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吁改变法律制度陷阱
我相信共产党,相信国家法律正义,可是当我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时却发现自己走进了一个看不到尽头的法律陷阱。这样的法律是鼓励弱势群体为了维护权利必须使用暴力或者跳楼(有人却说是作秀)。制定这样法律的专家应该不是真正共产党人,绝对是资本家,
农民工讨工资面临马拉松官司陷阱
打了三年依然看不到希望
被吞血汗工资估计真的被吞了!!!
(此事被当地十堰晚报报道过,请看后面附件)
我叫兰兆波,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原十堰市东易日盛装饰公司业务员(农民工)。2006年11月5日,我被老板杨明山骗到荒山野外进行殴打,诬陷我泄露公司机密,将我一年多工资一万多元全部侵吞。我被迫申请劳动仲裁,十堰仲裁委裁决该公司支付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以及社保。对方为赖帐,2007年2月恶意起诉到张湾法院,10月给判决,结果只驳回对方劳务关系的说法要求给我交纳社保,而说提成工资没有证据支持(对方提供的工资单已经证明我没有领取2006年2月至11月的提成工资和10月底薪工资,2004年,2005年均领了提成工资和底薪工资),我被殴打诬陷且不给工资我被迫离开公司判决为自愿终止劳动关系所以不给补偿金,如此荒唐的判决!!!
我被迫于2007年10月11日上诉,一直到 2008年3月21日才开庭审理。后让等待判决结果。今天已经是4月16日,因为一直没等到结果,我向审判长问起,竟然告诉我案子又退回张湾一审法院重审,让我在到一审法院问。经咨询,最少又需要6个月(还可能延长3个月)方判决,不用说,接下来不服又需要上诉(因为对方有权有势且决意赖帐),在审理,在判决(至少4个月)。即使判决对我有利(众所周知的原因,不一定的事),对方肯定不给,又需要申请执行(至少6个月)。
这意味着什么???这么简单的案子怎么这么复杂???既然已经开庭审理了为何又发回重审???这不是配合老板拖债???到底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解决???万一老板破产了我向谁要???
更不好的结果是东易日盛装饰公司欠外债非常多,面临躲帐状态,连办公地址都搬到偏僻地方,经营举步维艰,说不定哪一天就不开了。到时我可能连一分钱的希望都泡汤了。
没有办法了,只能渴望政府替我要回我的血汗!!!我向各位领导向政府谢恩!!!
黑心东易日盛装饰公司 法人:杨明山 13508685406 8681051 8681052
农民工:兰兆波 15972565882
2008年4月16日
附:十堰晚报的报道
劳动仲裁出面讨回工钱 |
2007-2-6 16:01:33 来源:十堰晚报 |
来源:十堰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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