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6点,我的老首长、老战友、原11军高炮营政委陈景贤的女儿来电话,告知陈政委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为了不惊动战友们,临终遗嘱不搞告别仪式。他的爱人考虑到陈政委和我特殊的感情,还是决定告知我一下。我听后不胜哀痛,和陈政委朝夕相处的日日夜夜又浮现在眼前。火化定在7点钟开始,他们家人有意在6点钟才通知我,意思就是劝我不要去了。但我还是匆匆穿上军装赶到八宝山殡仪馆,去向自己的老首长、老战友做最后的告别。
陈政委的女儿陈莉告诉我,他爸爸这次是为了声援我来到北京。他在网上看到有人给我造谣,说我没有上过战场,甚至诬陷我是“逃兵”,非常气愤。他说,“我和罗援是一起参加过抗美援老(挝)作战的战友,我们一起经历过血与火的生死考验,我当时是高炮营政委,罗援是军作训处参谋,都在军工作组工作过。我不站出来证明,谁再出来证明?”陈政委到北京后一定要见我,并让我带他去看看与我同时调到军事院校的原11军作训处长李凡。他说,“我可以证明,你们调到北京的时间离中越反击作战开始的时间相距1年多,你们是经组织选拔集体调到军队院校的。那时候根本就没有要参战的消息,如果真有准备参战的消息,调谁走,也不会把作训处长调走吧?”他还让他的女儿在网上发帖子,质问那些给我造谣的人,“当我们为祖国上战场的时候,你们在哪里?”陈政委和我们见面不久,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竟是肾癌转骨癌。他是以生命的最后一丝力量,喊出了最后的吼声,为自己的战友仗义执言。
正好前两天一家隶属最高法院麾下的杂志,要对我进行采访,让我谈谈秦火火案件对我的伤害,我婉拒了。我认为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秦火火已经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且他已经公开在法庭上对我赔礼道歉,就不要再旧事重提了。我想起来,北京市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曾经询问过我,是否要求秦火火给予我精神补偿?我说他出身平民,北漂北京,活得也不容易。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出来造谣诽谤,已经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我放弃对他索要名誉损失费的权利。但作为被害人,我还是希望他能赔偿我一分钱,以此来象征性地买一个教训。但今天,面对着同样来自平民的陈景贤,我想告诉秦火火,你应该好好向他学习怎样做人,怎样待人!你可能有种种原因,或者政见不同,或者为了博人眼球,但你不可以侮辱军人的名誉,因为军人“士可杀不可辱”!
最后告别的时刻到了,我轻轻揭开陈政委脸上的白布,向他致以最后的军礼!泪水潸然而下,工作人员提醒我不要把泪珠滴在逝者的脸颊上,其实泪水早已浸透了我的心扉。谢谢你了,老首长、老战友!当祖国需要你的时候,你挺身而出,率部奔赴战场,在抗美援越、抗美援老战争中取得击落敌机二架,击伤敌机三架的战绩;当你的战友名誉受到诬陷时,你又带病前来声援。我为有你这样的好战友感到骄傲,感到荣耀。虽然,你要求丧事从简,但我今天代表我们11军的战友们,代表高炮营的指战员们前来为你送行,祝你一路走好!
这时在我耳边响起了我们共同吟唱过的那首歌,“送战友,踏征程。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驼铃声。路漫漫,雾茫茫。革命生涯常分手,一样分别两样情……战友啊,战友!”
写于2015年1月22日 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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