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什么关系?这本来是十分明确的事情。党的十七大、十八大都有一个清晰的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时代的特点赋予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当前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结晶,它的本质就是科学社会主义,而不是科学社会主义之外的东西。“中国特色”,不是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层次来说的,这个层次并没有中国特色;而是就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实现形式这个层次来说的。
然而学术界并不完全赞同这种看法。例如,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没有什么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之外的一个社会主义流派,两者是并列的,互不相干。《学习时报》上刊载一篇由著名科学社会主义专家写的文章说,当今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特点是,社会主义的多样化,除了科学社会主义之外,最重要的还有四个流派:民主社会主义,生态社会主义,民族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是两个独立的社会主义流派,相互之间没有什么渊源关系。
这种看法并不是他一个人特有的。记得去年《光明日报》上曾刊载一篇文章,也说了这个意思。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做文章,说这具有原则意义,这一改动意味着,我们“不再满足于有中国特色”了,我们要搞一个“独立形态的社会主义”。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不再满足于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具体实现形式层次上具有中国特色了,而要在本质层次上成为一种在科学社会主义之外的“独立形态的社会主义了”。
一位曾在全国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担任领导职务、从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提出一个概念:“全新的社会主义”,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与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根本不同的一种“全新的社会主义”。他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历史上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几个阶段完全对立起来,不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阶段,从而也就否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子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这种“全新的社会主义”的提法,实质上也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看作是科学社会主义之外的东西。
2、要说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我们必须认真读一下习近平2013年1月5日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的学习十八大精神的研讨班上,专门谈到这个问题。他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他还回顾了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指出社会主义思想从提出到现在,经历了六个时间段:“空想社会主义产生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列宁领导十月革命胜利并实践社会主义,苏联模式的逐步形成,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探索和实践,我们党作出进行改革开放的决策、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①]这一段话应该成为我们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依据。
这一段话至少说明了这样两个问题。
第一, 它说明了判断一个社会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标准。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出现的。资本主义的发展暴露出许多矛盾,有人就设想用一种新的、合理的、能够克服资本主义弊病的社会制度,来取代资本主义,这种新的社会制度就叫社会主义。然而由于人们的阶级地位不一样,追求的利益不一样,所以设想的新制度也不一样,这就出现了各色各样的“社会主义”。《共产党宣言》里就列举了好几种社会主义,如封建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等。据说从17世纪以来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有300多种。谁只要说资本主义有弊病,就可以自称为社会主义。这就提出一个问题:究竟什么叫社会主义?判断社会主义有没有一个标准?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和剩余价值学说,批判了各色各样的“社会主义”,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不是按照善良的愿望从脑子里想出来的,也不是诉诸人的理性,它是在分析资本主义现实存在的矛盾的基础上,根据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得出来的,因而是科学的,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自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后,再谈论社会主义就有了一个标准,不是随便说点资本主义弊病就说是“社会主义”了。这个标准,按照习近平的概括,那就是: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是社会主义;抛弃、否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不能叫做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不是像西方某些人议论的那样是什么“中国特色资本主义”,或者是“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毫不动摇。尽管在具体运行层次上,在具体的管理方法、经营机制上,我们向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借鉴了一些具体做法,但在社会制度的本质层次上始终贯彻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这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子是科学社会主义,这个始终没有变,因而搞的始终是社会主义。
第二, 它说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渊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阶段。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来,经历了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形成、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直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和发展,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尽管历尽艰辛和曲折(包括苏联东欧国家向资本主义演变这样重大的挫折),总起来看,是从无到有,从一国胜利到多国胜利,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几个阶段是一脉相承的,贯穿其中的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它们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都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相结合的产物。不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对立起来,不能把改革看作是“去苏联化”、“非毛化”。应该看到,这几个阶段的基本原则是统一的,它们是同一棵树根上长出的繁枝茂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什么“独立形态的社会主义”,它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阶段,是继承科学社会主义发展以前几个阶段的成功经验、扬弃不恰当东西,结合当前中国的实际创立起来的。我们不能割断历史,更不能否定根本。这个“根子”是最重要的。老实说,主张“去苏联化”、“非毛化”的人,它们的矛头是指向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他们要“去”和“非”的,不是社会主义实践中具体错误,而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想把中国引向抛弃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资本主义化道路上去。这一点,明眼人是一看就清楚的。
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是“流”与“源”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源头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离开、抛弃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不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源”,“流”是必然要枯竭的。
