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建议书”已有近50名工人签字
2012年5月27日,深圳欧姆电子厂36岁的制造科科长赵绍波当选工会主席,当时,赵绍波被称为全国首位“直选”产生的企业工会主席。今年2月28日,该厂工人却要求罢免赵绍波,原因是赵绍波在近期工人与厂方的纠纷中表现“不给力”。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总工会已介入调查。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厂劳资关系一直紧张,只要工人们循合法程序提出诉求,罢免赵绍波也是正常的。
工会直选曾备受关注
欧姆电子厂位于深圳坂田龙壁工业区,是一家日资企业。2012年,深圳计划在163家大企业中推行直选工会主席,欧姆的首次“直选”备受关注。
去年3月29日,欧姆员工因对工资制度和福利待遇不满,提出了加薪、提高福利等12条诉求,但劳资双方未能达成共识,700余名员工抗议。在12条诉求中,有一条便是指向工会,员工普遍认为工会组织由于并非选举产生,甚至不知道有工会的存在,对其并不认可。员工提出改选工会的要求,希望选出一个真正代表自己的工会组织。
去年5月27日,该厂7个车间的工会分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分会委员及75名会员代表。后经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了新一届工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及工会主席、副主席。当时,每位竞选人都登台演讲,竞争十分激烈,最终,赵绍波成为全国瞩目的“首名直选工会主席”。
工人联名建议“换人”
2月28日中午,欧姆电子厂门口贴着一张“罢免欧姆工会主席”的建议书。称直选工会主席后,工会一直未尽职维护工人利益,现在要求立即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罢免工会主席。
一位在建议书上签名的工人告诉记者,《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规定,“工会会员10%以上联名,有权向单位工会或者上级工会提出罢免所在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的书面建议,所在单位工会或者上一级工会应当自收到书面罢免建议之日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提出罢免案的决定。”
工人林志专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他说虽然赵绍波之前是全体工人直选出来的,但是在最近的劳资纠纷中,赵没有很好地维护工人权益。2月28日中午下班的工人纷纷围上前观看,直到中午1时,已经有近50名工人在建议书上签字。
员工质疑工会偏向资方
记者了解到,事件的导火线有两个。
首先,今年1月28日,欧姆厂不再与22名老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据涉事员工称,资方当天直接拿了一份离职协议书给工人,要求最晚于1月29日签字,否则协议失效。这些员工因为担心失去补偿金,就都签了协议。“这不是一种平等自愿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2人中很多都是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的老员工,按理说第三次签订合同应该是无固定期限的,我们也没有犯错,为什么要终止合同?”林志专说。
另一方面,已经办理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也对资方意见颇多。一名员工告诉记者,之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约定个人基本工资上浮10%,但后来资方“变卦”没有兑现,甚至有员工已经签订的合同被资方收了回去。工人们普遍认为,资方在确认劳动关系时太过强硬。
身处劳资之间的工会,成为被指摘的对象。员工反映说,之前也找过工会求助,但并没有获得其维护工人权益的回应,甚至建议工人接受相关合同。“我们不希望工会主席偏向资方,我们要选出能够为我们讲话的工会主席。”
记者了解到,赵绍波虽然从事管理工作七八年,但从未从事工会的工作。有知情员工称,赵绍波在该厂的层级并不高,由于与基层工人打交道多,了解工人的需求,所以才成功当选。赵绍波在上任时曾表示,“与资方打交道很有信心。”但如今上任不到一年就遭遇信任危机。
2月28日下午,记者致电赵绍波,他表示正在开会,不方便接受采访。另外,该厂总务部长王述琼告诉记者:“22名员工不再续约的问题,已经提交劳动仲裁了。”
罢免程序刚刚迈出第一步
昨日,深圳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欧姆厂的情况,深圳市总工会一直都在了解。
这名负责人称,最终的法律裁决可能不利于22名不再续约的员工,“因为第三次签订合同属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动权在于员工,员工既可以选择继续签订合同,也可以选择拿赔偿金离开,企业在这方面可能只告诉员工可以拿赔偿金走人,在做事方式上有不妥,但是在法律上并无不妥。”
对于“10%工资上浮”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欧姆厂本打算为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在续签合同中提高工资,结果续签合同意向书也发给了一些工作不满十年的人,因此企业想以发错了为由收回,这确有不妥。
对工人要求罢免赵绍波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要罢免工会主席需要工会会员10%以上联名提出,单位工会或者上级工会才会作出是否提出罢免的决定,其间还要举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要半数通过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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