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统治者治理国家往往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不可能离开儒家与法家的,除了西汉初年黄老道家统治过一段时间以外,中国几千年历史基本上都是儒家和法家的统治。所谓儒表法里,外儒内法,阳儒阴法,就是说法家是骨干,是根本,儒家是表皮,是现象。法家能够看穿人性的本质,儒家只是看到了人性的外表,法家主张人性本恶,必以律法而后正,而儒家主张人性本善,靠道德自律来修身。从来治理国家都是软硬两手,法家是那硬的一面,刚性的一面,儒家是那软的一面,柔弱的一面(更带有愚民和欺骗的性质),所谓“王霸道杂之”是也。汉宣帝说,“汉家自有天下,王霸道杂之”。法家讲究依法办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对于公平竞争,减少犯罪,稳定社会秩序,发挥人民的积极性和作用,强盛国家是有利的。在阶级社会里,离开法律的国家治理(纯粹儒家治国,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是不可想象的,是难以为继的(而“半部韩非子治天下”倒是有可能的)。就是说汉承秦制,汉朝特别是自汉武帝以来表面上是儒家独尊,百家被黜,本质上是法家在背书,其它各家也隐性存在,没有彻底消失。“儒表法里”或“阳儒阴法”,也就是说儒家的德治是软实力,是用来洗脑和愚民的,法家的法治才是硬实力,才能使国家富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法律制度不能少,思想教育更重要,服务人民是根本。
改革变法、打天下、富国强民需要借助法家的作用,坐天下、维护专制统治秩序,负责洗脑,这是儒家的主要任务。法家坚持公天下,公平竞争,因功得爵、竞争显荣,依法治国,凡事一断于法,反对世卿世禄的继承制,儒家依照礼制(等级制)的规定,以德治国,采取春秋决狱,原心定罪,凡事取决于人,赞成世卿世禄的继承制。两相比较,中国历史上的法家变法越彻底就越容易成功,而儒家变法则通常会半途而废,以失败而告终,原因何在?因为儒家缺乏竞争精神、公平精神特别是献身精神,而是明哲保身,安于维护旧的统治秩序,保守和守旧势力(既得利益集团)长期稳居高位,一直主导国家的发展,用书呆子和守旧力量来改革,焉有不失败的道理?用书呆子和守旧力量来治国,都是一群崇尚空谈,不干实事,而又私心极重的家伙,焉有不误事、不误国的道理?既然如此,那儒家为何能够在中国统治两千余年呢?难道国家发展仅仅靠儒家的力量就可以撑起来?其中与法家的作用完全无关?非也,没有法家的硬实力和血性,靠软绵绵、懒洋洋的儒家文人来治国理政,无论改革(变法)、发展经济,富国强民还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都会毫无寸功,必败无疑。考察中国几千年历史,凡儒家思想指导的改革变法没有不失败的,如王莽改制、王安石变法、张居正变法、戊戌变法,无一不是这样的,要么不彻底,半途而废,要么还没有开始就已经失败。儒家统治维护的是一人一家(皇家、小家)和小团体的利益,维护的是私天下的利益,目光短浅,不思进取,中国社会长期处于小农经济(自然经济、碎片经济)状态,在没有遇到西方列强侵略的情况下还可以维持表面的繁荣、稳定状态,一遇到西方列强强大的工业力量和坚船炮利,则必然屡战屡败,一溃千里,狼狈不堪,此时此刻,儒家只能退出历史舞台,让法家来主导改革变法和国家发展进程,积蓄力量,与西方列强一决雌雄,一较高低。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前三十年,虽然没有改革变法之名,其实从头至尾都在改革和变法,一时一刻都没停止过,战天斗地的社会主义建设不是改革,不是变法?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改革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甚至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彻底的改革变法,深刻地改变了中国的面貌、在世界上的历史地位和形象。通过“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的誓言,然后接连两次打败了美帝国主义,可见新中国改革变法和法家治国的威力之强大。谁说毛主席不重视法治?毛主席十九岁时写就的满分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论》充分说明毛主席是懂得法治的,法治是良法之治和人民之治的统一,是富民强国的根本,毛主席一身都很重视商鞅变法的法治经验,毛时代治理国家贯彻商鞅变法的革新精神,愚公移山、改造中国,是真正意义上的依法办事,法家强国,虽然毛时代法律制定的具体条文不算很多,但只要管用,有效就行了,要那么多干什么?须知“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国家将亡,必多制”的古训,法令制定并不是越多就越好的,法律起作用在精不在多。毛时代不追求法治之名,而是追求国家强大,人民幸福之实。如商鞅所说,管他王道还是霸道,国家强盛才是正道。人间正道是什么?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天下为公,天下大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人类彻底解放。公有制的改革和变法乃切切实实的富民强国之大道、正道。商鞅认为:“天下治道不在空谈,而在力行。法治也好,人治也好,谁能融入大争潮流而强国富民,谁便是正道。否则,便是空谈大道贻误天下,必将为大争之世所遗弃。”说得多好!完全配得上“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评价,商鞅是有史以来“人亡而政不息”的第一人,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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