治和从政者(包括对待其自身)天然固有的职能与职责,是无私的天、无私的地、无私的日月生就每一个自然人应有的公平权利。试想,一个国家的国民间、全人类的每个个体间,若不能平等的享受天之覆、地之载、日月之照那样的公平生存与生活,还奢谈什么国家与社会的公平、公正与公道呢?如韩非子所说,人是一个一个的“自环者”生命个体,是其本身即“私”,或者说是不可能没有“私”的;如《礼记·礼运》与《说文解字》所说,天、地、日月与“天下之公器”(政治),则都是面对各个个体即各个“私”的“公”,“公”即是将天之覆、地之载、日月之照、政治之规范对各个个体的人、对各个具体的“私”之“平分”,“公”就是公权政治对夫妻与家庭、经济体或事业体、党派或国家、国家联盟或国家联合体及所涉每个个体之公平、公正、公道、“政者,正也”的协调与管理。
用许慎《说文解字》中“公,平分也”,释解《礼记》中孔子的“天下为公”,即“天下”因人人平等有份而为公。在大自然与社会公权面前,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平等权利的权力;就像佛教的众生平等和基督教的人人都是兄弟,显示着东西方古代文化在价值观上的一致性。而不是伪儒和专制主义者对“公”字和“天下为公”的歪曲:谁做了皇帝谁就是天子、谁就代表天下、代表“公”,“天下为公”就是天下国民都要效忠于专制主义者和专制政府,只准老老实实、不准乱说乱动。在真正的儒者看来,这就奇怪了:“公”就是人人有份、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嘴大家要平等公道的在一块儿吃饭,别人如何“代表”呢?许慎《说文解字》的“天下为公”,也不同于马列主义那样的天下为“公”:穷苦阶级联合起来建立自己的政党,然后夺取政权、建立专政、实行特权拥有者专权管理的“公有制”、一切服从党的领导;这种“公”在夺权前带有穷人求解放的暴力革命天然合理性,但忘了对夺权后的政权归属等后续问题的正确把握与处理。即朱元璋做了皇帝、独占天下后还是穷人吗?还与穷人平等吗?压迫和剥削穷人吗?中国历史上有几个开国皇帝不是打着“为民做主”的旗子打得天下的呢?他们的子孙世世代代做皇帝就天经地义了吗?明政府把持下的“官窑”、“民屯”等都是“公有制”,就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了吗?又该怎样对明政府“革命胜利”后的情况进行“阶级斗争新动向”的分析?站在中华文化之“公”字和中华文化之“天下为公”的立场上,马列主义的那一套“公”,无论如何也只是中国旧专制主义制度下的那种通过被压迫者的革命实现改朝换代的理论。这在中国早已是一种再陈旧不过的东西、使中国历史经历了多次非良性循环的东西。若说有所不同,也只是由家族式专制“易帜”成了党派专制,使这样的专制有了一个公开的政党做统治工具。我们党内的那些贪官污吏同全国工农大众间,既早已不是同一个阶级也早已不是利益“公”同体。这些人除了能“代表”他们手中的专制特权之外,是别的什么东西也代表不了的。这也许就是我们晚年的毛主席,力图发展马克思主义、开创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局面”,所要解决与避免的“第二件事”问题。真可惜了我们党的广大党员及其革命领袖们,革命年代里对我们这个国家与民族的那一腔热血与不怕牺牲的忘我精神!
在南开大学教授 张分田 先生那里,“天下为公”就是“公天下”、“分天下”、“份天下”,这样的本义理解本是对的。但他却只见“三王之圣”分封制之公、秦以降分郡县以治之公、苏东那样“以党专制”之公,而不见这种“公”之对于天下国家来说却又同时是一种小范围的“私”,本质上都是少数人之化国家公权为私有、都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政。所以他便得出结论说:中国儒学与国学之“天下为公”,乃只是在主张天子——即专制君主及所有专制主义官场之为百姓“公道”的做事,而不是天下公权政治的人人有份、不是中国尧舜以前之古代及目前西方那样的民主政治。在笔者看来,这是 张 先生不愿弄清楚孔子的“三代之英”所指为何的深刻含义,便去站在传统伪儒的立场上否定中国古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存在及中国先秦文化的民主性,好像西方近现代的民主政治只是西方近现代的一种新创造、新发明,而没有任何人类政治文化渊源似的。这正好是近一百多年来许多因崇洋媚外而数典忘祖的伪儒知识分子们的一个通病。此种病根不除,这些人便不成为中国专制政治继续延续的帮凶、不能不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复兴与振兴方向上的干扰与反动。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说到底就是经济决定政治、就是要用经济的“共产”制、公有制去“决定”政治及社会一切的美好,就是要人们一头扎进“公有制”经济而去无条件服从与“享受”他所设置的“新版”的、更加“无微不至”与“无孔不入”的全面专政;这就是为什么马、恩以“共产党人的全部理论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消灭私有制”一语总结他们的全部社会学说。小平同志不像毛主席那样热衷与醉心于“公有制”,但他却身为国家“一把手”而“猫论”、“硬道理”地抓经济,通过“发展”经济实现和“决定”他心目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这一点看,他老人家仍不失为根子上的马克思主义者,不能误称之为中华天下为公文化的继承者、发扬者。中华天下为公文化则正好与之相反,孔子“人道,政为大”的主张认为:经济及国家与社会的一切,每时每刻都需要公平政治、公道政策、正义法律与仁义道德的规范。离开了这些东西的正确规范,商周与苏东的“公有制”不为美、中国与欧美的私有制不为丑。国家与社会的经济状况之美丑,第一要看政治对公有制或私有制的选择是否适合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第二要看政治、政策、法律与道德是怎样规范整个经济领域中及不同的经济体中之人际关系的。离开了这两个方面的正确把握,国家与社会就要出现罪恶与混乱;人类经济的各个角落及其历史,无时无刻不在或正面或反面的表达这一真理。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权威们,坚决坚持“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坚决坚持我们民族、我们文化、我们国家与社会的“以马克思主义为魂”,坚持实行我们国家与民族的马克思主义化;即使开恩放弃了继续将中华文化踩入地下的行为,也只能借用一下其“体”、也只能权作个演戏的衣架或道具。这恐怕是笔者这样的人虽百思亦难得其解的。诚然,我们不能打倒西方也不能打倒马列,那里面都有许许多多好东西需要我们去放手汲取与学习,为什么要“打倒”人家呢?但任何外面的什么“主义”、“所有制”主张,都不能“打过来”取代我们的文化、都不能成为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旗帜,这又是显然的。勿管是佛教、基督教、美国“主义”的私产制还是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制,在中国的“全面专政”式“兴盛”都是一时的。否则,“中华民族”与“中华文化”之说还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笔者还是主张:文化——举起我们自己的旗!尽管我们这代人可能不成功,但我们必须付出我们的实际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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