3、要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方法论上,关键是要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它的具体实现形式区分开来。
这个方法论是毛泽东在批判赫鲁晓夫修正主义时提出来的。赫鲁晓夫在苏共20大作的秘密报告,全盘否定斯大林,丢弃了列宁斯大林两把刀子,实际上否定了十月革命道路。当时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挺身而出,撰写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两篇文章,批判修正主义,捍卫十月革命道路。文章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概括为五条,即:1、无产阶级组织自己的政党,即共产党,成为劳动人民的核心;2、在党的领导下,经过革命斗争夺取政权;3、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实现工业国有化、农业集体化,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4、发展经济文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而奋斗;5、反对帝国主义,坚持国际主义原则。这些基本原则,体现到制度上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再论》指出,这些基本原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它“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长途中一个特定阶段内关于革命和建设工作的普遍规律”。这几条原则表明了社会主义的共性、一般性。任何国家,只要是搞社会主义,就必须遵循这几条基本原则,违背、抛弃这些基本原则,就是背叛社会主义。《再论》把这几条原则称之为“十月革命道路”,并称我们始终把自己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看作是十月革命道路的继续。
但是,每一个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除了有共同的一面外,还有它的特殊性的一面。“十月革命道路”只是确定了一般原则,这条道路怎么走,各国共产党必须根据本国的国情进行探索。各国国情不一样,具体道路也应该不一样。1956年毛泽东在政治局酝酿撰写《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时提出一个观点:每一个国家的共产党都必须把共同规律与民族特点结合起来。他说:“十月革命道路是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共同道路,它不是个别的民族现象,而是具有时代特征的国际现象。谁不走十月革命道路,谁就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但“各国有不同的具体情况,因此各国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各自的问题。这正如每个人的面目不一样,每棵树长的也不一样。要有个性,没有个性,此路不通。但条条道路通莫斯科。所有道路都有它的共性,这就是苏联的基本经验,即十月革命道路。”[②]
按照毛泽东的思想,《再论》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经典性的论断:“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有共同的基本规律,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中间,又存在着千差万别的特点。因此,每个民族都经历着阶级斗争,并且最后都将沿着在一些基本点上相同,而在具体形式上各有特点的道路,走向共产主义。只有善于根据自己的民族特点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各国无产阶级的事业才能取得成功。”[③]基本点相同,否定了这个基本点,就是抛弃社会主义;具体形式上各不相同,说的是,共同的基本点怎么实现,需要各国共产党根据本国国情、本民族的特点进行探索。把共同规律与民族特点结合起来,这是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必由之路。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是社会主义的共性;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怎么在本国具体实现,这需要根据本国国情进行探索,基本原则的实现形式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应该是不一样的,照搬别国的模式是不会成功的,这就是社会主义的特殊性。任何国家的社会主义都必须是社会主义的共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同毛泽东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方面,在本质层次上,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共性,所以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另一方面,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的具体实现形式层次上,又根据本国国情和时代特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就是社会主义的特殊性。“中国特色”,绝不意味着抛弃、否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绝不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科学社会主义之外的一个“独立的”社会主义流派,而只是说这些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上有中国特色。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指的就是社会主义共性与特殊性的这种统一。否定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或者自外于科学社会主义,那么连社会主义都不是了,哪儿还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么还会成为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呢!
4、记得1949年3月13日,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作总结时指出,中国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的统一”,这样提法比较好。他强调,“我们这一套是一国的经验,这样说法就很好,就比较好些。”“我们还是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分店好。”他反对将中国共产党人和马、恩、列、斯并列,主张“我们要普遍宣传马克思主义,同时不反对也不应当反对宣传中国的东西,但我们比较缺乏的是马、恩、列、斯的理论”。我们党的理论水平低,所以要普遍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我们请马、恩、列、斯来,“不是做陪客的,而是做先生的,我们做学生。”[④]
这段话,说的是应该把毛泽东思想看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分店”,如果把它用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当前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因而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分店”。这个分店,第一,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离开了科学社会主义,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是“总店”,我们则是从“总店”进货的“分店”;第二,是中国的,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上具有中国特色,是一国的经验,不能到处搬用。
现在学术界有一种倾向:为了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有意无意地贬低、甚至否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总想摆脱科学社会主义,另立门户。本文开头列举的几个例子说明了这种倾向。我认为,我们现在的情况,仍像毛泽东1949年说的那样,“理论水平低”,缺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应该老老实实地认真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经典著作,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然后运用这些基本原理来研究、分析和解决当前中国面临的问题。当年毛泽东警告说,不要因为取得一些成绩就“忙于想宽了”,想自立门户,当“总店”了,这一警告,至今还是值得注意的。
必须牢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分店”,科学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源头”,离开这个“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没了根基,也就不可能存在了。
[①]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1月6日。
[②]吴冷西:《忆毛主席》,第19页,北京,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
[③]《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载《人民日报》1956年12月29日。
[④]《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259—26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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